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戶授封製度
鐵木真以自己的智慧和膽識實現了蒙古草原的統一,然而要對原來那些習慣於來去無阻、散亂無序的眾多部族進行有序化的治理並非易事。因而鐵木真被推舉為成吉思汗之後,首先就各部族的治理問題進行了初步的規劃,創立了千戶授封製度。
千戶授封製度就是打破各部族原來的氏族組織,按照十進製進行編組,把蒙古各部牧民統一劃分為十戶、百戶、千戶3級,一共劃分出95個千戶,並劃定了各千戶的範圍。
在此基礎上實行領戶分封製,將千戶以封賞的形式授予那些有功的貴族和大臣們,千戶的首領稱為那顏。千戶那顏是大汗任命的軍事和行政長官,千戶是他們的世襲領地。全國普通民眾則全部被劃歸到各千戶內,隻能在劃定範圍內放牧。千戶之上,又分設左、右兩個萬戶,為最高統兵官,統率所有千戶。
千戶的編組和賞封有兩個原則:一個原則是那些在征戰中始終忠誠的部落聯盟首領、長期忠心效力的部下以及那些主動歸附的各部落首領,可以依然控製原來的部屬和領地,隻需按照統一原則編製千戶即可;此外,少數幾個功勳卓著的那可兒(夥伴、隨從)也可以重新召集本部落舊眾,組成千戶。另一個原則是將那些原來屬於不同部落的民眾分給其他那可兒,加上這些那可兒在戰爭中各自擄掠的人口,共同編組千戶,由他們統領。
千戶體製早在蒙古國建立之前就已經開始實施,最初是一項純粹的軍事管理製度,後來才大規模施行,進一步完善和製度化。它打破了原來的部族和血緣關係,形成了一個層層隸屬、指揮靈活的軍事行政聯合體,是一種完備而嚴密的國家管理體製。
怯薛護衛軍
當時的蒙古高原上,各部首領的斡耳朵都有相應的親兵護衛隊,這種護衛隊就是怯薛的前身。成吉思汗即汗位後,為了加強蒙古的兵力和大汗的權力,特從貴族子弟和一部分平民子弟中,挑選身強力壯、武藝精良的青年,對原來的護衛軍加以擴充,形成了1萬人的怯薛軍。它包括1000名宿衛,1000名箭筒士和8000名散班。
怯薛軍駐紮在大汗的斡耳朵周圍,主要職責是護衛大汗金帳和分管汗廷的各種事務。
由宿衛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4隊,稱為四怯薛,每隊三日,輪流值班。除此之外,他們還負責大汗斡耳朵的各種勞役,包括文書、門衛、服飾、飲食等。
這支軍隊紀律嚴格,也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權。每個成員都由成吉思汗親自挑選,主要是各百戶長、千戶長及其他官員子弟,這也起到以人質控製部下的功能。怯薜長由成吉思汗最親信的那可兒博爾忽、博爾術、木華黎、赤老溫四家子弟世襲擔任。這支軍隊由成吉思汗直接統領,又稱“大中軍”,是蒙古軍的精銳,也是控製地方的主要武裝力量。
在大蒙古國時代,怯薛諸執事官既是大汗的侍從,又是大汗的內臣,參預了軍政事務的管理。
創製蒙古文字
蒙古族長期從事遊牧生活,本沒有文字,調發兵馬都是用結草或刻木的方法。隨著部落地域的擴大、勢力的崛起,鐵木真也逐漸感到了文字的重要性。
1204年鐵木真滅掉了社會、文化比較進步的乃蠻部,俘獲了畏兀兒人塔塔統阿。塔塔統阿是乃蠻部的掌印官,《元史》中說他“性聰慧,善言論,深通本國文字”。鐵木真非常欣賞他的才能,就讓他用畏兀兒字母書寫蒙古語,從而創立了畏兀兒體蒙文。隨後,鐵木真又下令由塔塔統阿教蒙古貴族子弟學習這種新創製的蒙古文,還任用不少畏兀兒人作為蒙古貴族子弟的教師。這樣,新創製的文字就首先在貴族子弟中使用開來。
此後,文字很快用在法律上,成吉思汗的“大劄撒”(法令)和“必裏克”(訓言)就是用這種文字紀錄下來的。
鐵木真還從塔塔統阿那裏學到了以刻字印章作為信驗的辦法,並學習金朝,開始使用命令牌照。把汗的旨意用新創的文字刻在牌子上,加蓋印章,作為調發兵馬、傳達命令的憑據。
塔塔統阿改製的這種文字,直到元世祖忽必烈命帝師八思巴創製的蒙古字頒行之後,官方文書才停止使用,但是民間仍然在使用。
文字的創製是蒙古族發展過程中的一件大事,原來的各個部族因為有了共同的文字而聯係更加緊密,對統一的蒙古族的形成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製定法令典製
鐵木真建國以前,蒙古部族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概念,隻以遊牧生活中形成的習慣法作為斷事依據。建國以後,在以千戶製重新劃分各部落民眾,進一步擴大和加強軍事編製的同時,為了保證大汗的命令能夠快速、準確地加以傳達和執行,也為了賞罰分明、判案公正,成文的、嚴明的法律的製定逐漸被提上日程。而此時,文字的創製無疑為法律的製定創造了條件。
1210年,隨著建國初期各項政策調整日見成效,成吉思汗開始謀取中原。他聽取臣下的意見,仿照漢人的成文法形式,製定並頒布了蒙古曆史上的第一部法規《條畫五章》。雖然這是一部很粗糙、原始的法律綱目,但在蒙古的立法史上有重要的意義。
命令或法令,蒙語音為劄撒,古代蒙古各部族的首領根據道理、規矩對部下發號施令,就有了劄撒。鐵木真建國前後,也頒布了一係列的法令和訓言,也就是劄撒。1219年西征之前,成吉思汗召集大會,“重新確定了訓言、法令和古來的體製”,並命令將這些訓言、法令和傳統體製寫在紙卷上,進一步規範化,定名為“大劄撒”。在西征歸來之後,成吉思汗正式頒布了大劄撒,並要求後世的大汗、王公大臣以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守。凡新大汗即位或者諸王共議國家重大事情都要先誦讀《大劄撒》。
《大劄撒》對蒙古族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規範、首領的命令等重新作了梳理和總結,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確定,並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強製實施,因而成為大蒙古國的正式法典。雖然它還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對維持當時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祖宗大法,它也對以後元代製定法律有重要影響。
除此之外,早在建國之初,成吉思汗就設置了大斷事官。
大斷事官蒙古語稱“劄魯忽赤”,就是大蒙古國中央的司法行政長官,由成吉思汗的養弟失吉忽禿忽擔任,主要職責是主持分封民戶、判決各種案件等。大斷事官與《大劄撒》相互作用,完善了大蒙古國的法律體係。
分封子弟
成吉思汗在建立大蒙古國之後,對他的親族以及隨他浴血奮戰的功臣們進行了分封。
如果說對功臣們的封賞是對他們的報酬和獎勵,那麼對親族及其子弟的分封則是家族權力、財產的再分配,是避免親族為謀取各自利益而產生矛盾的必要手段。成吉思汗的分封對象主要有諸子、諸兄弟以及母親、後妃、外戚等3部分。
對諸子的分封,按照蒙古族“幼子守產”的傳統,拖雷得到了蒙古帝國中心地帶,即大汗斡耳朵周圍地區。其他3個兒子的封地則在阿勒台山之西,稱“西道諸王”。長子術赤在最西邊,包括花剌子模至不裏阿耳地區以西;次子察合台封地在術赤東南部,包括畏兀兒以西、伊犁河、楚河、塔剌恩河流域;三子窩闊台的封地為阿勒台山原乃蠻之地及葉迷立、霍博等處。
與西道諸王相對應,成吉思汗將諸弟分在了草原東部,稱為“東道諸王”。其中,合撒兒封地在東北部,主要是也裏古納河流域;合赤溫應得封地則由其兒子按赤台受封,主要在金邊牆附近;斡赤斤的封地在最東部,包括捕魚兒海(即貝爾湖)哈剌哈河流域至海剌兒河一帶;別裏古台封地在溫赤台之西,與拖雷的封地相毗鄰。
除子弟之外,成吉思汗還給予後妃、外戚等一定的封地。
其中,對母親月倫太後的分封相對較重,其他外戚貴族大多保有原來的地盤。
這樣,整個大蒙古國就被分成了大小不同的幾個部分劃歸各子弟進行管轄。各受封子弟作為“黃金家族”的真正主人,領有各自封地內的百姓,也統領著所屬各地的千戶那顏。在此基礎上,他們又建立了各自的汗國,即“兀魯思”,他們是大蒙古國內的“宗藩之國”。子弟分封也與對各功臣家族的分封不同,功臣家族的分封遠不能和子弟分封相比,也不能形成汗國。
對外征服與擴張
向鄰近地區的不斷擴展和對其他民族的掠奪征服,是草原民族共有的特性。以成吉思汗為首的大蒙古國同樣把掠奪和對外征服視為最光榮的事業。甚至在分封子弟的時候,他們的封地也沒有非常明確的邊界,而是稱作“馬蹄可以到達的地方”。成吉思汗曾對他的兒子們說:“天下地土寬廣,河水眾多,你們盡可以各自去擴大營盤,征服邦國。”同時他又訓示手下諸將說:“男子最大之樂事,在於壓服亂眾,戰勝敵人,奪取其所有的一切……”。隨著國家政權的建立和國內統治秩序的逐漸確立,對鄰國的掠奪戰爭就成了他們的下一個目標。也正是在這種不斷地對外進行掠奪戰爭、擴展控製範圍的過程中,一個地跨歐亞大陸、威震世界的強大帝國逐漸崛起了。
鐵木真建立大蒙古國的時候,北方草原上還有其他幾個比較強大的政權。黨項族建立的西夏、女真人建立的金國等,都有比較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實力,他們的社會和文化發展程度也遠遠高於大蒙古國;除此之外,蒙古國的西北還有一些部落沒有臣服;與花剌子模的較量也早已暗暗醞釀……
征服西夏
西夏政權是由古代羌族的一支——黨項族建立的,活躍在11~13世紀的河套和河西走廊一帶。在與中原漢族政權的長期對峙中,西夏仿效漢族典製,加速了社會發展進程,至12世紀中期,其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了頂峰。但此時的北方草原上,金和蒙古的勢力也很快崛起,各政權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發生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