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撤銷婚姻的申請時效: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複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該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3.可撤銷婚姻的後果
(1)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2)可撤銷婚姻當事人所生之子女具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婚前檢查
婚前檢查的目的
為了使婚姻雙方婚後的生活幸福美滿,確保優生優育的實現,婚前檢查和谘詢在許多國家成為一條規定,在我國也有類似的規定,現在已由強製改為自願。婚前健康檢查和谘詢的目的主要在於:
一、有利於未婚夫婦雙方的健康
由於青年人的身體正是健康發育的階段,一般很少有機會進行全麵檢查,因此,婚前檢查為他們提供了一次全麵、係統的檢查機會,通過檢查,可以發現疾病並及時治療,特別是對暫時不宜結婚的疾病,例如麻風病、結核病活動期、精神病和急性傳染病,嚴重的心髒病、肝髒病、腎髒病等,都屬於暫時不宜結婚的疾病。必須通過治療,待疾病治愈或健康狀況好轉後,才能結婚。因為。對於病人來說,身體本來就不好,如加之準備結婚的操勞、忙碌,可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有的雖然結婚前不操勞,但由於身體不好,婚後性生活也可加重病情,對疾病恢複是十分不利的。所以,這樣做對於男女雙方和未來的子女都是有好處的。
二、有利於未來的家庭幸福夫妻生活的和諧
婚前檢查要對全身各部進行嚴格的檢查。當然也包括生殖器官的檢查。檢查的目的在於了解男女雙方的生殖器官是否有先天畸形或異常,如女性的處女膜閉鎖、先天無陰道、陰道橫隔,男性的隱睾、尿道下裂、包皮過長以及兩性畸形等。患病的人必須經過治療痊愈後才能結婚。如果事先不檢查、不治療。會給男女雙方婚後帶來痛苦。另外,婚前檢查和谘詢中,醫生還會對即將結婚的男女青年進行必要的性生活指導和一些性方麵的知識教育,使新婚夫妻健康、愉快地度過新婚之夜。
三、有利於後代的健康
婚前檢查是優生的第一步,通過婚前的谘詢和調查,可以及時發現遺傳病和遺傳缺陷,判定對未來子女是否有患遺傳病的危險。如先天性聾啞、失明、白化病、精神分裂症等,如果夫婦雙方或雙方近親中有患相同遺傳病者,其後代的發病率相當高,因此,患有這些疾病的青年男女最好不要結婚,非要結婚不可的,要下決心不生育,以免帶來不良的後果。
四、有利於計劃生育和女性健康
不少青年人婚後不懂避孕知識,又不好意思去谘詢,以至懷孕後去做人工流產。這樣不僅會增加家庭的負擔,也不利於婦女的健康。通過婚前檢查,醫生可以根據他們的情況介紹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和注意事項,以利於計劃生育。
婚前檢查的內容
新婚男女雙方的婚前檢查和谘詢,是對身體進行的一次全麵、係統的健康檢查,同時又有所側重,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內容:
一、全麵的身體檢查
對身體進行全麵的身體檢查的目的是,對生殖器官和重要髒器的發育及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不宜結婚的疾病,如:急性、慢性傳染病或嚴重心、肝、腎等疾病,必須經過治療痊愈後才可結婚;對男女生殖器官畸形,如男性尿道下裂、包莖、女性陰道橫隔、處女膜閉鎖、先天性無陰道等疾病,必須在結婚前進行治療,暫時不願意治療的,應向他們講清楚不治療將會帶來的後果,以免給婚後的家庭和社會帶來不安定的因素;若發現有未經治愈的麻風病、精神分裂症及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應勸阻他們不要結婚。
二、健康詢問
健康詢問的目的是了解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雙方家庭有無遺傳病史、精神病史和其他嚴重的疾病;雙方家史調查,包括直係、旁係血親的健康情況,一般追溯到三代,重點是遺傳病、遺傳缺陷、畸形、配偶間有無近親血緣關係等。是否有近親關係,雙方的父母家庭中有無遺傳病或先天缺陷,以決定雙方能否結婚或結婚後能否生育。
三、婚後性生活
在婚前檢查的過程中,醫生應該對前來檢查的男女雙方進行性衛生知識的宣傳,避孕方法的介紹和選擇,計劃生育的意義、政策的講解等。婚前檢查和谘詢是一項嚴肅認真的、科學的衛生保健工作,接受檢查的人要與醫生合作,要對未來的家庭、子女和對方負責,對社會負責,特別是健康詢問和家族史調查,要如實的向醫生陳述,不能為了達到結婚的目的而欺騙醫生。
婚前檢查時機
婚前檢查應在進行結婚登記前一段時間進行,如果在結婚登記時才去做婚前檢查就太遲了。因為,結婚前要忙於準備結婚,致使身體很疲勞,不宜做全麵的健康檢查;在這個時候進行檢查,要是檢查出需要治療後才能結婚的疾病,會使男女雙方措手不及;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說,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在即將結婚時才發現患有疾病,會挫傷男女雙方的感情。因此,婚前檢查應該早一些為好。什麼時間為宜,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