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8日,從中東考察歸來的浙江省樂清市北白象鎮某電器公司的餘經理來到電腦室,撥號進入自己的電子信箱,準備查看來自全國各地的商務電子郵件,結果裏麵一封郵件都沒有。
麵對空空如也的信箱,餘經理不由地納悶:平時每天都至少要收到幾十條商務電子郵件,可是在出國的15天後,竟沒有一封電子郵件,連原來約定的幾家國外長期客戶也突然變得音訊全無。他又仔細地檢查了電腦,排除了因操作故障引起信息丟失的可能性。
種種不正常的跡象讓餘經理意識到,一定是內部有人做了手腳,竊取了公司的商業秘密。當天,樂清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接到報案後,馬上立案展開偵查。
在對電腦進行全麵檢索和對企業內部調查過程中,公司電腦操作員章某成為偵查的焦點。公安人員打開了章某的電子信箱,裏麵赫然羅列著公司近期往來的51條商務郵件,其中還包括一筆章某私下與俄羅斯客商簽訂的貿易額為50萬美元的經濟合同。根據章的交待,次日,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也落入法網。
根據公安機關調查表明,章某利用工作之便,在1999年3月從總經理餘某的電子信箱中獲悉俄羅斯一客戶欲與公司進行大宗電器產品貿易的商業秘密後,與同窗好友李某碰頭,兩人商定將該商業秘密竊為已有。
經過周密策劃,章、李二人在公司電腦上另設了自己的電子信箱,並通過改變傳送路徑等手段,將公司所有商業貿易往來的電子郵件轉移到自己設立的信箱裏,私下與俄羅斯某客商簽訂了貿易額達50萬美元的合同,不久,他們就收到了6000多美元的首期貨款定金。隨後,章、李二人將所需產品委托當地一家企業進行加工生產,給公司造成10餘萬美元的經濟損失。更為惡劣的是,章、李二人還竊取公司200多條涉及全球客戶商務往來的機密信息,並收錄在一張光盤上,準備日後自立門戶。
隨著電腦的日益普及和通信設施的日臻完善,許多企業紛紛采用網絡這種方便快捷的通信傳輸形式。但由於企業內部管理不嚴和保密意識淡薄等原因,以高科技手段在網上竊取企業商業秘密的事件時有發生。麵對這種新形勢下的高科技犯罪行為,有關專家指出,企業在麵對市場加速發展經濟效益的同時,應當時刻注意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特別是對涉及內部機密信息的電腦網絡管理,盡量堵住各個環節的漏洞。對保存於電腦網絡中內容涉及原材料產品購銷渠道、商務信息往來、新產品開發項目以及客戶資源等企業高層機密,應當采取網絡加密等手段,做到專人專機專用,並嚴格把住企業機密傳輸的各個環節。
二、“家賊”難防
你要情報嗎?
絕大部分中國人難以想象到,“你要情報嗎?”這句隻在過去的戰爭片或現在境外的警匪片中聽到過的問話,竟在當今中國又重新響起來,而兜售情報者,竟是一位研究生畢業不久還一副學生模樣的青年。年方28歲、畢業於湖南師大數學係的李某在上海電子研究所攻讀完碩士學位以後,於1996年11月來到廣州“好又多”百貨公司麵試。“好又多”百貨公司是會員製倉儲式商場,全商場實行電腦化管理。李某在電腦程序編排和操作的測試中都取得第一名。主持麵試的兩個留美專家對他非常讚賞,因為他不僅具備計算機操作的普通技能,也熟悉世界上最先進的商業管理電腦程序。他工作後不久就協助台灣專家,用極短的時間,創造性地將台灣獨立開發的電腦軟件與適合中國內地的電腦係統結合起來。他被公司上上下下譽為電腦奇才,深得老板器重。
在工作後的9個月內,他職務連升了三級,擔任電腦部副課長,工資也由1500元提至3000多元。
但他還是覺得缺錢。
在一個地下電腦軟件交易市場,他認識了蘭威電腦公司的經理陳某,此人頗有深意地點撥李某:小夥子,有這個技術你就發財了!“聰明”的李某頓時心知肚明。
1997年8月,他試著從電腦裏調出全部商業信息資料,拷貝了一些軟盤。然後他拿著“財源”到廣州各大商場一家一家地打聽,尋找買主。
在蘭威公司的指點下,他找到了另一家大型超市。這家超市的老板是歐洲人,深諳國際商業競爭中的間諜戰。於是,他們進行了談判,李某開價10萬元,最後議定為2萬元。8月12日晚,他從辦公室電腦裏調出商業秘密資料,拷貝到4張磁盤上,次日換回了2萬元錢。以後,這家超市的副總與他建立了固定聯係。
“好又多”開發這套軟件係統用了1000萬元,卻被李某用2萬元賣掉了。
得到“好又多”那數十張軟盤以後,“買主”卻發現讀不了這些程序。李某對“售後服務”也比較“負責”,於是他又開始偷程序。從此,李有了新的事業:不斷竊取“好又多”的最新決策。
因為電腦的主機隻能由電腦部經理以上的領導才能打開和調用,“好又多”自認為投資規模、經營策略(商品結構、價格策略、經營模式)、促銷活動等企業的商業秘密很安全。“好又多”每天保持100個品種的商品價低於成本價,以吸引顧客,培育自己的顧客層。而這些秘密已經完完全全地掌握在競爭對手手中。競爭對手很快就贏得了以後一係列營銷競爭中的主動。不久,“好又多”發現了一些奇怪現象:他們給會員送優惠商品的價格單,而競爭對手的每件商品都比“好又多”便宜一點點,而且總比他們搶先一步。倉儲商場是會員製商場,他們的一大批顧客都流失了。1997年9月份,公司銷售額跌了1000多萬元。(據後來的評估結果,“好又多”因商業秘密泄露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高達4205萬多元。)
為此,公司領導層召開緊急會議。經過分析,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電腦係統可能“泄密”,於是發出了一些試探性的偽信息,果真競爭對手立刻做出了反應。是誰將公司的秘密泄露出去的呢?由於法製觀念淡薄,他們並沒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最後是一個玩笑導致了此案的破獲。
有一天李某值班,電腦部經理正好來通知開會。李迅速將電腦屏幕調暗。對電腦業行內人士來說,這是一個典型的“非法動作”。
有人認為,全公司李某是唯一有本事竊取資料的,但立即招來了大家一致否定,公司對他那麼好,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一個同事因此打電話給李:“聽說你有‘好又多’的材料,賣給我一點怎麼樣?”
“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李當即毫無城府地答應。
真相由此大白了。
公司決定順水推舟。一位剛從台灣調來、和李從未謀麵的經理假稱要買“好又多”的商業資料。1997年10月17日,此經理與李在廣州花園酒店進行了交易,他用10萬元酬金購買了李手頭的資料。當天下午,李就被叫進了總經理辦公室。
鐵證如山,李承認了。但他反複表白,自己並不想搞垮“好又多”,隻想從中撈筆錢。他沒有意識到,他已觸犯了刑律,犯下了侵犯商業秘密罪。在法庭上,他還在喃喃地說:“我不知道竊取商業秘密是犯罪行為,我隻是把這當做違反職業道德來看待,以為最多是被公司開除……”
生財“無道”:出賣商業秘密
8套價值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產品圖紙,被杭州前進齒輪箱廠4名職工盜賣,非法牟利12.5萬元。日前,這起杭州首例內外勾結侵犯商業秘密案被警方偵破。
1999年3月12日,“杭齒”一名工人在蕭山人民路一家複印店發現該店正在複印“杭齒”廠最新產品HC-400的圖紙,立即報告廠方。經蕭山市公安局經偵隊調查,一起內外勾結獲取企業商業秘密的案子由此水落石出。1994年,杭州某船用齒輪箱廠(簡稱“船齒”)負責人找到了“杭齒”退休人員馬某,欲以金錢購買其技術資料。馬某通過其在“杭齒”當過資料員的妻子姚某,先從資料庫存中調出了一批有關齒輪箱的圖紙,複印後交給“船齒”負責人。嚐到甜頭的“船齒”又通過馬某,找上了“杭齒”研究所技術員張某、分廠技術科科長姚某兩人,先後向他們索取了8套“杭齒”產品資料,並將其中的4種圖紙付諸實施,批量生產,銷售額近千萬元,從中獲利上百萬元。
據查,在前後5年多時間裏,馬某夫婦從“船齒”廠共得“好處費”6萬餘元,張某得4萬元,姚某得1.4萬元。案發後,馬某、張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吃裏扒外的肮髒交易
1997年,山東省陽穀縣方舟集團公司耗資數百萬元,用近兩年時間研製成功“諾亞”牌雙層高檔水晶玻璃杯。這種造型別致的保健口杯一上市便深受市場歡迎,並獲得“全國十佳優秀發明成果暨第九屆發明展覽會金獎”及8項國家專利。消費者有口皆碑,“諾亞”很快風靡全國,當年便創下1.5億元銷售額的記錄。
一種杯子何以會贏得消費者如此青睞?原來“諾亞”選用高級水晶玻璃為原料,采用雙層真空結構,能適應—40℃至260℃溫度驟變,具有保溫隔熱功能,杯蓋處有變色塗片隨時提示杯中水溫。杯底還裝有經精煉的麥飯石、木魚石等,對水具有保鮮、磁化、礦化、消毒的作用。這一切,使原本普通的杯子,因之而變得不普通;原本平常的杯子,也因其豐富的科技含量而變得不平常。
“諾亞”凝聚了方舟人的心血,寄托了方舟人的希望。為了確保“諾亞”的技術秘密不至泄露,方舟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口杯的發明人盧恩光為產品的一部分關鍵技術製定了嚴格的保密措施,關鍵工序的車間永遠大門緊閉,甚至謝絕各級領導人參觀視察。“諾亞”得到專利和商業秘密的雙重保護,方舟人以為可以大幹一場了。
然而,仿冒品仍舊出現了。“諾亞”在市場上獨領風騷還不到一年,同一包裝、同一款式、同一商標的冒牌貨就在市場上堂而皇之地出現了,而且就出現在方舟集團的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