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都不足以讓樂正綾踏上這班列車。
樂正綾的思緒又回到今天早上。
……
她從軟床上醒了,伴隨著的是一陣一陣的頭痛。
不隻有多久沒從這樣舒服的床上醒來了,一年?有些記不清了。
房間裏餘香彌漫……
昨晚……
她尚記得自己在天台,旁邊是那位灰發雙馬尾女孩。
大概後來醉了,被送到著的吧,真是丟臉!
那她為什麼會和女孩一起站在天台呢?那天女孩似乎已把事情表示的很清楚了。
她若即若離的,甚至讓樂正綾不清楚,那天天台上煙花映紅的是否是她的臉了……
並非文藝的說法,而是樂正綾真的記不清了。
又或者是不想記起來了。
但回憶仍沒有放過她。
……
我們還是從昨晚開始看吧。
一天結束,樂正綾拖著疲憊的身子,準備回到自己的出租屋。
卻想起,今天對墨城是個特殊的日子——煙火節(好爛俗的名字)。、
好吧,也許在最好的觀景地唱上一會兒,下個月的房租就有了。
於是樂正綾便想著那首歌與煙花更撘,想著觀景區走過去了。
撞上個人,忙說:“抱歉,是我不好,還請原諒。”在轉角口相撞,雙方責任大概該對半分吧,樂正綾卻很識時務的立馬道歉了,她很清楚一個流浪的歌手在這個城市的地位在金字塔的哪裏。
一看,竟是那女孩。
女孩捂頭,她的額頭撞上樂正綾的鼻梁啦!
樂正綾見女孩望著她,竟湧起一股鼻酸,不隻是之前撞著了,還是其他原因所致。
“陪我看煙火。”女孩打量了下樂正綾,插著腰說道。
聲音有氣無力,鬥誌缺乏,似樂正綾般。
剛要拒絕,“在那之前,我會請你喝酒哦!”有氣無力中帶著俏皮了。
明明之前才報以鄙視的眼光,怎麼現在……
“不是鄙視你啦,你唱得很好聽啦。”
“你怎麼知道……”
“都寫在臉上啦,笨蛋!”
“你幹嘛說話都要加個啦啊!”
“笨蛋!”
明明是頗為輕快的氣氛,可是為什麼,總覺得那麼想哭呢?
與這樣的親切,這親人間的親切,又已隔了多久沒見呢?
觀景區附近,燒烤攤。
“真苦。”樂正綾皺眉,心道:“居然有人認為這東西好喝。”
卻不想掃女孩的性質,變故做豪邁的將杯中的啤酒一飲而盡。
當然這無疑讓樂正綾嚐盡了“苦頭。”
女孩便嬉笑起來了,“你以前沒喝過酒吧!”
(其實策劃這個故事的時候是沒有看世末歌者講的故事的,後來開始寫之前看了下,好少的說,不過條子大既然說劇情僅僅為輔,那大概不重要吧,於是我就自己寫了個,若有幸得條子大過目,自然是萬幸,還望條子大若過目,且不要生氣於我的劇情和熱評上條子大寫的差的太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