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六、 二手車評估的標準
評估的標準是指評估計價時選用的價值類型。選用何種評估標準評估汽車,是由評估的目的決定的。評估的標準包括:
1. 現行市價標準
現行市價標準是指以類似被評估車輛在公開市場的交易價格為基礎,根據被評估車輛的實際技術狀況進行修正,從而評定被評估車輛現行價值的一種計價標準。
當市場經濟環境比較發達,存在與被評估車輛相類似車輛時,適用現行市價標準。
2. 重置成本標準
重置成本標準是指在現時條件下,通過按功能重置被評估車輛來確定被評估車輛現時價值的一種計價標準。以保險、資產保全為目的的評估,常適用重置成本標準。
3. 收益現值標準
收益現值標準是指根據被評估車輛未來將產生的預期收益,按適當的折現率將未來收益折算成現值,以評定被評估車輛現時價值的一種計價標準。以經營性資產的產權轉移、變更常選用收益現值標準。
4. 清算價格標準
清算價格標準是指以被評估車輛拍賣(在非正常市場上)得到的快速變現價值為依據來確定被評估車輛現時價值的一種計價標準。清算價格一般低於公開交易市場的現行市價。
以企業破產或停業清算、資產抵押為目的的評估,常選用清算價格標準。
七、 二手車評估的方法
二手車評估方法和資產評估方法一樣,按照國家規定的收益現值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和重置成本法等四種方法進行。
1. 現行市價法
現行市價法又稱市場法、市場價格比較法,通過比較被評估車輛與最近售出類似車輛的異同,並將類似車輛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從而確定被評估車輛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2. 收益現值法
收益現值法是將被評估的車輛在剩餘壽命期內用適用的折現率折現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並以此確定評估價格的一種方法。
3. 清算價格法
清算價格法是以清算價格為標準,對二手車進行價格評估。清算價格是指企業由於破產或其他原因,在一定的期限內將車輛變現。在企業清算之日預期出售車輛可回收的快速變現價格。
4.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現時條件下重新購置一輛全新狀態的被評估車輛所需的全部成本(簡稱重置全價),減去該被評估車輛的各種貶值後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車輛現時價格的一種評估方法。
八、 二手車評估的基本假設
二手車鑒定評估的基本假設有三個,即繼續使用假設、公開市場假設和清算假設。設定假設形式的目的在於反映被評估物在評估時的狀態及其條件。相同的評估對象在不同的假設條件下,需采用不同的評估標準、評估方法,其評估結果往往差別很大。
1. 繼續使用假設
在評估中,繼續使用假設是將按現行用途繼續使用,或將轉換用途繼續使用。這一假設的核心是強調車輛對未來的有效性。對於可繼續使用的車輛的評估與不能繼續使用的車輛的評估,所采用的價格計量標準是不同的。例如,對一輛可繼續使用的處於在用狀態的車輛進行評估時,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評估其處於在用狀態的價值,其評估值包括車輛的購買價及運輸費用等。但如果車輛無法繼續使用,隻能將其拆零出售,以現行市價法評估其零件的變現值,並且還需扣除拆零費用。兩者的評估值顯然不同。再如,一輛正在營運的車輛,以收益現值法評估其價值,假設評估值為10萬元。但如果該車輛所屬的企業因破產被強製清算拍賣,就隻能以清算價格法評估其價值,其價格肯定會大大低於10萬元。
在采用繼續使用假設時,需考慮以下幾個條件:
① 車輛尚有顯著的剩餘使用壽命。這是繼續使用假設的最基本的前提要求。
② 車輛能用其提供的服務或用途滿足所有者或使用者經營上期望的收益,這是投資者持有或購買車輛的前提條件。
③ 車輛的所有權的明確,能夠在評估後滿足車輛交易或抵押等業務需要。這同時也是轉換用途的前提條件。
④ 充分考慮車輛的使用功能,即無論車輛的現行用途,還是轉換用途繼續使用,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按車輛的最佳效用使用。
⑤ 車輛從經濟上或法律上允許轉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