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間不怎麼受歡迎的小酒吧。甚至不能被稱為“酒吧”,它的麵積小得可憐,裝修也沒有什麼特色,以前我和朋友們來都稱他為“巴掌大的小破店”。
燈光昏暗的店裏沒多少座位,本來門口還會掛著大花傘,擺個幾桌的,後來店主發現根本沒有這個必要,就不浪費這精力了。這條街叫“南後街”,附近有太多這樣的小酒吧了,而這一家是生意最差最不起眼的,甚至連個店名都沒有。
不過我很喜歡這裏,其實我經常來。這裏安靜,安靜的地方可以讓我安靜地思考很多以前沒有想通的事情。家裏雖然也安靜,但是一個人的話我很容易就能把自己逼瘋,這裏好歹還有個老板娘陪著我。雖然她五短身材又相貌平平,但畢竟是個活人啊。
一般人都會特別佩服老板娘的毅力,她是怎麼忍受每天在這玩一晚上手機什麼事都不幹的,你看,今晚我又是唯一的客人。
“你的可樂。”老板娘沒好氣的說,大大咧咧地把可樂遞給我,然後轉身回到吧台坐下。我絕對她恨不得直接把可樂從吧台朝我扔過來。不過我並不生氣,甚至挺理解她的。畢竟你等了一晚上,好不容易來了個客人,他隻要了一杯可樂,就指不定要在這坐多久。
不過我可不覺得有她什麼好不滿的,這杯可樂可是外麵的6倍價,裏麵沉著巨大的半個檸檬(她幹脆都不想切了),搞不好還兌了水。我花錢陪這寂寞的女人一晚上,有什麼好抱怨的。
老板娘連跟吸管沒有不給我,我越過吧台看她正低頭玩著手機,一臉失戀一樣的表情,看來是沒打算理我了。哎,直接喝吧。
“媽的,果然是兌了水。”我小聲罵道,沒打算再喝了。我點燃一根煙,看著店門的方向,我等的人還沒有來,不過他一般不會讓我等太久。
門外的街道上,人來人往,可是沒有一個打算進來坐坐的。我記得我第一次來的時候,老板娘有時候會滿懷期待朝外麵看看,最近她似乎放棄了。不過就像不知道我為什麼老是光顧她這家破店一樣,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關門。
我掏出手機,是一台很複古的諾基亞,就是中學時代硬邦邦的那一種,我廢了很大的精力才淘來的。在這個智能大屏幕手機滿天飛的時代,用這玩意兒確實顯得太**絲了。我聽到有人輕聲地“哼”了一聲。原來是老板娘,估計是她剛才沒事幹想看看我在幹嘛。
她以前經常這麼做,不過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之後她偷窺我的次數越來越少。她一定也很奇怪我為什麼老是來這裏坐一晚上。她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我就覺得她猶豫了很久要不要報警,因為我看起來太不受歡迎了。
我瘦了很多(不過還是可以稱作一個胖子),有著和實際年齡不相符的滄桑外表,頭發很長很亂,臉上的絡腮胡已經很長時間沒有打理了,這讓我本身就其貌不揚的臉更不好看。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如果和我左臉上一道駭人的傷疤比起來。它看上去很可怕,怎麼看也不像是被利器割傷或者是被什麼東西砸中過後的樣子,它看上去就像是被什麼東西強行扒開過一樣,盡管已經縫合過了,不過它還是在我臉上淡定地對每個人訴說著它的主人曾經遭遇過什麼不尋常的事。我的右臂上還有一條更長的疤,雖然更長但是看上去並沒有臉上的這一道可怕,因為它就像一般的刮傷。我身上各種各樣的傷痕多了去了,絕大部分都是新添的。
我可沒在意她略帶鄙夷的目光,打通了一個電話,不過很快就直接掛掉了。因為我要call的人已經在我視線裏了。
他長著一張可以稱為帥氣的臉,你可以在上麵看到很多明星的影子。美中不足的是,他不具備很多帥哥明星的傲人身高。他穿著一件看起來就很貴的格子襯衫,樣子普通但價格不菲的牛仔褲。但是今天你在他的臉上看不見平常的瀟灑,他看上去太疲憊了。
他也看到了我,無視正準備開口問他要些什麼的老板娘,在我對麵坐下來。
“怎麼樣?”我問他。
“你是先聽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唔,我猜猜,好消息是男的那個?”我躲避著他的眼睛,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