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不會理財的人,有錢的時候就亂花,從來都不會計劃些什麼,隻知道花錢時那錢是必須要花的,因為我很需要我看中的東西,不買下來我會睡不著覺。
還有,因為最近“酗酒”的壞毛病,我花了不少錢,有些錢是花在酒吧,有些錢是用來上班打的,因為喝酒後總會忘記上鬧鍾,避免遲到我經常打的,卻從來沒想過身上老媽當初硬塞給我的錢會花光。
這天晚上,我趕完總監讓我們寫的文案,我發現太平洋依舊不在線,我便和兩位死黨聊了會兒之後,在睡之前我撥通了方景黎的電話,隻想趁自己還剩點錢的時候把半年的房租交了。
電話那頭的方景黎似乎是睡了,他的聲音有些慵懶,不過依舊是那個我喜歡的聲音,他說:“餘偌,這麼晚了你還不睡,給我打電話有什麼事啊?”
我當即有咬舌自盡的衝動,我恨自己一天二十四個小時,為何要情不自禁的在深更半夜擾別人的清夢,我想我一定是被鬼附身了,所以才會做出這種讓自己後悔的事。
能夠保持超強的定力,永遠也不踏入禁區不是很好嗎?我想一定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就會忍不住破戒吧?
“你能不能回來一趟?”我說出這句話之後立馬覺得用語不當,狠狠拍了一下腦袋,隨即補充,說:“我的意思是說你來公寓一趟,我把房租給你。”
“房租的事不急的。”方景黎說,“一個月就那麼點,我也懶得跑。”
我說:“我一次交半年的房租,你要是嫌麻煩,我明天去你公司給你好了。錢在我這裏總是容易花掉,如果再不交我可沒錢給你了。”
“那你花掉算了。”方景黎無所謂的笑說,“我又不是缺那點錢!最近我很忙,你來公司我也沒時間接待你,等哪天我有時間再自己過去拿吧,正好看看你有沒有善待的公寓。”
是啊,我去找他多不方便啊,還得向老婆大人解釋我是誰誰,以免被誤會。
聽他那小氣吧啦的口氣我就忍不住要整整他,我說:“你放心,我沒有毀壞你的任何東西,就是每天都會帶男人回家,你應該不會介意吧?”
我本來隻是想逗逗他玩,本想他會罵我一頓,然後我再理直氣壯地埋怨住在他的公寓一點不自由,還不如搬出去。不過他沒有出現我想象中的反應,反而平靜的說:“沒關係,你就是每天都帶不同男人回去也沒有關係。小丫頭也長大了,總要戀愛的嘛!”
他如此大方,我心裏反而更加的不痛快。他當我是什麼人啊?是夜總會的小姐嗎?每天都帶不一樣的男人回家過夜。
以前他不是不準我帶其他人去他公寓的嗎,現在怎麼大方起來了?我想他取笑我便說:“是啊,我現在都有男朋友了,他很會做飯,所以我想讓她經常來公寓給我做飯吃呢!兩人一起做的飯一定更可口吧!”
我發現撒謊都會形成習慣,騙了萱萱和喬夕,現在又來騙方景黎,真不知道以後我得如何圓謊。
方景黎與我鬥了會兒嘴之後,他說自己困了便掛了電話。一個電話打得我是沒滋沒味的,我隻知道方景黎讓我不痛快了,但又說不出是如何的不痛快,也許這就是所謂的自作自受吧!
我想一個人如果開始賤了,便會隔三差五的犯賤。我最近心情總會不好,不是因為在公司被排擠,不是因為被徐梓翌輕視,更不是因為工作不順利,心裏就是莫名其妙的糾結。
這天萱萱和喬夕有事,很不巧,美美也有事,在杯情吧沒有人陪我喝酒,我便打電話給毛毛蟲,隻是想碰碰運氣,不過他很快就來了。
毛毛蟲數落我說:“小丫頭,就那麼不甘寂寞?偏喜歡來這種複雜的地方,我看你是在變壞了。”
毛毛蟲不認同我來這種地方,也不認同我酒量不好還經常喝酒的行為,不過他的話我從來沒放在心上,他拿我也是沒有辦法,每次喚他來陪我他照樣屁顛屁顛的來,風雨無阻。
這天早晨,我即使痛心打的還是遲到了,因為頭一天晚上和毛毛蟲在酒吧酒喝多了。當我到公司時我們部門正在開會,我小心翼翼的找了個位子坐下,本以為會被總監痛罵一番,不料她隻是瞟了我一眼便繼續她的會議發言。
不過讓我幸災樂禍的是歐陽雨詩也遲到了,而且被總監當眾好不給麵子的數落,那妖孽怕極了總監大人,隻是一味的埋頭認錯,不過她突然意識到我擁有的特殊待遇,便不服氣的抗議說,我也遲到了竟然沒有被責罵。
總監大人不以為然的說,今天有人給我請假了,我帶病上班是值得表揚的事。最後我竟然莫名其妙的被提名表揚了一番,說我對待工作態度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