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聽命洋人、軟弱無能——耆英(1 / 1)

3.聽命洋人、軟弱無能——耆英

耆英是滿洲正藍旗人,姓愛新覺羅,為官期間耆英曾官至文淵閣大學士,他的父親祿康也是嘉慶年間的東閣大學士,可以說子承父業,兩代人入閣拜相,如果政績光明的話,也是在是一個美談。但是偏偏耆英是一個投降媚外的主兒,在為官期間屢次和外國人簽訂不平等條約,實在有違一個清朝大學士的形象。

1838年,耆英任盛京將軍。1842年3月清軍和英軍交戰,奕經在浙江戰敗,於是清政府派耆英管理杭州將軍,後來又任命他為欽差大臣,和伊裏布一起去浙江同英軍講和。1842年8月,英軍一路打入南京下關長江江麵,這時候耆英已經無法再撤退了,於是耆英和伊裏布一起趕到南京,英國派出代表璞鼎查同耆英、伊裏布談判,就在南京,耆英和英國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在簽訂完《南京條約》不久,英國人璞鼎查又要挾耆英想辦法除掉正在台灣抗英的台灣道和總兵。於是耆英便誣陷台灣道姚瑩、總兵達洪阿“冒功欺罔”,導致兩個正在奮力抗英的官員被革職拿問。不久之後,就在1843年,耆英又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和英國簽訂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中英《虎門條約》。1844年,耆英接連與美國簽訂了《望廈條約》,與法國簽訂了《黃埔條約》。查看曆史史籍,耆英在這幾年之間就一直處於和外國人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屈辱之中。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自感無力抗衡英法聯軍,所以又派耆英去天津和英法聯軍協商議和事項,但是由於當時英軍在廣州搜到很多官府來往的檔案文件,在這些文件中也有耆英上奏朝廷的內容,英軍發現耆英在上報朝廷的時候對英國有很多不敬的語言,所以拒絕與耆英談判。受到驚嚇的耆英隻好灰溜溜的回到京城,而迫於英軍勢力、又氣憤耆英辦事不力的鹹豐帝一怒之下便下令讓耆英自盡。這個和英法聯軍簽訂過數個不平等條約的清末大臣,就此畫上了句號。

《道鹹以來朝野雜記》中記載:“道、鹹之際,初辦外洋交涉,多不得當,喪失權利,在在皆是。耆相國英在粵東,與英人所訂之條約,皆非當麵折衝,派家人張禧偕首府某公出而協定。當時請旨賞張五品頂戴,以壯觀瞻。此事太近兒戲,餘初未之信。後有戚某公為廣州知府,曾調取當年原卷閱看,果有此事。至鹹豐七、八年換約期間,因耆相定約僨事,賜令自盡。固由文宗之怒,實怡、鄭二王等乘君之怒以成之。耆平日實有自取之咎,因宣宗朝曾獎耆‘有守有為’之語,於是耆相大書一聯懸之客廳,雲‘先皇獎勵有為有守;今上申斥無才無能。’此罷官時考語。故意令人見之。此聯軒輊兩朝,含有陽秋,有人言之當權者,此自造殺身之禍也。”

耆英為朝廷辦事本是無可厚非,但是辦事也是分好壞、分忠奸的,耆英屢次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並且藐視皇權,這些都是不被當時的朝廷所能容納的,耆英最終走上了自掘墳墓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