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的火山,就是禍鬥居住的煉丹山!”木正指向遠處冒著濃煙的山頭說:“這禍鬥生性喜歡火,以火為食,以火為湯,而且喜歡噴火。見著有人穿衣服的,就噴火來燒。所以要過這山頭,辦法僅有一個,就是必須脫掉全身衣服。”
“不就脫衣服嗎,我沒意見。”天蓬故意說得很大聲。
“嘭……”的一聲,一顆石頭砸在天蓬頭上,天蓬回頭,隻見玄鳥怒目而視。
“木正說的,又不是我!”天蓬裝著很委屈。
“那能從空中過去嗎?”刑天問。
“禍鬥看見飛禽侵犯領地,會噴火彈擊中它們……”木正解釋。
“如果隻是噴火彈,我倒是有辦法應對。”貝兒勇敢占了出來。
“那就沒問題了,天蓬!”玄鳥沒給天蓬好臉色。
“脫衣服不好嗎,又要我變鳥!”天蓬嘀咕。
……
書說這禍鬥為什麼喜歡燒別人衣服。並非因為他有怪癖的嗜好,而是此事事關尊嚴。
原來這禍鬥常年居住在火山,吃的喝的全是火,就連洗澡水都是火焰。身上哪有半根絲線,全部焚燒個幹淨。因為自己唱歌唱著赤裸裸,渾身上下赤裸裸,那些過路之人常常譏笑他,他被惹惱了,隨即占山為王,但凡要過他的山頭,必須不著寸縷,否則一把火放上去,定燒它個屍骨無存。
今天他看到一隻老鷹載著三男一女,悠然自得,要打自己的山頭飛過。過山不是問題,問題是上麵的人,個個衣服整齊,還有個小屁孩朝自己做鬼臉。這不是笑話自己沒穿衣服是什麼。禍鬥從來沒這麼氣過,胸火更是直竄,嘴裏鼻子耳朵開始冒起濃煙。他是狂捶胸膛,然後張開裂腮的大嘴,對著那巨鳥,就噴起團團數丈大的火球。那老鷹渾身一顫,撐開翅膀,往高處去,可是高處就安全了嗎?禍鬥的火球噴得更快更密,射程更遠,隻見得漫天都是火網,飛鷹眼見就快要撞在火網上,禍鬥暗暗得意。不曾想,那個做鬼臉的小孩,居然噴起水彈來。那水火在空中不斷炸開,下起傾瓢大雨,轉眼倒把禍鬥澆個濕透。禍鬥心裏頭那個氣憤,想要起身追趕,奈何整個山頭,整個世界是白霧迷朦。隻好回火山口,吃熔岩解氣。
待著中午白霧散去,禍鬥又看到個穿黑衣服的路客。氣不打一處來,跳下山石,要那人好看。你說那人是誰,自然是辰蟲。辰蟲早在路上,看見滿天水火交攻,知道這裏頭居住著是噴火的妖怪。便止步不前,找了塊光不溜秋的岩石,把龍珠擱在石頂,任珠子在陽光底下灼灼發光,甚是耀目。自己則躲在角落,悄施法術。那禍鬥跑過來,看那珠子這麼好看,還當是黑衣人留下的賣路錢,伸手來奪。這一奪不要緊,又中了辰蟲的幻術。
……
“你們看,我的房間著火了。”小禍鬥驕傲著對他的兩個朋友炫耀說。
小禍鬥正跟兩個小朋友打賭,看誰有本事燒掉家裏的床鋪。每天父母都要催他們準時睡覺,這讓小朋友們心中很不爽。這不,小禍鬥提議誰有本事把床鋪燒掉,從此就沒有人來約束自己睡覺了。其它兩個小朋友說誰敢啊,小禍鬥說我敢,就拿著一盒火柴,乘著家裏人都不在,把床鋪的簾帳給點了。(讀者問:哪家有這麼笨的小孩,作者自言小時候就幹過一模一樣的蠢事。甚至還有更蠢的,就不在本文提及了。)
結果房子著了火,街頭鄰裏都拎著水桶趕來救,可是風催火漲,瞬間,房子竟被燒個梁瓦不存。幾個小孩起初還歡天喜地,鼓掌叫好。最後見大人們都來了,情知闖下大禍,便如鳥獸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問題是小禍鬥無處可逃,乖乖回家。起初他媽媽還以為大火奪走孩子的小命,傷心欲絕,見著小禍鬥,破涕為笑。小禍鬥見媽媽這麼愛自己,也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說是自己和朋友打賭,不小心點的火。媽媽瞬間臉變綠了,爸爸更是把小禍鬥抓過來,拿竹條就是一頓毒打。
夜幕垂降,一家三口在鄰居家留宿。因為沒有床,幾個人隻能打地鋪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