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薩特
在我的家庭,從一開始,他們就給我灌輸這樣的情感:我是一個很有價值的孩子。而在這同時,我感到自己的偶然性,它在某種程度上損害了價值的概念,因為,價值是一股強大的旋風,它預先假定了一種意識性和超驗性,而偶然性是單純的實在。但是,我發現了一種躲避方式:我認為自己的價值存在於我能感到其他人感不到的偶然性。所以,我就成為談論偶然性的人,從而,也就把自身人的價值看成是尋找偶然性的意義和含義的那個人。所有這一切都是非常清楚的。
我認為自己如果沒有陶醉心理,這是一件好事,我的行為確實像一個沒有這種心理的人。但是,那並不意味著它永遠是正確的。我認為自我陶醉是一種自我欣賞、自我愛憐的方式。它是這樣一種方式,力圖發現自己在自我行為中所想象的一種形象。總之,這是與自我不斷發生關係的方式,雖然這個自我並非那個說話、做夢、行為的真實自我,而是以這種真實自我為基礎構造出來的人物形象。我不能說自己完全沒有這種品格。我一般壓製這種心理,並且有時完全沒有這種心理。例如,現在,我們在談論有關我的事情,所以,我也許是自我陶醉的。但是,事實上我力圖盡可能地回答好你的問題,所以,我沒有自我陶醉。然而,在另外的場合,我又可能有自我陶醉心理了。同時,這種心理也可以從其他人看待我的方式中產生,因為與我在一起說的某句話也可以引導起我的這種傾向。
人們愛自己嗎?它難道不是人所具有的對自我的另一種情感嗎?愛某個人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並且也比較容易理解,因為你所愛的那個人並非總是在場,他也不是你自己。這兩個理由足以說明你對自己的情感——這個自我總是在場,總是你自己,從而你既是施愛的人又是被愛的人——是一種不存在的情感。當然,除非你引進想象,這樣,我們又立即回到了自我陶醉層次上了。我認為,自我和自我的關係並不是一種愛的關係。愛是自我與他人的真實關係。另一方麵,不自愛、經常責備自己、討厭自己,同樣也是完全占有自己的障礙。
愛和敬重是同一種真實存在的兩個方麵。這並不是說敬重對愛來說是絕對必要的,或愛對敬重來說是絕對必要的。但是,當兩者都具有的時候,那麼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真正態度。我們還沒有達到那一點。當主觀被完全揭示之後,我們會達到這一點的。
我不欽佩任何人,我也不希望任何人欽佩我。一個人毫無理由要被他人欽佩:他們都是相同、都是平等的。重要的是他們所做的事情。
欽佩是這樣的一種情感,它包含了這種假定,被欽佩的人要優於欽佩他的人。而你知道,我認為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欽佩對人們並沒有存在的理由。敬重——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表達的真實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