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護商業秘密的法律途徑
商業秘密既是競爭對手悉心探索的對象,也是不正當競爭對手竭力攫取的目標。因此,在實際中,既使我們采取了非常嚴格的保密措施,也難完全避免商業秘密被他人竊取與侵犯。對此,企業也不必驚慌失措。除了立即采取一些彌補措施以防商業秘密進一步擴散外,應迅速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侵權者的責任,以此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商業秘密受到侵犯的權利人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1.行政保護:在商業秘密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查處侵權行為;
2.民事保護:權利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以停止侵害行為、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方式承擔侵權責任;
3.刑事保護:我國刑法將侵犯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或特別嚴重後果的行為視為犯罪,權利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在刑事審判階段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請求損害賠償。
保護商業秘密,也就是保護企業的無形財產,保護企業的競爭優勢。企業在增強全員商業秘密保護意識的同時,還必須提高商業秘密的保護水平,以防患未然,降低泄密風險。
處處設防,堵住泄密漏洞
法律界人士認為,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製定詳盡、具體的商業秘密管理製度,使商業秘密保護措施製度化、規範化和法製化。如商業秘密資料使用和銷毀管理辦法、職工保守商業秘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管理獎懲辦法、對外接待保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要害部位保密工作管理辦法、會議保密規定、傳真機、計算機和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等等。
這裏我們例舉幾項基本的保密製度。
一是會議保密製度。許多會議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專業性和保密性,是許多商業秘密泄露的重要途徑。因此必須搞好會議保密工作,嚴防會議過程及會後的失密、泄密與竊密: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會議,會前應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規定保密紀律,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特別是涉及核心秘密的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召開的,應采取保密措施;
3.會前應對會場的擴音、錄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防止擴音設備產生寄生振蕩泄密。嚴禁使用無線話筒錄音或以無線話筒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4.嚴禁與會議無關的人員進入會場,對需要列席的與會人員,應將其名單送交主管會議的領導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會議內容的,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印發秘密文件須嚴加控製;
7.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資料,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
8.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會議時,應在會議期間配備保密箱、櫃和文件袋,指定專人管理秘密文件、資料、筆記等,不許與會人員帶出會議住地;
9.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單位不得報道秘密會議事項;
10.發現會議內容被竊聽,秘密文件、資料丟失或被竊,應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二是新聞宣傳保密製度。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各部門、各單位應準確劃定密與非密界限,弄清本部門、本單位保密範圍和項目,並使有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都知道,凡不宜作為新聞公布的就不要公布;
2.要有全局觀念和保密觀念,既要搞好宣傳工作,又要確保商業秘密的安全。不能隻顧宣傳本部門本單位的成績和優勢而不顧保密。記者、作者和編者也不能隻顧宣傳不顧保密,更不能為了名利和獵奇而泄露秘密;
3.重大新聞由黨和國家授權統一發布,各地區各部門的宣傳機構應以授權單位的口徑為統一口徑,不得搶先發布或任意更改或增加內容;
4.凡內部會議形成的秘密文件、講話、資料等一律不得擅自公開見報;記者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和掌握的有關單位的秘密事項,不得擅自公開宣傳;學者、教授、研究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和掌握了本單位或外單位的秘密文件、資料等,不得擅自向報紙、雜誌投稿或將其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5.沒有密級的報刊、書籍不得轉載秘密文件、資料和標有密級的報刊、書籍中的文章;
6.采編人員及電視台、製片廠等在采訪編輯新聞稿件或拍攝電影片、電視片、照片過程中,對含有商業秘密的部分,應征求被采訪單位的意見,或直接交由被采訪單位審查。個人向報刊投稿及編著的書稿、文稿等,也應根據這個原則辦理。
三是對外科技交流保密製度。有關部門強調指出,在對外科技交流中,必須注意做好以下安全保密工作:
1.明確劃分保密範圍和確定保密項目。我國科學技術保密範圍大致包括:國外沒有或國外有但係保密的先進科學技術;國家批準的新發明、新創造;可能成為發明的階段性成果;國外雖有但係保密的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國外沒有或國外雖有但係保密的技術訣竅及傳統工藝技術。
2.不同密級的資料、文件應由不同的人接觸、使用和保管,不應隨意擴大範圍。
3.做好科技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凡屬科技保密項目的檔案,都應標明密級,要為科技檔案提供安全可靠的保管設施,建立健全使用保管製度,使用科技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有責任保守秘密。
4.公開發行的報刊、書籍、電影、電視、廣播、錄像及其他宣傳媒介,不得宣傳保密的科技內容,向國外投遞的稿件、宣傳品亦不得涉及科技秘密。
5.出國進修、講學、參加學術會議等攜帶的資料、文稿、樣品不得涉及國家秘密。確需攜帶,應報請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並嚴加保管。
6.科技保密項目對外公布或轉讓、出售給外國,或進行國際交流與合作,應遵循確保國家安全和政治、經濟利益不受侵害。
7.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申請保密專利。國內單位和個人需要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應首先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經國務院主管部門同意後,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部門工作人員和代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業務活動中了解的發明創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8.通過非公開途徑建立起來的中外科技合作項目和獲得國外先進技術、設備、資料、樣品,以及口頭介紹的技術訣竅的科技秘密,不得向外透露。
9.科技人員和科技管理人員在與外國人接觸、對外通信聯係、對外交換科技資料、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時,不得涉及國家科技秘密。確需涉及的,應由所在單位報請主管部門審批。
10.我國聘請的外國專家,在工作中確需涉及科技秘密的,要履行報批手續,同時要求外國專家承擔保密義務。
以上是需要普遍執行的幾項保密製度。事實上,由於各個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保密的重點和保密的措施也可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事事要留心,處處要設防,時時要警惕,不給商業秘密的泄露與竊取留下任何漏洞。
信息安全,謹防“電腦間諜”
電子計算機(電腦)是20世紀最偉大的一項發明。自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電子數字計算機問世以來,50多年時間裏,電子計算機最大範圍地改變和影響了人類的生產與生活。無論是國家首腦機關還是普通企業、公司,以至許多個人,都無不與電子計算機緊密依存。毫不誇張地說,現代社會已一刻都離不開電子計算機了。
但是,電子計算機在給人們帶來高科技的享受時,也給我們帶來易泄密的危險,這是我們不得不正視的新問題。
由於電子計算機裏存貯著大量係統而又完整的秘密情報,這就使得電子計算機成為間諜分子最活躍的新領域。各國情報機關都開始在電子計算機上打主意。如原蘇聯情報機關曾打入維也納附近的國際應用係統分析研究所,利用該所與美國及西歐國家的衛星電腦係統相連接的設施,成功地竊取了西方國家的大量秘密。原蘇聯駐維也納的“專家”安置了一台計算機,把它連接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克希德飛機公司一個絕密計算機係統上進行竊密,結果被美國中央情報局抓獲。
在現代社會裏,為了保護自己的秘密與情報,且不說政府機關與軍事部門,就是一般企業,也是關卡林立,警備森嚴,用撬保險櫃之類的傳統手段很難獲取情報了,而隨著電子計算機的普遍運用,尤其是國際互聯網絡的誕生,一種新的間諜——電腦間諜應運而生。他們無須飛簷走壁、翻窗入戶去撬保險櫃,也不用綁架、脅迫、策反有關人員,而僅憑電腦鍵盤便能獲取用人力簡直無法獲取的核心機密。
法國國防部最近證實,法國海軍行動力量參謀部的計算機儲存的軍事機密於1995年7月被竊。這些機密包括幾百艘盟軍軍艦的聲音識別碼,即海軍情報部門分類保存的每艘軍艦發出的特殊聲音。這些聲音可以保證情報部門準確地判定每艘軍艦的航行方位。被盜的還有艦隻航行圖。這些軍事機密是法國通過與美國等盟國交換得來的,因此美國人也對這起泄密事件極為憤慨。
英國也發生了一起嚴重的電腦泄密事件。英國電信公司的一位電腦操作員,借助於公司提供的電腦密碼,闖入了公司內部的數據庫存,從而竊走了英國情報機構、政府的核地下掩體、軍事指揮部及控製中心的電話號碼,以及軍事指揮官的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就連當時的首相梅傑和白金漢宮的私人電話號碼也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美國安全部門不久前把一名通緝了兩年之久的超級“計算機恐怖分子”捉拿歸案。這名案犯非法侵入了幾十家大公司的計算機係統,盜竊了數以萬計的數據文件,由此而獲得的商業秘密價值高達幾十億美元。
在計算機的運用過程中,為了擴大計算機儲存與處理各種信息的能力,越來越多的用戶把計算機技術與通信技術結合起來,形成電子計算機網絡,即把幾台或多台分散的電子計算機用通信線路聯結起來,便形成一個計算機網,一個個功能獨特的計算機網(如經濟信息、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科學研究)又可互相聯結起來成為一個較大的網絡,甚至構成一個全球性的國際互聯網絡,如因特網。這給人們掌握與交換信息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卻也給保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竊密者隻需一台電腦和一部電話,便可以侵入某一網絡,竊取某一計算機儲存的秘密。美國《洞察》周刊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報告說:“十年前人們把保密文件鎖在保險櫃裏,而現在這些文件都儲存在計算機中。這些計算機與其他計算機聯成網絡係統。借助網絡係統,人們可以獲得小到個人的身份資料、大到每天財政流通中上百億美元的資產信息。人們可以用密碼來保護自己的文件不被別人查看,但是對於一個詭計多端的計算機犯罪分子來說,這並不比打開一把自行車鎖更為困難。”事實也確實如此。1991年上半年,美國軍方發現荷蘭的計算機使用者一年前已非法侵入美國的計算機網絡,通過該網可以了解到美國軍事計劃和有關作戰方麵的情報資料,包括“愛國者”導彈和“戰斧”式巡航導彈等數據資料,並可使威斯康星和弗吉尼亞兩個州的計算機隨時陷於癱瘓。一位荷蘭計算機愛好者介紹,類似這樣的侵入非常簡單:首先通過電話,同附近的大學計算機係統聯網,然後“跨過”大西洋進入美國的大學計算機網絡,最後再通過這些大學的計算機網絡闖入全美22個計算機網,包括海軍的海洋指揮中心、陸軍的戰備係統,甚至導彈研究機構。據美國國防部對他們使用的1.7萬台計算機進行的一次全麵安全檢查,結果隻有30台符合保密準則。日本警視廳對日本企業的計算機安全保密情況進行普查的結果表明,日本隻有一半計算機對程序采取了保護措施,而對計算機係統采取安全監察的隻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