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2. 計算步驟
此方法的基本步驟為:
① 先確定二手車各主要總成、部件,再根據各部分的製造成本占整車製造成本的比重,確定其權重的百分比βi (i=1,2,…,n),表63為汽車各部分的價值權重參考表。表63汽車各部分的價值權重參考表
車輛各主要總成、部件名稱價值權重(%)轎車客車貨車發動機及離合器總成252825變速器及萬向傳動裝置總成121015前橋、前懸架及轉向係總成91015後橋及後懸架總成91015製動裝置655車架裝置056車身裝置28229電器及儀表裝置765輪胎445合計100100100② 以全新車輛對應的各總成、部件功能為滿分(100分),功能完全喪失為零分,再據被評估二手車各相應總成、部件的技術狀態估算出其成新率Ci (i=1,2,…,n)。
③ 將各總成、部件估算出的成新率與權重相乘,得到各總成、部件的權重成新率(Ci×βi) (i=1,2,…,n)。
④ 最後將各總成、部件的權重成新率相加,即得出被評估車輛的成新率。
在不同種類、檔次的車輛上,各組成部分對整車的重要性及其價值占整車的比重各不相 同,有些類型車輛之間相差還很大。因此,表63隻能供評估人員參考,不可作為唯一標準。 在實際評估時,應根據被評估車輛各部分價值量占整車價值的比重,調整各部分的權重。
3. 特點及適用範圍
從上述計算步驟可見,采用部件鑒定法計算加權成新率比較費時費力,但評估值更接近客觀實際,可信度高。它既考慮了二手車實體性損耗,同時也考慮了二手車維修或換件等追加投資使車輛價值發生的變化。這種方法一般用於價值較高的二手車評估。
第二節重置成本法評估二手車價值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現時條件下重新購置一輛全新狀態的被評估車輛所需的全部成本 (即完全重置成本,簡稱重置全價),減去該被評估車輛的各種陳舊貶值後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車輛現時價格的一種評估方法。
一、 重置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及計算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理論依據是: 任何一個消費者在購買某項資產時,他所願意支付的價錢,絕對不會超過具有同等效用的全新資產的最低成本。如果該項資產的價格比重新建造或購置全新狀態的同等效用的資產的最低成本高,投資者肯定不會購買這項資產,而會去新建或購置全新的資產。這也就是說,待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是其價格的最大可能值。
重置成本法的計算方法: P=B-Zs-Zg-Zj(68)式中P——評估值;
B——重置成本;
Zs——實體性貶值;
Zg——功能性貶值;
Zj——經濟性貶值。
式(68)是重置成本法評估二手車的最基本模型。它綜合考慮了二手車的現行市場價格和各種影響二手車價值量變化(貶值)的因素,最讓人信服和易於接受。但造成這些貶值的影響因素較多且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很多情況下,二手車的營運性損耗及經濟性損耗對二手車評估值的確定有相當的困難,在實際評估操作時,要酌情考慮營運性功能損耗和經濟性損耗對二手車價值的影響,並以調整係數的方式對二手車的評估值進行修正,其公式可以寫成: P=B×Cn×K(69)式中P——車輛評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