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曆代官稱製度(3)
仆射
魏晉南北朝至宋尚書省的長官。仆射起源較早,秦律中有仆射稱謂。漢代仆射是個廣泛的官號,自侍中、尚書、博士、謁者、郎以至於軍屯吏、騶、宰、水巷宮人皆有仆射。仆是“主管”的意思,古代重武,主射者掌事,故諸官之長稱仆射。後來隻有尚書仆射相承不改,至於宋代。其他仆射的名稱大都廢除。故魏晉南北朝至宋的仆射,專指尚書仆射而言。
尚書仆射為尚書令之副。尚書令闕,仆射便是尚書台(後稱省)的長官。漢武帝至元帝時,兼用士人與宦官為仆射,宣帝時,宦官弘恭為中尚書令,宦官石顯為仆射;元帝時石顯為令,牢梁為仆射。均專權用事。至成帝時,罷宦官專用士人,置尚書五人,以一人為仆射。仆射“掌授廩、假、錢、穀”。大約當時尚書的機構較為簡單,所以仆射主管具體事務較多。東漢時,尚書台稱為“中台”,主管全國機要政務,組織擴大,仆射與尚書令同為台中長官,與六曹尚書台合稱八座,台中具體事務遂移歸尚書左右丞及諸曹尚書侍郎。仆射初置一人,至漢獻帝建安四年(199)始分置左右仆射。自此以後,或二或一,置二人則分左右。左右仆射分領尚書諸曹,左仆射又有糾彈百官之權,權力大於右仆射。尚書令闕,則左右仆射為省主。魏晉以後,仆射已處於副相地位,號稱端副(尚書令稱端右)。例如東晉謝安、北魏李衝、北齊楊愔等都是以仆射分掌或專掌朝政。但自魏晉至南北朝,仆射之上還有錄尚書事、尚書令,至陳時,因其權重,此二職已基本不置,仆射的權力獨重。隋文帝時,廢錄尚書事,尚書令雖置而常缺。於是尚書左仆射成為朝廷首相。高熲為左仆射達十九年,楊素為右仆射,與高熲共掌朝政。楊素代高潁為左仆射後,隋文帝以其權重,對之疑忌,命他三五日至尚書省評論大事,表麵對他體恤和尊崇,實則削奪他的權力。隋煬帝時,楊素進位尚書令,實不問事;楊素死後,尚書令位闕。大業三年蘇威被罷官後,尚書仆射也不再補授。唐初,大抵繼承隋文帝時製度,尚書省置令而虛其位,仆射總領省事,與中書令、侍中同掌相權,而左仆射為首相。房玄齡為左仆射前後達二十年,號稱賢相。但唐太宗李世民也曾以仆射當求訪賢才為理由,命令尚書省細務悉由左右丞處理,有冤濫大故才呈報仆射,這就限製了仆射全麵綜理政務的權力。貞觀二十三年(649)唐高宗李治即位後,李籣為左仆射複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的稱號,自此,仆射人政事堂議事,就例加此號,表明仆射已不是當然宰相。中宗、睿宗時,還有不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也不參加議政的仆射,唐玄宗以後,仆射不再加此號。從此仆射就排除於宰相行列之外。
左右仆射在唐代曾數次改名,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為左右匡政;武後光宅元年(684)改為文昌左右相;玄宗開元元年(713)改為左右丞相;但不久都恢複原名。玄宗開元時期,仆射雖名為丞相,實際虛名無實。唐代後期常以仆射為節度、觀察等使的加官,用以表示其品秩的高下。於是仆射成為虛職,不但不是宰相,連尚書省本省事務也不過問。
五代至宋沿襲唐代後期之製。北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製,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均為宰相。徽宗時又改宰相為太宰、少宰。欽宗靖康元年(1126)複名左右仆射,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又改名為左右丞相,此後,不再有仆射之名。
刺史
漢代中央派到地方的監察官。秦代曾設監郡禦史,或稱郡監。西漢初不再設置,文帝時複置監察禦史司察諸郡;十三年(前167),以禦史不奉法,多有失職,乃遣丞相史出刺諸郡並督監察禦史,故稱“刺史”。漢武帝劉徹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督察和控禦,於元封五年(前106)又創部刺史製,即除三輔、三河、弘農七郡外,全國被分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並州、交趾、朔方十三部,每部設刺史一人分管幾個郡國,稱部刺史或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