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朋友多,聚會自然就多,我常常跟他一起參加他們那個圈子的聚會,這些聚會在大多數情況下當然也是少不了吉他的。那個時候,我和表哥的吉他技術相比從前已經大為長進,於是這樣的聚會裏,我們差不多就是從頭至尾包場的主角了。
在聽到花燈劇團那兩個朋友的雙吉他配合之前,我和表哥在一般情況下是我彈他唱,或者他彈我唱,要不就是一起彈一起唱;所謂的一起彈,其實就是一起彈分解和弦,或者一起彈節奏,總之手勢完全一樣。但聽過那次的雙吉他配合之後,我們也開始學著這樣做了,甚至更進一步,除了吉他彈奏上一個彈分解,一個彈節奏外,在唱歌時也開始嚐試和聲的配合。學習吉他後,我讀了一點有關樂理的入門書籍,知道一些諸如三度和聲五度和聲之類的基礎知識,但隻知道原理,卻不能依據主音張口就來,於是就在家裏排演:先在吉他上找出要配和聲的樂句是哪幾個音,dr、re、mi,寫在紙上,然後再依次上推三度,mi、sol,la,記下來,唱熟,就算是和聲了。這樣的所謂和聲雖然粗陋之極,實際效果卻頗為出乎意料,那些比我們更樂盲的朋友們聽了之後,居然大為吃驚,甚至有人露出心悅誠服的表情,讚歎道,真是太好聽了。
那個時候,小男生們追求女孩子,吉他也幾乎是件必不可少的道具,不會吉他的男生和會彈吉他的男生相比,無疑是很要吃些虧的。我和表哥也不例外,我們也學會彈著吉他追求自己喜歡的女孩子了。在這件事情上,我和表哥的配合算得上非常默契,比如某次是他要追一個女孩子,那麼彈唱的時候就是他主唱,我配唱,反之,則是我主唱,他伴唱,幾乎不用事前商量,到時候自然就是如此了。私底下我們把這種方式稱為“吉他勾魂法”,靠著這種方法,那幾年我們都談了不少女朋友。
許多年後,表哥結婚了,某次他妻子問他談過幾個女朋友,他想都沒想,斷然說道,沒有,你之前我從來沒談過女朋友,不信你問戴冰。這個回答如此幹脆、無恥,如此深謀遠慮高瞻遠矚,讓我大為佩服。
工作以後,表哥漸漸不再碰吉他了,雖然還繼續聽一點流行歌曲,但他的興趣顯然已經開始轉移,轉移到了擺弄花草和養信鴿上,你能感覺他在其中找到了真正的樂趣。記得某年清明,全家到郊外上墳,對麵的山上有人訓信鴿,數百粒黑點在空中聚合變幻,濃淡無常,表哥和我站在一排,默不作聲地看了很久,然後給我說了許多有關信鴿的事,我這才知道他在其中已經浸淫到了何種程度。我問他,那你現在不再聽音樂什麼的了?他轉過頭來,平淡地說,也不知為什麼,我現在對那些事已經一點興趣沒有了。前不久,妹妹邀大家到她家喝黃酒吃螃蟹,酒酣耳熱之際,有人建議彈吉他唱歌,多數人轟然響應,於是拿出吉他,我彈,大家亂唱。整個過程延續了將近兩個小時,表哥果然從頭至尾沒有張過一次口。
表哥的朋友
我自覺於吉他一藝毫無天賦,所以在稍彈得好些的人麵前向來很注意藏拙,但時間久了,不免有抑鬱不伸之感。表哥有個朋友,據說吉他彈得很好,不過也隻是據說,從沒有親耳聽過。某次,表哥請客吃飯,我正巧與那個朋友鄰座,於是問起彈吉他的事,還援引了許多別人對他的誇獎話。他先是謙遜一番,繼而淡然道:不過彈到現在,可以說算是比較自如了。自如的境界可不是開玩笑的,我頓時預先就佩服起來。之後不久,某個晚上,表哥和他突然來訪,我大為興奮,立即將吉他和撥片一並奉上,求他惠賜一曲,以解久慕之渴。他卻不接,要我先彈,我自然是不敢的,推拒再三,他這才勉強首肯,不想數節一過,隻覺澀勒癡滯,無神無氣,好比初習之劣拙,我不禁失笑,劈手奪過吉他:“你也聽我彈一首!”
彈完,我麵有得色,他卻也並不慚愧。
幾年後,讀清張岱的《夜航船·序》,覺得自己當時心態,不啻那舟中伸腿的和尚。
變調夾
那時店麵裏賣的變調夾隻有兩種,一種是夾子式的,一種是滾筒式的,兩種我都用過,不過夾子式的那種夾不緊,且取下來安上去都不方便,所以後來我總用滾筒式的。滾筒式變調夾安裝起來要麻煩些,但一旦裝上去就無需再動,想夾住哪個品,隨意滾動即可。不過這種變調夾也有它的問題,那就是材料不過關,一段時間之後,滾筒上的橡膠就會老化變質,然後糖漿一樣變軟稀釋,沾得琴柄琴弦上到處都是,讓人覺得琴和琴的主人都很邋遢。
用了變調夾後,方便是方便了,但從此我就不怎麼願意去熟悉新的調性,以至始終隻會彈那麼兩三個調子的和弦。
和弦圖
我和表哥常常躲在他的小屋子裏,脫了鞋子盤腿坐在床上,為我們會唱的某首歌配和弦。因為全無知識,隻得照著和弦圖,在一個調子的幾個主和弦屬和弦裏挑來挑去地碰,終於碰對和諧的和弦,我們就會興奮得手舞足蹈,自我陶醉,反複重唱那個小節。現在想起來,真覺愚不可及,其實如果知道原理,要配一個機械的和弦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吉他與長發
我曾經留過好幾年的長發,大約是高中一畢業就開始留了。其實從我爺爺奶奶開始,直到我的父母姑媽叔叔,自來就非常反感任何的標新立異嘩眾取寵,但我還是忍不住留起了長發,個中的原因,還是跟吉他有關。那時學西畫的,彈古典吉他的,留長發的都很多,仿佛是一種標誌,頭發短了就不夠專業似的。不過兩種長發還是有所差別,學西畫的留的長發大都蓬亂且髒,不蓬亂且髒不足顯示不羈的藝術氣質;與此匹配的是巾巾吊吊的奇裝異服,前胸後背總有些假裝不小心弄上去的各色顏料,遠遠看去就像一塊活動調色板或者一幅立體塗鴉。彈吉他或者搞音樂的不同,大都很講究穿著的優雅整潔,留的長發也十分柔順幹淨。當然,這還隻是外形的不同,如果以氣味論,差別就更大了,學西畫的留的長發,其氣味構成相對比較複雜,煙味、酒味、汗味、顏料味、鬆節油味,等等等等;彈吉他弄音樂的留的長發,那氣味便單一得多,大抵隻是某種牌子的洗發水味而已。兩類長發互相看不起,蓬亂且髒的罵柔順幹淨的小資情調女人氣,柔順幹淨的罵蓬亂且髒的粗野市井。那時我雖然並不十分講究衣著,但那長發還是每天必洗的,為此就曾遭到某個學西畫的朋友的嘲笑。你一看就是那種很陽光的,很健康的類型......他笑嘻嘻地說,接著臉色馬上就變了,但你不知道,他輕蔑且嚴厲地說,醜比美更有力量。我聽了很羞愧,很想從此蓬亂且髒起來,但我無法像他們那樣徹底,於是采取了一個中間路線,那就是雖然照舊每天洗頭,但衣服卻盡量穿得隨便些,巾巾吊吊些。兩類長發好長時間都楚漢兩界涇渭分明,你隻要看他們的頭發就能大致判斷他們是幹什麼的。
我剛留長發的初期,全家人都十分地看不慣,尤其是父親,那時我的頭發長到可以垂到胸前,我習慣一麵跟人說話,一麵用食指和中指夾住長發,從耳根部一直捋到末端。某次父親忍無可忍,對旁邊的人說,你看,你看,就像那些老者捋胡子一樣......但我假裝聽不見,因為我希望自己即便空手走在街上,別人也能從我的頭發上猜出我家牆上掛著一把吉他。記得某次我長發飄飄背著吉他路過貴州日報社大門,正碰上父親的一個朋友和一個我不認識的人在說話,和她寒喧幾句之後我就走開了。幾天後她告訴我,我離開之後,她的朋友問我是誰,她說就是某某某的兒子。那人大驚:他老爹容得下他這副打扮?
但父親居然慢慢習慣了我的長發。幾年之後,當我終於膩味了,剪成短發,他反倒覺得岔眼,皺眉說,看慣了長發,剪短了,那樣子好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