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從_貿易而非援助_到擴大發展援助——艾森豪威爾政府的發展援助政策(1)(1 / 3)

1953年,德懷特·艾森豪威爾(Dwight David Eisenhower)政府上台,結束了民主黨在美國政壇長達20年的執政地位。艾森豪威爾政府繼承了共和黨的一些傳統政策,如限製政府開支、維持財政平衡等。在對外經濟政策上,則是希望通過擴大對外貿易,逐步減少對外援助,特別是對外發展援助。然而,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以及艾森豪威爾政府對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的加深,它也對其對外經濟政策,特別是對外發展援助政策不斷進行調整。這種調整在其第二個任期內更為顯著,甚至可以說,艾森豪威爾政府第二個任期對發展中國家發展援助政策的調整,為20世紀60年代肯尼迪政府對發展中國家實施大規模的發展援助奠定了基礎。

一、"貿易而非援助"政策的確立

1953年1月20日,艾森豪威爾成為美國新一任總統。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盟軍登陸歐洲的最高指揮官,艾森豪威爾總統對西歐的地位格外重視,這決定了新政府外交的重點依然是西歐以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經濟政策上,艾森豪威爾總統秉承了共和黨的傳統,緊縮財政開支,嚴格限製政府開支的規模。在對外經濟政策方麵,則是力主擴大自由貿易、削減對外援助規模。艾森豪威爾總統堅信,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的發展可以在較小規模政府援助的基礎上實現。在就職演說中,艾森豪威爾總統闡述了新政府的施政方針,他說:"在認識到經濟健全乃是發展軍事力量及促進自由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礎之後,我們將努力幫助各地促進並實施那些能夠鼓勵生產和有利於貿易的政策。因為世界上任何民族的貧窮都會構成對其他民族幸福的威脅。"【1】美國學者博爾頓·考夫曼將艾森豪威爾政府的對外經濟政策歸納為"貿易而非援助"(Trade not Aid)【2】

"貿易而非援助"的想法並非艾森豪威爾政府的首創,早在1952年秋,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 Week)曾先後發表了兩篇社論,針對杜魯門政府對歐洲的經濟援助政策提出質疑,要求以推動歐美之間的自由貿易來代替對歐洲的援助政策。【3】《商業周刊》的社論得到了部分美國企業家的支持,銀行家溫斯羅普·奧爾德裏奇(Winthrop W.Aldrich)和吉列公司總裁小斯龐(J.P.Spang,Jr.)明確提出,美國政府應該推行降低關稅、促進私人投資和貨幣自由兌換的政策。小斯龐甚至斷言,美國隻要降低6億美元的關稅,就可以在對外援助方麵節省50億美元。他將杜魯門政府時期美國的對外援助政策稱為"為了排斥外國商品的特權而正在給自己加稅。"【4】"貿易而非援助"的呼聲在美國企業界產生了很大影響,並間接影響到年底的美國大選。在競選過程中,艾森豪威爾就將杜魯門政府不斷擴大政府開支作為競選的主要議題之一,他提出的競選綱領包含了平衡預算、減少政府開支的內容。

艾森豪威爾總統就職後,組成了一個充分體現共和黨財政經濟政策的內閣。新政府的預算局長由銀行家約瑟夫·道奇(Joseph Dodge)擔任,財政部長由喬治·漢弗萊(George M.Humphrey)擔任。這兩位財政保守主義者體現了新政府的財政經濟政策方向,包括對外經濟政策的走勢。道奇和漢弗萊有著與艾森豪威爾相同的經濟理念,他們都認為,一個強大國家的基礎是擁有健全的經濟,而健全的經濟的基礎則是擁有平衡的預算,通過大幅度削減對外援助,擴大對外貿易項目和在海外的私人投資,可以保證美國國內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帶動世界經濟的發展。

艾森豪威爾總統給予對外貿易以前所未有的重視,他認為,"在外交方麵,沒有一種手段能像貿易那樣強有力。"【5】在提交給國會的第一個年度谘文中,艾森豪威爾總統初步闡述了新政府的對外經濟政策,其核心就是建立一個"有利可圖的、公平的世界貿易"。為此,艾森豪威爾總統敦促美國的盟友"采取主動的措施,創造更加自由的市場和更加值得信賴的通貨,以便進行更大規模的商品和服務交換"。在這一過程中,美國可以提供如下幫助:

第一,修改美國的一些立法,清除先前妨礙自由貿易的障礙。為此,艾森豪威爾總統建議國會馬上采取行動,重新研究《互惠貿易協定條例》(The 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s Act),並通過適當立法擴大該條例。

第二,盡政府的最大努力,鼓勵美國私人資本投資海外。"作為對外政策的一項重大而明確的目標,我們鼓勵為在國外的私人投資創造寬鬆的環境。"

第三,在不對我們和平時期的正常生產構成重大競爭的情況下,利用在海外的便利進行經濟生產,製造共同防禦所需要的商品。

第四,以我們提供的商品進行公平的交換,從世界其他地區獲得我們自己所不充分的原料。【6】

可見,艾森豪威爾政府的對外經濟政策主要強調的是自由貿易和美國的私人海外投資,對不發達地區的經濟和技術援助則隻字未提。盡管這並不意味著美國要取消對不發達地區的發展援助,但起碼可以說明,艾森豪威爾政府對不發達地區的發展援助並不熱心。這也決定了新政府對杜魯門政府對外援助政策的態度,以及在發展援助問題上可能采取的政策。

總的來看,艾森豪威爾政府對杜魯門政府的對外援助政策是持批評甚至否定的態度,認為杜魯門政府在"共同安全"借口下的對發展中國家援助計劃,包含著兩個互相矛盾的原則。一方麵,美國的對外援助強調其"利他"和"人道主義"色彩;另一方麵,美國對外援助又強調實實在在的自身國家利益。第一個原則體現在美國對發展中國家的長期援助項目上,如以第四點計劃為標誌的杜魯門政府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援助;第二個原則主要體現在一些短期的,但需要大量財政投入的項目上,如軍事援助和物資援助。對杜魯門政府的上述對外援助原則,艾森豪威爾政府予以猛烈抨擊。在艾森豪威爾政府看來,美國對不發達地區的發展援助中的"利他主義,即使不是虛偽的,也是天真的……將美國的技術和經濟合作計劃描述為與美國利益無關的一種表示……沒有哪個國家會相信它"。而對"自身利益"的解釋看起來則更危險,因為它很容易被解釋為通過資助其他國家謀取某些特殊利益,如通過壯大其他國家的力量幫助保衛美國;或者如共產黨人所宣稱的,是一種通過金錢購買其他國家對美國帝國主義目標支持的嚐試。當我們談論為了美國的防衛而在其他國家支付金錢時,我們就陷入了(共產黨人的)陷阱。"【7】因此,在艾森豪威爾政府看來,杜魯門政府對不發達地區進行援助的基本原則不僅削弱了美國在不發達地區的地位;而且,由於這兩個基本原則的相互抵觸,使得美國政府也很難在國會裏麵為之辯護。

艾森豪威爾政府上台後在對外經濟援助方麵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以平衡預算為名,裁並對外援助機構,削減對外經濟援助的份額。從而開始了艾森豪威爾政府對美國對外援助政策的第一次調整。

上任伊始,預算局局長道奇就在致負責對外援助事務的共同安全署署長哈羅德·斯塔森(Harold Stassen)的信中明確表示:"我們新政府的首要以及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複查1954年度預算,繼續朝著實現預算平衡的目標努力"。具體做法包括"減少政府雇員的數量",將各部門包括共同安全署的雇員削減到維持正常工作的最低限度。【8】這實際上是在傳遞一個信號,即新政府即將對負責美國對外經濟援助的機構作出調整。

1953年4月初,總統的政府編製顧問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9】正式提出了建立"援外事務管理署"(Foreign Operations Administration)的備忘錄。備忘錄認為,對外援助和對外經濟活動分散在為數眾多的政府機構之中,導致了浪費、目標混亂和效率低下。為使美國對外援助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有必要將"所有對外援助和經濟活動集中到一個單一的機構中",即建立一個新的援外事務機構。這個機構將集中或協調美國所有的對外援助和經濟活動,新機構的領導必須由總統任命並對總統負責。他將與國務卿一起向總統彙報涉及外交領域的工作,與國防部長一起彙報涉及軍事領域的工作,並成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

備忘錄建議,下列機構的功能和權力將轉交給新成立的機構:

現在由共同安全署行使的權力和功能,以及根據法令和行政命令授予的共同安全署署長的權力;根據《國際開發法案》授權的技術合作署的權力和職能、作為技術合作署拉丁美洲分支的美洲事務協調委員會的權力與職能;涉及美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的經濟援助、技術援助和救濟項目;國防物資采購署(Defense Materials Procurement Agency)在國外開發和采購國防物資的功能等。概括起來,新成立機構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在經濟援助、救助、技術援助及防務支持援助等領域製定並管理政府的對外經濟項目;對製定和實施軍事援助項目給予持續的監督和一般的指導;向預算局、總統及國會提交項目預算報告。

第二,負責在國外獲得國防物資及負責采購在國外的開發活動所需要的物資。

第三,在國內的活動是與商務部合作,促進私人資本在海外的投資及國際貿易的發展。【10】

1953年6月1日,以政府編製顧問委員會的備忘錄為基礎,艾森豪威爾總統向國會遞交了改組對外援助和經濟活動機構的特別谘文,他指出:"我們必須將現在分散在幾個部門的、從事對外援助及相關經濟活動的行政分支機構統一到一個單一的組織中",即組建新的"援外事務管理署",同時解散"共同安全署"及其他相關辦公室。新的"援外事務管理署"將承擔對外援助及相關的經濟管理責任,包括:《國際開發法案》所授予的管理權、幫助逃離共產黨統治區人員的項目、美國所參與聯合國的技術合作項目、聯合國兒童緊急基金等。為避免引起民主黨國會議員的疑慮,艾森豪威爾總統特別強調,將技術合作署由國務院轉移到"援外事務管理署",並不意味著新政府"打算修正美國技術合作計劃的特點,即它是一個同其他國家政府和人民合作以發展其經濟並提高其生活水平的長期努力"。【11】

在美國國會內部,對艾森豪威爾總統合並美國對外援助機構的建議並未形成統一的意見。一些國會議員認為,各種類型的對外援助屬於美國對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在國務卿的統籌指導下,從美國對外政策的整體考量中決定如何實施。有美國學者預言,"如果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先生傾向於為確保此種業務的控製權而戰,他毫無疑問會取得勝利。但是,他顯然更樂意甩掉那些業務的責任。"【12】由於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到1953年6月底,"援外事務管理署"正式成立,除了貸款業務仍然由進出口銀行負責、與軍事援助有關的項目由國防部負責外,其他所有對外經濟援助項目均由"援外事務管理署"負責。"援外事務管理署"署長由前"共同安全署"署長哈羅德·斯塔森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