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者在寫作上一定是自私的,他決不肯僅僅付出,他要求每一次付出同時也是收獲。人們看見他把一個句子、一本書給予這個世界,但這隻是表麵現象,實際上他是往自己的精神倉庫裏又放進了一些可靠的財富。
這就給了我一個標準,凡是我不屑於放進自己的精神倉庫裏去的東西,我就堅決不寫,不管它們能給我換來怎樣的外在利益。
一流作家可能寫出三流作品,三流作家卻不可能寫出一流作品。
最好的作品和最劣的作品都缺少讀者,最暢銷的書總是處在兩極之間的東西:較好的,平庸的,較劣的。
幾乎每個作家都有喜歡他的讀者,區別在於:好作家有好的讀者,也有差的讀者,而壞作家隻有差的讀者。
我所說的獨立的讀者,是指那些不受媒體和輿論左右的人,他們隻用自己的頭腦和心來閱讀,我的作品從來僅僅是訴諸他們的,我也僅僅看重他們的反應。
長遠地看,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那種僅僅為了出售而製作出來的東西,誠然可能在市場上銷行一時,但隨著市場行情的變化,遲早會過時和被徹底淘汰。凡是刻意迎合讀者的作家是不會有真正屬於自己的讀者的,買他的書的人隻是一些消費者,而消費的口味絕無忠貞可言。相反,倘若一個人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寫出後自己真正喜歡,那麼,我相信,他必定能夠在讀者中獲得一些真正的知音,他的作品也比較地能夠長久流傳,因為聯結他和他的讀者的不是消費的口味,而是某種精神上的趣味。
寫自己是無可指摘的。在一定的意義上,每個作家都是在寫自己。不過,這個自己有深淺寬窄之分,寫出來的結果也就大不一樣。
我相信一個作家隻要以嚴肅的態度從事寫作,他寫作時就不可避免地會帶著自己的人生經曆。也就是說,他所表達的最基本的精神內涵確實是屬於他的,是他從生活中感悟到的。但是,在多數情形下,具體的生活經曆隻構成他的寫作的背景,而不是直接的題材。隻有蹩腳作家才熱衷於在作品中抖落自己的履曆、隱私和瑣事。
可以剽竊詞句和文章,但無法偷思想。一個思想,如果你不懂,無論你怎樣抄襲那些用來表達它的詞句,它仍然不屬於你。當然,如果你真正懂,那麼它的確也是屬於你的,不存在剽竊的問題。一個人可以模仿蘇格拉底的口氣說話,卻不可能靠模仿成為一個蘇格拉底式的思想家。倘若有一個人,他始終用蘇格拉底的方式思考問題,那麼,我們理應承認他是一個思想家,甚至就是蘇格拉底,而不僅僅是一個模仿者。
一個有靈魂的業餘寫作者遠比那些沒有靈魂的專業作家更加屬於文學。文學接納一切有靈魂的寫作者,不問寫作是否他的職業,拒絕一切沒有靈魂的偽寫作者,也不問寫作是否他的職業。
高度政治化的環境對於人的思考力具有一種威懾作用,一個人哪怕他是笛卡爾,在身曆其境時恐怕也難以怡然從事“形而上學的沉思”。麵對血與火的事實,那種對於宇宙和生命意義的“終極關切”未免顯得奢侈。然而,我相信,一個人如果真是一位現代的笛卡爾,那麼,無論他寫小說還是研究哲學,他都終能擺脫政治的威懾作用,使得異乎尋常的政治閱曆不是阻斷而是深化他的人生思考。
魯迅曾經談到一種情況:呼喚革命的作家在革命到來時反而沉寂了。我們可以補充一種類似的情況:呼喚自由的作家在自由到來時也可能會沉寂。僅僅在政治層麵上思考和寫作的作家,其作品的動機和效果均係於那個高度政治化的環境,一旦政治淡化(自由正意味著政治淡化),他們的寫作生命就結束了。他們的優勢在於敢寫不允許寫的東西,既然什麼都允許寫,他們還有什麼可寫的呢?
比較起來,立足於人生層麵的作家有更耐久的寫作生命,因為政治淡化原本就是他們的一個心靈事實。他們的使命不是捍衛或推翻某種教義,而是探究存在之謎。教義會過時,而存在之謎的謎底是不可能有朝一日被窮盡的。
一個作品如果對於作者自己沒有精神上的價值,它就對任何一個讀者都不可能具有這種價值。自救是任何一種方式的救世的前提,如果沒有自救的覺悟,救世的雄心就隻能是虛榮心、功名心和野心。中國知識分子曆來熱中於做君王或民眾的導師,實際上往往隻是做了君王的臣僚和民眾的優伶,部分的原因也許在這裏。
是否用自己獨特的語言說出一個真理,這不隻是表達的問題,而是決定了說出的是不是真理。世上也許有共同的真理,但它隻存在於一個個具體的人用心靈感受到的特殊的真理之中。那些不擁有自己的特殊真理的人,無論他們怎樣重複所謂共同的真理,說出的始終是空洞的言辭而不是真理。
我與寫作
有兩樣東西,我寫時是決沒有考慮發表的,即使永無發表的可能也是一定要寫的,這就是詩和隨感。前者是我的感情日記,後者是我的思想日記。如果我去流浪,隻許帶走最少的東西,我就帶這兩樣。因為它們是我最真實的東西,有它們,我的生命線索就不致中斷。中國也許會出創體係的大哲學家,但我確信我非其人。平生無大誌,隻求活得真實,並隨時記下自己真實的感受,借此留下生命的足跡,這就是我在寫作上的全部野心了。
我的所感所思,不實際,也不深奧,多半是些空闊平易的人生問題,諸如生與死、愛與孤獨之類。我的天性大約不宜做深奧的學問或實際的事務,卻極易受這類大而無當的問題吸引和折磨,欲罷不能。我把我的理解和困惑都寫了下來。我的理解聽憑讀者處置,我的困惑隻屬於我自己。
我的第一使命不是就某一課題寫出材料詳盡的專著,以填補學術史的空白;而是寫出我的命運之作,以完成我的生命史。因為前者是別的許多人都能夠做的,而後者卻隻能靠我自己做。
我並不想標新立異,說出前人或今人從未說過的話。我隻想寫出我自己的感受,隻要這感受是我的真實感受,並且我準確地表達了這感受,我就滿足了,不在乎別人是否寫過類似的東西。事實上,在這些所謂的永恒話題上,人類的感悟有共通之處,說不出多少新奇的話來。不過,隻要你的感受的確是你自己的,是活生生的,你把它寫出來,別人讀了就會有新鮮之感。可貴的是新鮮而非新奇,真實的、活的就是新鮮的。
我的天性更是詩人而不是學者。我愛自己的體悟遠甚於愛從別人那裏得來的知識。
我的追求:表達真正屬於我自己的人生體悟。不拘形式,學術研究和人生探索,哲學和文學,寫作和翻譯,皆無不可。在精神生活的深處,並無學科之分。人類和個人均如此。
我當然不是一個脫俗到了拒絕名聲的人,但是,比名聲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回到我自己。我必須為自己的心靈保留一個自由的空間,一種內在的從容和悠閑。唯有保持這樣一種內在狀態,我在寫作時才能真正品嚐到精神的快樂。我的寫作應該同時也是我的精神生活,兩者必須合一,否則其價值就要受到懷疑。無論什麼東西威脅到了我所珍惜的這種內在狀態,我隻能堅決抵製。說到底,這也隻是一種權衡利弊,一種自我保護罷了。
如果我的寫作缺乏足夠的內在動力,就讓我什麼也不寫,什麼也寫不出好了。一種沒有內在動力的寫作不過是一種技藝,我已經發現,人一旦掌握了某種技藝,就很容易受這種技藝的限製和支配,像工匠一樣沉湎其中,以為這就是人生意義之所在,甚至以為這就是整個世界。可是,跳出來看一看,世界大得很,無論在何種技藝中生活一輩子終歸都是可憐的。最重要的還是要有充實完整的內在生活,而不是寫作或別的什麼。如果沒有,身體在外部世界裏做什麼都無所謂,寫作、繪畫、探險、行善等等都沒有根本的價值。反之,一個人就可以把所有這些活動當作他的精神生活的形式。
我十分懷念過去為自己寫不供發表的東西時的那種愉快心情,我寫隻因為我想寫,隻因為我喜歡,我甚至不意識到自己在寫作,而這正是最適合於寫作的一種狀態。後來,約稿多了,寫作時知道會發表,心態的自由就不免打折扣。要裝作不知道已不可能,退而求其次,我給自己建立一個標準:一篇文章,即使不發表我也要寫,那就寫,否則就不寫。總之,盡量隻寫自己真正想寫、寫的時候愉快、寫完自己看了喜歡的東西。這樣的東西一旦發表出來,也一定會有喜歡它的人,即使發表不出來也沒有什麼。世上哪有寫作的訣竅,所謂寫好的作品無非是寫讓自己喜歡的作品罷了。
對於今日的寫作者來說,市場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存在。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你必須為市場寫作。這裏的界限在於,你是否讓市場支配了你的寫作。
應該區分兩種情形。一是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然後爭取在市場上獲得成功。另一是以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為目標,決定自己寫什麼東西。
我相信,我屬於前一種情形。迄今為止,我沒有為市場寫過一本書。不過,我沒有潔癖。寫什麼,怎麼寫,絕對要由我自己做主,在我的寫作之國中,我是不容置疑的王。寫出以後,我就衷心歡迎市場來為我服務,做我的能幹的大臣。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隻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者似乎有意義。
我的所思所寫基本上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也許正因為如此,寫出的東西才會對那些麵臨著相似問題的人有所啟迪,從而間接地產生了影響社會的效果。
回過頭去看,我的寫作之路與我的心靈之路是相當統一的,基本上反映了我在困惑中尋求覺悟和走向超脫的曆程。我原是一個易感的人,容易為情所困,跳不出來。我又是一個天性悲觀的人,從小就想死亡的問題,容易看破紅塵。因此,我麵臨雙重的危險,既可能毀於色,也可能墮入空。我的一生實際上都是在與這兩種危險作鬥爭,在色與空之間尋找一個安全的中間地帶。我在尋找一種狀態,能夠使我享受人生而不沉湎,看透人生而不消極,我的寫作就是借助於哲學尋找這種狀態的過程。
因為我寫自己的生活,有些人便指責我,不外是一暴露了自己的隱私,二應該寫重大題材。這些人真是小心眼,仿佛自己的生活是一份私產似的。我才不這麼狹隘呢,在我看來,正是通過感受和思考,我的生活不再僅僅是我的生活了,它獲得了一種普遍性。
從根本上說,上帝、神、自然給了我生命,我生命中的一切,包括我的經曆,沒有一樣是僅僅屬於我的,一切都可以和應該成為領悟生命意義的素材,並且因此而屬於了一切人。
那麼,這不正是重大題材嗎?
這裏是我的生命的果實。
請吧,把你們選中的吃掉。剩下的屬於我自己,那是我的最好的果實。
即使我沒有更多的東西可讓你們回憶,我也要提供更多的東西讓你們忘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