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 1)

第二十六章

8. 擔保

擔保是指汽車所有人,以其擁有的汽車為其他單位或個人的經濟行為提供擔保,並承擔擔保責任的行為。

9. 典當

當典當雙方對當物汽車的價值有較大的懸殊時,為了保障典當業務的正常進行,可以委托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對當物汽車的價值進行評估,典當行以此可以作為放款的依據。當典當物汽車發生絕當時,對絕當汽車的處理,同樣也需要委托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為其提供鑒定評估服務。

10. 價格評估

汽車修理廠應根據評估提供的查勘定損清單資料,確定更換部件的名稱、數量、金額和修理部件的範圍、工時定額費用及附加費,從而控製事故汽車總的修理費用,防止修理範圍任意擴大。

11. 其他

其他經濟行為如在企業發生聯營、兼並、出售、股份經營或破產清算時,也需要對企業所擁有的汽車進行鑒定評估,以充分保證企業的資產權益。

五、 二手車評估的程序

二手車鑒定評估操作程序是指對具體的評估汽車,從接受立項、受理委托到完成評估任務,出具評估報告的全過程的具體步驟和工作環節。主要包括:

1. 鑒定委托協議

根據鑒定評估的要求,二手車鑒定評估工作需要與委托方鑒定評估委托協議書,並向委托方收集有關資料、了解情況。鑒定評估協議應寫明的內容有:

① 委托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的名稱、住所、工商登記注冊號、上級單位、二手車鑒定評估師資格類型及證件編號。

② 鑒定評估目的、汽車類型和數量。

③ 委托方須做好的基礎工作和配合工作,提供汽車的相關資料和信息。

④ 鑒定評估工作的起止時間。

⑤ 鑒定評估收費金額及付款方式。

⑥ 反映協議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的其他內容。

涉及國有資產占有單位要求申請立項的二手車鑒定評估業務,應由委托方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關於評估立項申請的批複文件,方能接受委托,簽署委托協議書。一旦評估機構接受委托,雙方簽訂委托書,明確雙方在評估活動中各自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也就完成了評估的委托程序。

2. 檢查驗證

主要工作是檢查手續,核查實物,驗證委托人提供的資料。檢查的手續包括: 機動車來曆憑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號牌、道路運輸證、機動車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汽車購置稅、車船使用稅、機動車保險費、買賣雙方證明或居民身份證。

3. 現場勘察

現場勘察是在核查委托人提供的被委托車輛的資料後,進行車輛的技術鑒定工作,填寫二手車鑒定評估登記表。主要內容包括: 結構特點、工作性質、工作條件、現實狀態、事故情況、現實技術狀況等。

4. 評定估算

評定估算是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在查勘檢驗的基礎上,根據評估的特定對象和目的,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汽車進行估算,確定評估結果。

5. 撰寫評估報告

對鑒定評估依據的參數再進行一次全麵的核對,在重新核對無誤的基礎上,撰寫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中必須包括的內容是: 估價的依據、鑒定估價的目的、評估範圍和評估基礎準確時間、評估前提和鑒定估價結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