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精神家園6(2 / 3)

一切執著,包括對文字的執著,隻對身在其中者有意義。隔一層境界看,意義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裏,文字隻是閑情逸致;在政客眼裏,文字隻是雕蟲小技;在高僧眼裏,文字隻是浮光掠影。

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義:作家是一種喜歡當眾抖落自己的或別人的隱私的人。

作家的辯護:在上帝或永恒麵前,不存在隱私。

對於身在官場而堅持寫作的人,我一向懷有好感和敬意。據我觀察,這樣的人往往是有真性情的,而且是極頑固的真性情,權力和事務都不能把它摧毀,它反能賦予所掌握的權力一種理想,所操辦的事務一種格調。一個愛讀書和寫作的官員是不容易腐敗,也不容易昏庸的。寫作是回歸心靈的時刻,當一個人寫作時,他不再是官員,身份和職務都成了身外之物,他獲得了一種自由眼光。立足於人生的全景,他知道了怎樣做人,因而也知道了怎樣做官。

這個道理對於身在商界的人也是適用的。

寫作的態度

中國文人曆來把文章看作“不朽之盛事”,幻想借“立言”流芳百世。還是杜甫想得開:“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我也認為身後名聲是不值得企望的。一個作家決心要寫出傳世之作,無非是表明他在藝術上有很認真的追求。奧古斯丁說,不朽是“隻有上帝才能賜予的榮譽”。對作家來說,他的藝術良知即他的上帝,所謂傳世之作就是他的藝術良知所認可的作品。我一定要寫出我最好的作品,至於事實上我的作品能否留傳下去,就不是我所能求得,更不是我所應該操心的了。因為當我不複存在之時,世上一切事情都不再和我有關,包括我的名聲這麼一件區區小事。

每一個真正的作家都有一個夢:寫出自己最好的作品。可是,每寫完一部作品。他又會覺得那似乎即將寫出的最好的作品仍未寫出。也許,直到生命終結,他還在為未能寫出自己最好的作品而抱憾。然而,正是這種永遠未完成的心態驅使著他不斷超越自己,取得了那些自滿之輩所不可企及的成就。在這個意義上,每一個真正的作家一輩子隻是在寫一部作品,他的生命之作。隻要他在世一日,這部作品就不會完成。

如果一個人出自內心需要而寫作,把寫作當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麼,他必然首先是為自己寫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藝術、學術,都首先是為自己的,是為了解決自己精神上的問題,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

所謂為自己寫作,主要就是指排除功利的考慮,之所以寫,隻是因為自己想寫、喜歡寫。當然不是不給別人讀,作品總是需要讀者的,但首先是給自己讀,要以自己滿意為主要標準。一方麵,這是很低的標準,就是不去和別人比,自己滿意就行。另一方麵,這又是很高的標準,別人再說好,自己不滿意仍然不行。真正的寫作者是作品至上主義者,把寫出自己滿意的好作品看作最大快樂,看作目的本身。

唯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時才能保持靈魂的真實。相反,為發表而寫,就容易受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質利益的支配。後一方麵是職業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為他藉此謀生,不管有沒有想寫的東西都非寫不可,必定寫得濫,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最理想的是另有穩定的收入,把寫作當作業餘愛好。如果不幸當上了職業作家,也應該盡量保持一種非職業的心態,為自己保留一個不為發表的私人寫作領域。

對於一個作家來說,為發表的寫作當然是不可避免也無可非議的,而且這是他錘煉文體功夫的主要領域,傳達的必要促使他尋找貼切的表達,盡量把話說得準確生動。但是,他首先必須有話要說,這是非他說不出來的獨一無二的話,是發自他心靈深處的話,如此他才會懷著珍愛之心為它尋找最好的表達,生怕它受到歪曲和損害。這樣的話在向讀者說出來之前,他必定已經悄悄對自己說過無數遍了。一個忙於向公眾演講而無暇對自己說話的作家,說出的話也許漂亮動聽,但幾乎不可能是真切感人的。

托爾斯泰認為,寫作的職業化是文學墮落的主要原因。此話憤激中帶有灼見。寫作成為謀生手段,發表就變成了寫作的最直接的目的,寫作遂變為製作,於是文字垃圾泛濫。不被寫作的職業化敗壞是一件難事,然而仍是可能的,其防禦措施之一便是適當限製職業性寫作所占據的比重,為自己保留一個純粹私人寫作的領域。私人寫作為作家提供了一個必要的空間,使他暫時擺脫職業,回到自我,得以與自己的靈魂會晤。他從私人寫作中得到的收獲必定會給他的職業性寫作也帶來好的影響,精神的潔癖將使他不屑於製作文字垃圾。我確實相信,一個堅持為自己寫日記的作家是不會高興去寫僅僅被市場所需要的東西的。

作家對於名聲當然不是無動於衷的,他既然寫作,就不能不關心自己的作品是否被讀者接受。但是,對於一個真正的作家來說,成為新聞人物卻是一種災難。文學需要安靜,新聞則追求熱鬧,兩者在本性上是互相敵對的。寫作如同一個遇難者在大海上掙紮,永遠是孤軍奮戰,誰也無法幫助一個人寫他要寫的東西。這是一個真正有自己的東西要寫的人的心境,這時候他渴望避開一切人,全神貫注於他的寫作。他遇難的海域僅僅屬於他自己,他必須自己救自己,任何外界的喧嘩隻會導致他的沉沒。當然,如果一個人並沒有自己真正要寫的東西,他就會喜歡成為新聞人物。對於這樣的人來說,文學不是生命的事業,而隻是一種表演和姿態。

我不相信一個好作家會是熱中於交際和談話的人。據我所知,最好的作家都是一些交際和談話的節儉者,他們為了寫作而吝於交際,為了文字而節省談話。他們懂得孕育的神聖,在作品寫出之前,忌諱向人談論醞釀中的作品。凡是可以寫進作品的東西,他們不願把它們變成言談而白白流失。相反,那些喜歡滔滔不絕地談論文學、談論自己的寫作打算的人,多半是文學上的低能兒和失敗者。

好的作家都是作品至上主義者,他們最不願看到的情景就是自己成為公眾關注的人物,作品卻遭到遺忘。

對於一個嚴肅的作家來說,他生命中最嚴肅的事情便是寫作,他把他最好的東西都放到了作品裏,其餘的一切已經變得可有可無。因此,毫不奇怪,他絕不願意作品之外的任何東西來轉移人們對他的作品的注意,反而把他的作品看作可有可無,宛如——借用昆德拉的表達——他的動作、聲明、立場的一個闌尾。

我相信,凡真正的詩人、小說家、文學寫作者都是作品至上主義者,他的野心僅到作品止,最大的野心便是要寫出好作品。這就是我所說的純粹的寫作立場。當然,除了這個最大的野心之外,他也許還會有一些較小的非文學性質的野心,例如想獲得社會上的成功。有時候,這兩種野心彼此混雜,難以分清,因為寫出的究竟是否好作品,似乎不能單憑自己滿意,往往還需要某種來自社會的承認。然而,自己滿意始終是第一位的,如果把社會承認置於自己滿意之上,社會野心超過甚至扼殺了文學野心,一個寫作者就會蛻變成一個世俗角色。

文學創作是在孤獨中、在一切談話都沉寂下來時進行的。一個作家在對別人談話時隻不過是一個上流社會人士,隻有當他僅僅麵對自己、全力傾聽和表達內心真實的聲音之時,亦即隻有當他寫作之時,他才是一個作家。

為自己寫作,也就是為每一個與自己麵臨和思考著同樣問題的人寫作,這是我所能想象的為人類寫作的唯一可能的方式。

為孩子寫書是一個考驗。我們往往對孩子估計過低,以為他們什麼也不懂,所以隻需寫得淺,教給他們一些常識性的東西就可以了。其實,孩子的心靈是向本質開放的,他們本能地排斥一切老生常談、辭藻堆砌、故弄玄虛等等,決沒有大人們的那種文化虛榮心,不會逆來順受或者附庸風雅。所以,在麵向孩子們時,我們必須戒除種種文化陋習,回到事物的本質。

我希望自己今後在寫任何書時,都像給孩子們寫書一樣誠實,不寫自己也不懂的東西去騙人。說到底,這世界上誰不是天地間一個孩子,哪個讀者心中不保留著一點能辨真偽的童心?

我自己也有過少兒時代,曾經也是一個小讀者。那當然是老早的事了,但是,兒時的求知渴望,少年的惆悵心情,仿佛仍在我心靈深處的某個角落裏潛藏著,我是一點兒不陌生的。我一路走來,走了人生大半路程,離那個從前的男孩越來越遠。然而,我有一個感覺,我覺得自己好像一路都在和那個男孩做伴,與他交談,不斷地把我的所見所聞和所感所思告訴他,聽取他的回應。我誠然比他成熟,也許有以教他,但他不隻是我的學生,他那麼純真、敏感,本能地厭惡一切空話和假話。深藏在我心中的少兒時代同時也是一個良師,一直在檢查我的作業,督促我做一個誠實的思想者和寫作者。

對於一個精神探索者來說,學科類別和文學體裁的劃分都是極其次要的,他有權打破由邏輯和社會分工所規定的所有這些界限,為自己的精神探索尋找和創造最恰當的表達形式。也就是說,他隻須寫他真正想寫的東西,寫得讓自己滿意,至於別人把他寫出的東西如何歸類,或者竟無法歸類,他都無須理會。凡真正的寫作者都是這樣的精神探索者,他們與那些因為或者為了職業而搞哲學、搞文學、寫詩、寫小說等等的人的區別即在於此。

寫作是最自由的行為。一個人的寫作自由是不可能被徹底剝奪的,隻要願意,他總是可以以某種方式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

寫作是永無止境的試驗。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不得不度過不斷試驗的一生。

我難免會寫將被曆史推翻的東西,但我決不寫將被曆史恥笑的東西。

作品的價值

對於寫作者來說,重要的是找到僅僅屬於自己的眼光。沒有這個眼光,寫一輩子也沒有作品,世界再美麗再富饒也是別人的。有了這個眼光,就可以用它組織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

一個作家的存在理由和價值就在於他發現了一個別人尚未發現的新大陸,一個僅僅屬於他的世界,否則無權稱為作家。

任何精神創作唯有對人生基本境況做出了新的揭示,才稱得上偉大。

要創新,不要標新。標新是偽造你所沒有的東西,創新則是去發現你已經擁有的東西。每個人都有太多的東西尚未被自己發現,創新之路無比寬廣。

一切偉大的作品在本質上是永遠未完成的,它們的誕生僅是它們生命的開始,在今後漫長的歲月中,它們仍在世世代代讀者心中和在文化史上繼續生長,不斷被重新解釋,成為人類永久的精神財富。

一切優秀的藝術家都具有一種日記意識,他們的每一件作品都是日記中的一頁,日記成為一種尺度,凡是有價值的東西都要寫進日記,凡是不屑寫進日記的東西都沒有價值。他們不肯委屈自己去製作自己不願保藏的東西,正因為如此,他們的作品才對別人也有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