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思人意,輕輕草葉親。
淑巧織女寄,灑脫似神英。
洋水西南去,奈何不得依。
生花無筆墨,盛宴味無津。
日披紅霞起,隻看黃昏鈴。
快快楊柳季,悠悠紅豆雨。
樂灑心頭泣,他朝複遇卿。
“你又在寫些什麼呀?走,跑步去。”尚智新說道。吳岩放下手中的鋼筆,笑了笑說:“嘿嘿,沒什麼。”“哈,沒什麼?又發騷了吧你。是不是又在寫給付雨晴的情詩呀?”“嗬嗬,是呀,哈哈。”付雨晴是他班上的一女生,不熟。吳岩好像除了家裏親戚鄰居什麼的,跟哪個女生都不太熟。一是他和女生一交流就緊張,還有就是自從高一愛上那個人之後,就刻意不想與其他女生太熟。其實從小到大到後來,他連女生的手都沒握過,更不要說牽手了。自從愛上那個人,他就決定第一個牽手的女孩子一定要是她。愛上她,是吳岩高一的時候。
一天中午,一個滿臉憂鬱的孩子拿著飯盒在食堂打飯,嘴裏哼著音樂課剛學的走調的《煙花易冷》。無意間抬頭,看見一位穿著白色運動外套,背著雙肩書包的長發女孩。在一中老校剛提前預錄高一的他,竟對她是哪個年級的人一頭霧水?此時高一就兩個預錄班,不可能,兩個班的人他都認識。初中的?沒見過,還這麼高。高四的?不會的,這氣質這麼活力清新。就這樣,時間一點點過去,那女孩的形象也隻是偶爾在男孩腦海中浮現。又一個中午,去食堂打飯的路上,一位披發苗條的女孩從男孩身邊飄過。他不經意間發現,這位就是曾經在食堂看到過的那個女孩,她原來是高四的,因為她跟他在同一棟教學樓,而樓裏隻有高一和高四的在這兒,隻是當初真的看不出來!從此,吳岩開始有意無意的注意起這位女孩。慢慢的,他發現他喜歡上了她,發自內心的。雖然他知道,她高四,他高一。可是他願意把這份愛和思念藏在心裏,自己甜蜜。在高一的那年裏,吳岩發現女孩晚自習後總是走的很早,於是他堅持了原本的晚上跑步計劃,並且把時間延長至高四晚自習結束,就為能有機會從她身邊晃過。他發現她幾乎每周都會去看電影,於是,他也盡量地抽出時間跑到學校逸夫樓看電影。他發現……他發現自己無時無刻不把她放在心中。可是,這隻是他一個人的事。他也曾幻想,並因此並有幸在高一那年強健了上課發呆的能力。他很膽怯,卻又想嚐試表白,可是他真的什麼也沒幹。他隻是經常很快的吃完飯,然後期望在回教室的路上看到她一眼。他隻是在吃完飯後,動不動就傻傻的站在樓道裏看著操場,盼望著她的歸程。周末放假時候,她跑到她教室的那層,自欺欺人地希望她在教室自習。有一次五一長假結束,當他在籃球場上看到歸來的她走在操場的跑道上,心中真的很幸福。而慢慢地,她快要高考了她終將離開。而吳岩高一的那年裏,與她近距離相處一段的機會也隻有一次,一次逸夫樓看電影,他就坐她身旁,他非常緊張,難抑內心的激動。那晚,他穿了一件白色的修身小西裝,出門前還在身上噴了些花露水,可他就覺得自己那天穿的不合身,他也不會忘記那晚的電影《機械師》和《創:戰紀》。這讓他想起,有一晚看《特工紹特》和《魔法師學徒》是自己坐在多媒體前麵電腦前瞧著電影,抬眼發現她也在教室的人群中,瞬間覺得剛剛不應該穿上一件這麼舊的衣服來看電影,那是他比他大八歲的哥哥的高中校服。他喜歡她,喜歡她的一切。雖然她從未認識過他。在高考的那天,他提著大書包,拖著碼數有些大的老北京布鞋,走在回到宿處的路上,希望能看到她。命運可憐他,在學校前麵的街上他看到了街對麵提著紅布袋,買好早餐的她。他想,這應該是最後一次見麵吧。他失落地走回家,不時怯怯地回望,希望多看她一眼,心中無限的情緒。在他爸媽在學校旁邊租的房子那兒,還有四五個高考的學姐,她們高考時的一去一回,都讓她牽掛著她。在高考完後,他盡早回到學校,希望還能看到她最後的蹤影。可是,在高考後的人潮中,並沒有看到她的腳步。他失落了,盡管剛剛洗澡,他跑到宿舍樓下和同在一所學校初三的堂弟打球去了。打完球,已經天黑。他回到寢室,收拾好東西,和同學聊了會兒天後跑到書店買了幾本雜誌。在回去的時候,他在學校門口看到了提著奶茶的她正慢慢地走在回寢的路上。那時,他的心又緊又痛。他知道,羞澀膽怯的自己不會跑到她麵前表白一切,他仍隻有默默地跟著她,目送她回寢。那是他到而今最後一次見到她,那晚她穿著一件紅襯衫。很明顯她這就是三年後吳岩找尋到的小沐,暫且不說。
哎,讓我來說說這吳岩是怎麼寫起這些打油詩來的吧。用吳岩自己話說,那叫做“詩路”。還好這有他上大學後無聊時寫的一段文字。文字如下,
“印象中,是初三提前招生後高一提前補課,老師要學生模仿著寫首現代詩。那正是讀徐誌摩,讀戴望舒……的時候。我也就讓自己的情緒發揮一下,極其無賴地模仿《再別康橋》來了首回憶中學。格式和徐誌摩的可謂非常地相似,這讓我被老師要求上台朗誦時都不怎麼好意思了。不過裏頭的內容還確是初中三年來,高安中學給我生活及心靈體會的一些東西。像中學的大理石路,中學的小片竹園,校門旁的樹,往裏的那個樹藤為頂的亭子……押韻什麼的,那首”詩歌“中似乎也做到了。
這些,對我的詩路其實不算什麼影響,隻是偶爾要強行挖掘出其根源,這算是一個吧。啊,說到這,我想起來了,其實我小學時候,有老師要我們試著作詩,我那時貌似還弄得有模有樣,反正感覺是把什麼情緒給寫進去了。再說到這個,就更不能不提的一件事了。在初三的時候,有次老師要求寫作文,我是硬生生地寫了篇七百多字的排比押韻文,全文押韻,句與句排比,段與段排比,應當是這樣的。隻記得老師當時判了個辭藻華而不實而終,好像是當時作文流行要有敘事什麼的,好像到後來高中的時候,議論文什麼的也要求有什麼舉例論證。嗬嗬,而我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事了,一個道理也許可以片麵地解釋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當不能絕對地說明一個道理。所以對於那種拿事論道理,還一筆帶過,囫圇吞栆的行文做法比較厭惡。所以我行議論文,寧願長篇說理論證,也不見得看到一件敘事,這也就讓我的作文似乎從未被老師重視過。扯遠了,那篇辭藻華麗的文章其實讓我也驚呆了,沒想到自己能寫出這樣氣勢磅礴的文章,細細品讀,似乎還有些味道的文章,當然,隻有我自己願讀自己的文章了。別人看到大段,當是全文說理的文章,應當也是看看開頭也就醉了。這篇押韻文應當是給我的詩路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