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老媽 李東星
我是個普通的退休女人,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走進網絡世界。當我還在懵懵懂懂的時候,忽然間內地的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以及香港和台灣地區的媒體紛紛來采訪報道我,國際互聯網報道和轉載更是不計其數。一時間,世界在我眼前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的博客點擊率由百位數猛增到幾十萬。清貧的家一下子變得門庭若市,我的平靜生活被徹底地打亂了。
街坊鄰居都用好奇疑惑的眼光來看稀奇,等到記者扛著攝像機采訪她們時,她們才知道原來這個簡陋的普通小巷出來了一個影響全國的網絡紅人——薔薇老媽。
所有認識和不認識我的人都奇怪,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單身退休女人,怎麼在一夜之間就成了新聞人物?是什麼讓她能夠這樣迅速“出名”呢?
初涉網絡世界——在新浪雜談發表我的第一篇博客文章:《52歲的我,依然性感迷人》
這一切緣於我們武漢市政府的一次“幫助困難職工下崗扶貧再就業”的援助行動。
政府想得周到啊,組織我們這些年齡較大、既無文憑又無技能的下崗工人,讓我們通過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掌握一兩門的工作技能,以便找到適合的工作。我就選擇了學習電腦。
教我們這些人電腦,不容易。老師得從最基礎的課講起,通過一段時間的學習,讓我對這個虛擬的網絡世界產生了極大的興趣。在孩子的幫助下,我申請了QQ,還注冊了屬於自己的郵箱。學會上網後所發的第一封郵件,就是由孩子打字,我口述發給武漢市政府的。
我不會打字,連開機關機的操作順序,都是寫在筆記本上的。各種奇怪的符號記滿了幾個本子,隻有我自己看得懂。和我同去學習的姐妹們基礎都比我要好,每次上實際操作課時,都是她們幫我開機和打字。可是現在再回頭問她們,嗬嗬,她們還是停留在當初幫我時的那種水平。
我單身很多年了,離婚時孩子還比較小,現在孩子已經是全國重點大學的研究生了。這麼多年的辛苦我沒白費。
孩子對我很好,他希望我好好地找個港灣停泊休息一下,為自己活一把。在孩子的幫助下,我申請了一個交友網站,希望在那裏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在網絡這個新鮮的世界裏,我對什麼都好奇。什麼都想去看,也想去體驗一下。後來在網上發生了很多事情,我自己覺得有必要把它記錄下來。
慢慢地學我會了打字,當我很費力地寫了文章後,來看的人卻不是很多。我自認為寫得很好,也很幽默,卻無人欣賞。熟悉網絡的朋友告訴我,要別人看你的文章,就要把文章發到論壇去。我從來就沒有去過論壇。我就找到新浪雜談,第一篇博客文章是:《52歲的我,依然性感迷人》。
我的博客今天正式開始寫了,因為我不懂,所以請各位“老前輩”喜歡我,幫助我,讓我的博客更加精彩!
我身高1.64米,體重68公斤,但是人們老是愛說我瘦,當然我是該瘦的瘦,不該瘦的就不瘦。我雖已52歲了,但無一絲白發。牙齒光潔整齊,皮膚很白,不過,歲月不饒人,眼角也開始有絲絲皺紋了。
我的眼睛不大,曾經有同事說我眼睛是“9點一刻”,我有點氣,但不惱。也有的同事說我眼睛無神,看人迷迷的,有點媚勁。我有點得意,但不怎麼高興……在我們那個年代,都要下放農村,家裏想讓我留城。我們居委會的一個老太婆就住在我家樓下,她一看到我就說:“長得白白胖胖不下放,一個屁股這麼大,像個孕婦似的,到農村鍛煉說不定還會變小點。”
這輩子,年輕時臀部和胸部讓我自卑,現在卻讓我自豪,我現在知道了,這就是性感。
我不美也不漂亮,但我陽光開朗。標準的“S”形身材讓我性感,我的微笑讓我迷人!我把痛苦留給自己,把歡快留給大家!支持我!給我留言鼓勁吧!
謝謝了!
在這篇文章後麵,我還順便發了一張我50歲時拍的照片。文章發完已是晚上十點多了。由於不會弄,申請進入論壇都折騰了好半天,人累得半死,發完就去休息了。第二天早上起來打開電腦一看,沒想到這篇用調侃語氣寫的文章,讓好多網民形成了支持和反對的兩大陣營,為我爭吵不休,大半夜都沒睡覺。
說說我家我自己——一瞬間我做了一個影響我一輩子的回答:“他不來,我們要離婚了。”
我在家排行老二,姐弟妹都有。爸媽都是工人。姐姐是搞公安的,弟弟是生意人,妹妹賦閑在家。媽媽年輕時很漂亮,別人介紹我時就會說:“她就是那個長得很漂亮的××師傅的女兒。”
年輕時的我心傲氣盛,為此我付出了一生的代價。“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不甘屈服於命運的我走了一條崎嶇險峭之路。我不遺憾我奮鬥的人生,我遺憾的是我枉費了老天賦予我的十足的女人味。孑影相隨幾多年,我愛的人有,愛我的人也有,可就是沒有一個我愛、也愛我的人。
在家裏,我自己安裝電表,自己修理電器,自己鋪地板磚、換水龍頭、做衣服。連我家的閣樓都是我親手用角鐵搭的。我孩子23年的頭發都是我理的。我的愛好很多,沒事就在家裏折騰。我喜歡養花,我家的小小陽台上養了五六十盆花。我還跑到漢口圖書館去看養花資料,抄了不少筆記。我也愛好文藝,在學校讀書和在工廠工作時都是團組織的宣傳委員。13歲就自編了一個文藝節目,獲了獎,50歲退休打工時在單位自編自導的文藝節目,還獲得過特等獎。下鄉時,大隊書記看到我的黑板報辦得好,幹農活才兩個月就讓我教書去了,擔任五年級的班主任,還要教全校美術及初中英語。不過我的英語水平倒的確有點兒誤人子弟。
我的前夫是個很簡單的人。他父親死得很早,他的母親帶著三個男孩子生活得很艱難。兩個哥哥的歲數比他大許多,都非常關照這個小弟弟,關心程度甚至勝過了一般的父親。
他在家裏被嬌慣了,和我結婚後,也仍然像個小弟弟,家裏大事小事他都不做不管。那時我是紡織車間三班倒的擋車工,孩子幾個月大,我就帶著孩子轉兩路公共汽車上班,在我記憶裏好像他從來就沒有一次送我到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