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緬因”號爆炸事件(1 / 1)

戰艦“緬因”號的爆炸事件是美國和西班牙開戰的重要導火索。據史料記載1898年2月16日晚上9點40分,在古巴哈瓦那港口外停泊的“緬因”號突然發生爆炸並沉沒,船上260名水手均葬身海底。事件發生後,美國的新聞媒介大肆報道這一事件。從而引發了美國人對素來看不順眼的西班牙的舉國仇恨。在這樣一種真相不明輿論一邊倒的混亂氣氛中,美國絕大多數人都認為“緬因”號爆炸是西班牙製造的恐怖行動。在煽動起來的民意支持下,美國政府在1898年4月25日向西班牙宣戰。6個月後,美國不僅報了“緬因”號一箭之仇,而且借這個世紀末的重要戰爭,打敗了實力大不如前的西班牙,一躍成為一個勢力範圍囊括拉丁美洲和亞洲的新興世界強國。

盡管當時很多人認為“緬因”號的爆炸與西班牙脫不了幹係,但仍有不少頭腦冷靜的曆史學家認為“緬因”號真正的爆炸原因不明。

史載,當“緬因”號爆炸後幾個小時內,船長即發電報給國內上級,內容是:“‘緬因’號起火爆炸,原因未明,請暫時不要向外界公布。”事件發生後軍方進行了短暫的調查,結論是外部爆炸物在靠近船首下方底部爆炸,引發位於船體前麵的3個彈藥艙爆炸,使船體在近船首部位一分為二,前麵近1/3的船體被炸毀分離。

在當時,“緬因”號是先進的巨型戰艦。麥金利總統派遣“緬因”號到古巴向西班牙和古巴人顯示實力,他想用這個方式提醒西班牙和拉美諸國:美國有足夠的力量和意誌來保護其在拉丁美洲的利益。由於體形龐大且吃水深,“緬因”號隻能停靠在離開海岸一定的距離之外。又因為離海岸不是很遠,炸毀的船首和大部分船體都擱淺在離岸不遠的淺海中。船體相當大的一部分仍然暴露在水麵之上。

因而當時的很多研究者認為“緬因”號是由於船底外部爆炸導致沉沒。在解釋爆炸是最先發生在船體外的理論中,一個最有力的證據就是船殼底部中央一塊93平方米的鋼板,出現在被炸毀的機艙的位置。船殼鋼板斷裂之後進入船體內部,一定是船體外產生的爆炸力將鋼板推入船身。這個物證似乎很有說服力。

但是有人也提出了疑問:要達到那麼大的破壞程度,如果是水雷爆炸的話,這個水雷得超過136千克重,同時還必須在船底形成一個巨大的爆破口。當時沒有見過那麼大的水雷,“緬因”號船體上也沒有那樣一個爆破口。所以,盡管美國舉國仍然將西班牙定性為專製和恐怖主義國家,但一些嚴謹的曆史學家還是堅持認為“爆炸原因不明”。

近年來,通過細致的考察,研究人員提出了一個假設:或許是因為“緬因”號右舷的鍋爐室位置過於接近一個彈藥艙,高溫通過隔離的鋼板持續傳遞到彈藥艙,引起火藥燃燒爆炸,然後再引發另外兩個彈藥艙的爆炸,導致船首被炸毀。

研究人員為了證實這個假設,用19世紀的工藝,製成了同樣強度的鋼板,試圖重現當年的“緬因”號彈藥艙和鍋爐室,然後開始在野外生火實驗。當鍋爐工作了幾個小時之後,監視彈藥艙鋼板溫度,熱傳導和形變的儀器屏幕顯示了一係列的物理變化。8個小時之後,通過隔離鋼板傳導過來的高溫點燃了彈藥艙的黑色火藥,發生了爆炸。由此,初步驗證了假設的可能性。

但“緬因”號的爆炸真的是這個原因麼?恐怕還需要進一步地研究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