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者、為上古發表性情之文章。在心為誌,發言為詩。誌於喜、則其言喜,誌於怒、則其言怒,誌於哀、則其言哀,誌於樂、則其言樂,故曰:詩者、誌之所之。言喜怒哀樂之情動於中,則喜怒哀樂之言見於外,無絲毫矯揉欺飾於其間;所以三百五篇之詩,皆為宇宙間之至文也。
特是文章與文章學不同。文章者:感於中,發於外,有不自知其然而然者;宇宙間至優美之文章,往往存於閭巷歌謠之間,出於婦人小兒之口;十五《國風》之詩,後世文人所以不能幾及也。文章學者:則據古人優美之文章,分析其思想,推尋其條理,用以為後人之法則。吾人以文章學之眼光研究《詩經》,則當據三百五篇之詩,分析而推尋之,合於文章學之範圍。略分之有四:一托事,二遣辭,三造句,四用韻。茲述於下:(一)托事自來言文章學者,大概以立意為本。雖然,此不善屬文者也。作文固貴有意,然必先有意而後始可作文;若無意而曰立意,則此文可不作也。三百五篇之詩,所以為文之美者,以其外感於物,內動於情,情之所動,不得已而見之於言;言之不足而長言之,長言之不足,而谘嗟詠歎之而為詩。蓋先有意而後屬文,非屬文時而始立意也。故屬文不必言立意,當言托事。托事者、即此外感內動之情,何由托之於事,而為谘嗟詠歎之詩也。詩有賦比興三義:賦者、鋪陳其事而直言之,無所謂托事也;興比者,言在此而意在彼,故必托事以言,而後情之忱摯者,始可見於言外,曲折婉轉以達,辭愈隱微情愈忱摯也。《詩經》之文章,深於興比者也。興比即托事之謂,茲舉例於下以明之:關關雎鳩,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樂隻君子,福履綏之。
南有喬木,不可休息;漢有遊女,不可求思。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之子於歸,百兩禦之。
以上諸詩,皆意有所美,托言一物,以起所美之事。鄭司農所謂托事於物是也。美詩何以必須托事,蓋見美而質言之,嫌於媚諛;托事則言近而旨遠。質實之意,遂有文采可觀也。
北風其涼,雨雪其霧;惠而好我,攜我同行。
有狐綏綏,在彼淇梁;心之憂矣,之子無裳。
風雨淒淒,雞鳴喈喈;既見君子,雲胡不夷。
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
以上諸詩,皆意有所刺,托言一物,以喻所刺之事。鄭司農所謂比方於物是也。刺詩何以必須托事,蓋見惡而直言之,嫌於攻訐;托事則言婉而意微,主文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誡。戇直之意,亦皆有和平溫柔之思矣。
此兩例而外,亦有心所誌,托事以自喻者:如“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隱憂”。則賢者不得誌於時,而以柏舟自喻也。亦心有所誌,托事以寄所誌者:如“籊籊竹竿,以釣於淇,豈不爾思?遠莫致之”。則衛女思歸不得,而托於舊日遊釣之事也。總之三百五篇之詩,托事為多。如苦重斂而托言碩鼠,勞征役而托言鴇羽,信讒而托言采苓,疾恣而托言萇楚。推之《離騷》,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佞;靈信美人,以配君王;宓妃佚女,以譬賢臣;虹龍鸞鳳,以托君子;飄風雷電,以喻小人;以珍寶為仁義;以水深雪雰為讒構:皆托事之謂也。
(二)遣辭詩人之誌,托事以達,事必有辭以飾之,然後誌托於事,事寄於辭,藏於中者始可表於外也。故作文之要,在於遣辭。遣辭者、即事物之聲音狀況容貌,不必加以繁瑣之說明,嚐能使其聲音狀況容貌,由單簡之形容辭以表見。三百五篇中之形容辭,可謂文章之至美者也。其用形容辭之例有三:(一)重言形容辭,(二)雙聲形容辭,(三)疊韻形容辭。
重言者、一言不足,而以重言形容之也。或形容其聲,或形容其狀,或形容其貌。其以重言形容其聲者:如《關雎》以“關關”形容雎鳩之聲;《草蟲》以“喓喓”形容草蟲之聲;《風雨》以“膠膠”形容雞鳴之聲;《鹿鳴》以“呦呦”形容鹿相呼之聲;《碩人》以“發發”形容魚掉尾之聲;《鴇羽》以“肅肅”形容飛羽之聲;《伐木》以“許許”形容鋸木之聲;《綿》以“登登”形容築土之聲;《載馳》以“薄薄”形容驅車之聲;《七月》以“衝衝”形容鑿冰之聲。以重言形容其狀者:《二子乘舟》以“養養”形容憂不知所定之狀;《君子陽陽》以“陽陽”形容無所用心之狀;《伐木》以“蹲蹲”形容蹈舞之狀;《楚茨》以“踖踖”形容執爨有容之狀;《賓之初筵》以“逸逸”形容往來有次序之狀,又以“僛僛”形容舞不能自正之狀;《板》以“管管”形容無所依之狀,又以“灌灌”形容憂無告之狀。其以重言形容其貌者:如《氓》以“旦旦”形容懇惻款誠之貌;《素冠》以“欒欒”形容棘人瘦瘠之貌;《淇奧》以“猗猗”形容綠竹美盛之貌;《采薇》以“依依”形容楊柳茂盛之貌;《桃夭》以“夭夭”形容桃葉少壯之貌,以“灼灼”形容桃花盛美之貌;《東方未明》以“瞿瞿”形容狂夫之貌;《蟋蟀》以“瞿瞿”形容良士之貌。如此之倫,《詩經》中頗多。要之以重言形容人物之聲與狀與貌,皆不必以文字之形義說之。第以聲之重疊,而人物之聲貌,與動作之狀,自然呈露。且同一重言,可以形容兩種不同之態度,良士之“瞿瞿”,與狂夫之“瞿瞿”,態度不同,重言之形容辭則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