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隻道當時是平常(二)(1 / 2)

晌午的太陽暖暖的,拿了本《納蘭詞集》,又去了常去的地方。那時候的農村,沒有收割機,人都用鐮刀割了麥子,再整出一塊平地。專門用來碾麥子,人們管他叫做“場”。待把麥子碾出來以後,便把麥秸堆起來,形狀像個圓柱體,上邊再摞上個圓錐體的摸樣。每家的場都連在一起,練成了一塊空曠的一片平地。我總喜歡隨意地坐在麥垛旁,斜身靠著軟軟的麥垛,曬著暖暖的太陽,隨意地翻上一本書。累了,索性拉下帽沿,把書蓋在臉上,美美的睡上一覺。這是一種簡單的幸福,幸福到一個流浪漢尚且知道享受,隻是那些生活在喧鬧都市的人,每天奔波於車水馬龍的街頭,早忘卻了大自然最原始的美好。

翻了好多篇,至今仍記憶猶新的是《虞美人》。

銀床淅瀝青梧老,

屧粉秋蛩掃.

采香行處蹙連錢,

拾得翠翹何恨不能言.

回廊一寸相思地,

落月成孤倚.

背燈和月就花陰,

已是十年蹤跡十年心.

最刺痛的就是那句十年蹤跡十年心,本打算用來做書名的,想想還是罷了,就用春花雪月風流債吧,雅俗共賞麽。

是的,十年時間足以用來懷念一個人。一年兩年的時候,尚且處在怨恨當中,三年五年的時候,隻是稍微釋懷的狀態。如若幾十年的話,又太長,長到浪費生命的邊緣。

十年,不長不短,如果有幸,還能在未生華發之前,心血未涸之前,執子之手,死生契闊。

我也是,這樣磕磕碰碰的走了十年,而今也可謂“縱是相逢應不識,塵滿麵,鬢如霜”了吧。眼前又浮現出那首詩的畫麵:一個悲痛欲絕的男子,都留在滿是荒蕪,雜草叢生的院子,而這裏,卻是她和他嬉戲的地方。夏夜的時候,蟋蟀聲聲,兩人背靠背坐在花下乘涼,她著香雲衫,撲著流螢,一團歡喜熱鬧,而今蟋蟀聲已去,她已不見,隻是在草叢中撿到,她無意間遺落的翠翹……

正躺在麥垛旁愜意的睡著,聽見姥姥又扯著嗓子喊著“蛋蛋”,嗬嗬,有陣子,她喊我“寶貝”,姥姥喊我“蛋蛋”的時候,總感覺,有了她和姥姥,我就是所謂的“寶貝蛋蛋”,再沒了任何別的念想。

冬天的陽光總是滋生著懶惰的意念,明明聽著姥姥在叫我,還是躺著,連挪也懶得挪一下,繼續睡。過了一會兒,那邊的聲音也消失了,料也沒什麼要緊事,於是開始睡的更安心了些。

舒暢的伸了個懶腰,手沒能打在柔軟的麥垛上。

睜開朦朧的眼,她就蹲在對麵,笑靨如花。

我伸出雙手,在她臉蛋上拍了拍。

她將手放在我手上,“醒了沒”,聲音甜甜的,美得我正準備呼出的一口氣,就那麼憋在喉結下邊。生怕我一出氣,就會把她吹走。

“剛才還夢到你了,我興衝衝的去摸你的臉,可是嗖的一下就不見了”,我撫摸著她的臉蛋說道。

“傻瓜,”她挨著我,坐在麥垛旁邊,將頭靠在我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