伴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出現了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的壯觀景象。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顯示,全國流動人口為14735萬人,其中,跨省流動人口為4779萬人。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2006年3月16日。又據2000年國家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農民工占全國工人總數的50%以上,其中在中國產業工人中農民工占到57.5%,在第三產業工人中農民工也占到了37%。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認為,目前我國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2億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億人。浙江省是吸納農民工就業的大省,據浙江省統計局2006年統計數據顯示,浙江省農民工總數已達1783萬,其中本省農民工約1260萬,外省農民工約523萬,農民工已經成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力量。
事實上,近30年來農村勞動力大規模流動,極大地提高了農村勞動力資源的配置效率,給中國經濟增長帶來了巨大的動力。世界銀行(1997)估計,1980-1997年的中國經濟增長中,農村勞動力部門轉移的貢獻率占16%。蔡昉、王德文(1999)指出,農村勞動力轉移對1982-1997年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高達20.23%,並且農村勞動力由低效率部門向高效率部門的流動還將繼續成為推動中國經濟成長的重要源泉。
毋庸置疑,農民工作為中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一種特殊範疇,已經構成我國在社會轉型期必須高度重視的一個新型群體。這些數以億計的農民工,不僅因為最早進入真正的勞動力競爭市場而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也因為真正承擔起中國製造的主力軍角色而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型。
實際上,農村勞動力從鄉村向城鎮的轉移是伴隨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過程的必然現象。從英國、美國等早期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工業化是農民脫離農村的加速器,工業化直接推動農村人口向城鎮的集中,而且工業化與農村人口的轉移幾乎是同步的。從德國、日本等稍晚的工業化國家的城鎮化過程來看,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除了工業化與城鎮化的相得益彰,農民的兼業經營和非農化轉移也是重要的輔助途徑。韓國、我國台灣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與拉美等發展中國家的對比表明,雖然這些地區都保持了高城鎮化率,但是韓國和我國台灣通過選擇符合自己比較優勢的工業化與城鎮化戰略保持了正常的農村勞動力加速轉移;而巴西等拉美國家卻出現了畸形的“過度城市化”現象,長期陷入“拉美陷阱”的泥潭。因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國際經驗告訴我們,一方麵,工業化是這一過程的最終推動力量,兼業和非農化是積極的輔助手段;另一方麵,由於不同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道路,世界上不同國家人口遷移表現為不同特征,也形成了不同的人口遷移效應。
由於特定的曆史背景、深刻的體製根源和現實的資源約束,我國農民工和城市流動人口呈現出顯著的不同於其他國家流動人口的特征和狀態。其一,農民工量大、質弱、價廉。量大、質弱決定了農民工在相當程度上處於“劉易斯模型”中農村勞動力無限供給階段,在勞動力市場上談判能力低下,隻能成為低工資水平的被動接收者。其二,農民工退出農業難,融入城市狀況差,市民化進程更是緩慢,最終遊離於城市經濟的體製之外,逐漸被“邊緣化”。其三,農民工兼業性流動特征鮮明,經濟上處於弱勢地位,社會身份世襲難變,農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方式變革十分困難。其四,農民工就業不穩定,待遇不公平,家庭難以團聚,進而使我國進城農民市民化進程呈現差異化特征。其五,農民工和城市流動人口流向過度集中於東南沿海,過多流向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流動方式具有很大的自發性。其六,農民工階層不斷分化,素質退化,地位弱化,流動人口對城市的融合進程呈現多樣化和複雜化態勢。
可以確認,中國的農民工問題,首先是一個人口問題,它映射著人類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過程中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普遍性。其次,是一個社會問題,它無疑飽含著中國獨特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下所存在的特殊性。中國的農民工問題並不是由於農民在城市就業而引發的問題,而是中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下的“三農”問題在城市的延伸或反映。再次,是一個政治問題,它能否得以盡快妥善解決不僅關係到數以億計的農民工的命運,更關係到我國執政黨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的意誌體現和執政基礎。
在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無疑是奉獻最大、困苦最多、地位最低的社會群體。目前,關於農民工問題的研究已經成為“三農”領域和各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的熱點和前沿,農民工的生存狀況也日益為人們所關注;同時,在農民工與其他社會群體之間,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形式多樣、程度不一的良性互動過程。
多年來,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一直以高度的責任感,引導大學生關注、體驗、研究“三農”問題(包括農民工問題);以浙江大學學生三農協會為代表的大學生群體,也一直以極大的熱情關注、體驗、研究“三農”問題(包括農民工問題)。為此,在2007年,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組織浙江大學學生三農協會的同學,利用“五一”、國慶放假回家和暑期社會實踐的機會,在包括杭州、寧波、溫州、義烏等浙江省主要城市,對自己身邊的農民工進行麵對麵的深入訪談。該活動前後曆時一年,先後組織過4次調研活動,參與人數達到200餘人。最後,在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黃祖輝教授的直接指導下,由徐旭初教授、錢文榮教授對眾多訪談稿進行篩選,精心挑選出50篇深度訪談作品,將其彙編為本書。
對於這次大型調研活動的大學生而言,他們的旨趣是明確的:“(1)通過典型案例的搜集,從一個個鮮活的事例,反映浙江省農民工的整體狀況,透過大學生的獨特視角反映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凸顯的問題,尤其是農民工群體利益缺失的問題。(2)通過調研活動,為參與訪談的大學生提供一個深入接觸和了解農村的機會,鍛煉他們的社會實踐能力,體現大學生積極創新、開拓思路,從不同角度、不同形式來反映社會現象的時代責任感。(3)針對很多人對農民工群體的誤解,提供一本讓大家了解農民工現狀的讀物,希望農民工利益缺失的問題能夠引起社會輿論的足夠重視,形成一個有利於農民工市民化的輿論環境。”如其所願,他們通過這次活動,收獲豐碩,感觸良多,深刻體會到了農民工群體的酸甜苦辣、喜怒哀樂,真切觸摸到了中國社會經濟生活的血肉關聯、沉重脈動。這次大型調研活動,很好地佐證了溫家寶總理2008年4月23日給浙江大學4位同學的親筆回信中所言,“大學生開展農村調查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回想六十年代我上大學時,幾乎每個假期都到農村去,結識了許多農民朋友。在中國不懂農村就不會真正懂國情。對大學生來說,無論將來從事什麼工作,了解農村都是不可或缺的一課”。
誠然,這次大型調研活動的訪談對象僅僅限於在浙江省打工的農民工,農民工的生存故事也隻是單方麵口述,受訪者選擇也比較隨遇,最終入選本書的敘述也隻是50個,但這50個活生生的農民工生存故事,依然為我們呈現了有關長三角地區農民工生存狀態的真實的敘事樣本,提供了深入解讀農民工內心世界的珍貴的第一手資料。
三
盡管本書中50位農民工的生存故事大多不免表述簡略,記錄稚嫩,但仔細閱讀,我們仍然不難發現許多具有共性的問題。
(一)農民工的權益保護和社會保障問題
在這些訪談實錄中,我們首先隨處發現的是這些農民工的權益保護問題。
盡管近幾年出台的一係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過,相當部分農民工的經濟權益、政治權益、社會權益和文化權益依然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保障,這使他們成為一個具有經濟收益低下性、生活質量低層次性和承受能力脆弱性的被“邊緣化”了的特殊社會群體,從而引發了諸多嚴重的社會問題和矛盾。
農民工麵臨的權益保護問題首先集中在經濟和社會保障問題上:(1)工資偏低,被拖欠現象嚴重。農民工的工資待遇遠遠低於同工種的城市人,“同工不同酬”現象非常普遍,許多農民工的工資,甚至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另外,被拖欠工資甚至拒付現象嚴重。(2)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盡管《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每日不超過8小時的工作製度,但有相當部分企業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迫使農民工每天勞動8小時以上;更許多企業還以實行計件工資製為名,變相地延長農民工的勞動時間。另外,許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按規定為在高溫、噪音、易爆、有毒的崗位上的農民工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采取起碼的勞動保護措施,導致農民工的職業病發病率上升及工傷或重大傷亡事故頻繁發生。(3)缺乏社會保障。農民工與城市工人最大的非市場化差異或身份差異,集中在社會保障狀況方麵。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很低,隻有很小部分農民工有1~2項非均衡的、水平很低的社會保障。就社會保險而言,農民工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人數很少。此外,農民工享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等城鎮社會救助,在因失業、疾病、意外傷害等生活陷入困境時,往往孤立無助。即使在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開展較好的浙江省,有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農民工中,社會保險一是覆蓋麵較窄,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僅占371%;一是險種覆蓋不全麵,參保農民工大多數隻參加了五項社會保險中的一項社會保險,同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僅占275%。同時也發現,本省戶籍農民工參保率明顯高於外省戶籍農民工,這與社會保險在省際間轉移較難有關。
其次,農民工的文化教育權益也難以得到有效保障。(1)農民工自身文化、技能培訓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於勞動報酬低、工作強度高,農民工很難通過繼續教育和培訓來提升自我。同時,由於戶籍原因,城市的免費職業教育培訓體係也往往把農民工排除在外。(2)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於管理體製和教育投資體製的原因,農民工子女入學得不到和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往往需要繳納高額的借讀費,迫使一些農民工子女隻好輟學。
盡管在這些農民工的敘述中從未提及其政治權益,但我們並不能忽視農民工政治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問題。(1)由於農民工生活、工作的流動性,戶口所在地與就業地的分離,多數農民工不能很好地行使法律賦予的政治權利,成為被動的“無政治群體”。一方麵,由於長期遠離農村,無法正常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另一方麵,由於農村戶籍,農民工在就業地也無法正常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在政治上無奈地扮演著局外人的角色。(2)由於臨時工的身份,許多農民工不能參加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缺乏表達自己意見的正規渠道,即使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也隻能忍氣吞聲或采取極端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