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發展援助的製度化——肯尼迪—約翰遜政府的發展援助政策(2)(1 / 3)

1963年11月,泛美經社理事會在聖保羅召開部長級會議。會議通過1—M/63決議,決定建立爭取進步聯盟泛美委員會(Inter‐American Committee of the Alliance for Progress,CIAP)。該決議對CIAP作了這樣的定性:"CIAP將是泛美經社理事會中一個特別的永久委員會,其宗旨在於多邊地代表爭取進步聯盟,並且以同樣的方式,根據《埃斯特角憲章》來協調和促進聯盟的運行,執行本決議的要求和美洲國家組織理事會和泛美經社理事會的其他決定。"【53】該決議規定的12項職責盡管覆蓋很多方麵,但是僅僅限於研究、估計、評估、協調等。美國和拉美國家爭論的焦點是援款的管理和分配問題,決議規定CIAP"對拉美發展實際需要的資金和可以從內外諸渠道獲得的資金總額作出年度估算……就各個國家實現聯盟目標必需的國內外資源的數額和種類準備和提出方案;準備並提出年度計劃,來確定爭取進步聯盟的公共資金在各國之間的分配……"決議並沒有要求美國遵照CIAP的意見來提供援助,而隻是說:"各成員國同意,在通過自己的機構提供財政、技術援助和向他們在提供此類援助的各種國際組織中的代表發出指示時,應該對CIAP關於分配爭取進步聯盟外部公共資金的建議給予特別關注。"【54】這些規定顯然迎合了美國的立場。在主席人選上,美國同意由發展主義理論的傑出代表、阿根廷著名經濟學家勞爾·普雷維什(Raúl Prebisch)擔任這一職務,但是普雷維什因為CIAP沒有實際權力而拒絕,最後由哥倫比亞前財政部長卡洛斯·薩恩斯·桑塔瑪利亞擔任此職。從1964年正式成立,到1973年被取消,CIAP存在了十餘年。在一定意義上說,它是爭取進步聯盟的象征,而且也僅僅是象征。和"九賢人委員會"一樣,它並沒有對美國的援助政策產生重要的實質影響。

爭取進步聯盟出台以後,美國決策層中的一些人主張強調其在整個對外援助計劃中的獨特性,單列為獨立計劃,由較高級別的官員直接主管。肯尼迪政府初期,"拉美工作小組"在政策製定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組長阿多夫·伯利(Adolf Berle)就持這種主張。在1961年4月25日給肯尼迪總統的備忘錄中,伯利強烈要求集中全力實施聯盟計劃,盡快任命一位負責西半球事務的高官,在總統直接領導之下,以較高的權威來指導和協調對拉美的經濟援助工作。【55】7月7日,伯利向肯尼迪總統提交了小組最後一份工作報告,進一步呼籲在國務院內新設立一個副國務卿,專門負責爭取進步聯盟的各項事務:"這將提供一個可以直接與國務卿聯係的高層渠道,通過他可以協調政府在拉美事務上極為分散的行動……西半球事務包括整個大陸和一個準地區聯盟,對此進行管理是一項浩大的任務。官僚體製中處於次要的和從屬地位的官員很難實施如此宏大的事業。"【56】然而肯尼迪總統一直沒有接受伯利的建議。新成立的國際開發署設立了一個地區局專門負責對拉美的經濟援助,最高長官是助理國務卿級別。為了顯示爭取進步聯盟與對其他地區的援助略有不同,該局長被賦予一個帶有聯盟字樣的頭銜——"爭取進步聯盟協調員。"【57】來自波多黎各的特奧多羅·莫斯科索出任拉美局局長兼爭取進步聯盟協調員。莫斯科索在20世紀50年代曾領導了名為"靴帶行動"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使波多黎各在較短的時間內從一個傳統的農業社會變為工業社會,主要經濟指標都達到了發達國家的水平。因此,肯尼迪視其為主持爭取進步聯盟計劃的最佳人選。但是,肯尼迪總統最終還是決定把爭取進步聯盟留在國際開發署內部,而不是設立一個獨立機構。【58】

這樣,從實施的機製上來看,爭取進步聯盟計劃就是一個普通的援助計劃,和對非洲、亞洲的援助相比,並沒有實質上的特別之處。"爭取進步聯盟協調員"隻是一個象征性的稱謂,而且這個稱謂也沒有擴大拉美局局長的權力。對拉丁美洲的經濟援助主要被置於國際開發署的框架之內和1961年對外援助法的規定之下。在這種法律和組織框架內,美國必然要使聯盟首先服務於美國的政治經濟利益,而理所當然地把推動拉美經濟發展、社會改革的目標放在次要的位置。

爭取進步聯盟計劃在拉美國家實施中涉及領域非常廣泛,主要包括農業、工業、貿易、科技、教育等方麵。

鑒於拉丁美洲國家普遍存在的大地產製以及所導致的拉丁美洲國家農業的落後,爭取進步聯盟從一開始就對農業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自1961年以來,拉美大多數國家都頒布了農業改革法,其他一些國家也已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來解決農業問題。對拉美國家的農業改革,爭取進步聯盟從兩個方麵入手:一方麵是改變農村土地結構,一個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業改革的有效政策不僅是增加援助資金的投入和采用先進科技的政策,而是包括整個結構調整的問題。這需要改變大多數拉美國家法律中規定的現存的財產地位,以便允許國家征收土地,重新調整土地的租賃製度,改變傳統的農業結構並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另一方麵是合理分配農業收入,通過其他措施(如農業貸款、技術援助、擴大市場、合理稅收等)相補充。但是,到約翰遜繼任總統時,農村改革並沒有取得十分具體的成就,尤其是在土地重新分配方麵。"法令的頒布沒有產生足夠寬度和深度的計劃去影響地區農業結構的改革。"【59】因此,約翰遜政府需要進一步要求拉美國家采取深刻的農業改革,並給予了相應的發展援助,"希望在未來的幾年裏,這一領域不再仍以這樣緩慢的步伐發展。農業發展不斷衰落的狀況使快速、徹底地解決拉美國家農業結構的轉變問題越來越有必要。"【60】

約翰遜政府多次強調提高拉美國家農業和增加糧食產量的重要性。托馬斯·曼(Thomas Mann)指出:"通過幫助他們增加生產來增加他們的收入和整個社會的收入,這是在任何經濟體係中的唯一方法","幫助農民個人也就是幫助了這個國家。提高人口中占大部分比例的農村人口的購買力對於國內工業產品的市場開拓是十分必要的。"【61】曼還對拉美國家農業的技術革命提出了一係列的計劃:監督農業貸款,實行各種形式的農業合作,提高土地使用計劃,對農民進行技術援助,開展農業研究項目,產品的多樣化,廣泛運用肥料,更先進的儲存設備,農村人口的教育等方麵。美洲農業科學機構的美洲農業改革中心對拉丁美洲的農業改革進行了科學研究,還建立了各種關於研究和進行農業改革的國家機構,以支持農業改革領域內的人員培訓、科研和具體計劃的準備工作。

約翰遜政府時期,美國不斷地強調農產品市場化和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要性:"除非能有效地促進工農業的非傳統領域的出口,拉美國家不能產生它所需要的外彙,……特別要支持農業生產的多樣化和促進工農業產品的出口。"【62】美國要求拉丁美洲有效地把資金用於農產品的工業化,建立中小規模的工廠和促進農產品的出口。

為了改善拉丁美洲國家的農業生產條件和提高他們的農業生產力,美國政府加大了對拉丁美洲農業的投入。1964年1月1日到6月30日,約翰遜政府為哥倫比亞提供了為期20年的700萬美元貸款,這部分貸款是由社會進步信托基金撥款的。1964年下半年,美國對拉美國家的普通貸款達13502萬美元,其中對阿根廷的農業貸款為1500萬美元,對哥倫比亞的農業貸款為120萬美元,用於巴拿馬灌溉係統的資金為850萬美元,智利的灌溉業也得到350萬美元普通貸款。這些貸款有的為10年期限,有的可延長到20年,利息在5.75%與6%之間。特別貸款項目使墨西哥得到980萬美元貸款,尼加拉瓜獲得450萬美元貸款,其利息均為4%。【63】1965年上半年,美國政府對拉美國家農業的援助有所減少,美洲開發銀行隻是對烏拉圭一個國家進行了資助,貸款為70萬美元。【64】社會進步信托基金會對委內瑞拉提供了為期20年的1000萬美元的貸款,利息較低,為1.25%,主要用於委內瑞拉的農村房屋建設;提供給巴拿馬250萬美元貸款。在1965年7月1日到1966年6月30日這一年的時間裏,約翰遜政府對拉美國家的經濟援助總額為113930萬美元,其中巴西得到美洲開發銀行2050萬美元的農業貸款,哥斯達黎加得到520萬美元農業貸款,哥倫比亞的灌溉項目得到的貸款為970萬美元。在提高土地的使用質量方麵,美國對秘魯援助1500萬美元,智利為150萬美元,厄瓜多爾土地開拓項目為300萬美元。【65】普通貸款為15090萬美元,特別貸款為12770萬美元,社會進步信托基金占8930萬美元。

在1966年下半年到1967年這一年的時間裏,美國又進一步加大了對拉美國家的農業投入,這段時間中美洲開發銀行對拉美國家的農業援助涉及的國家很多,普通貸款中哥倫比亞為12220萬美元,墨西哥為1310萬美元。特別貸款中用於農業的有:阿根廷2220萬美元,智利1100萬美元,哥斯達黎加40萬美元,墨西哥1110萬美元和1300萬兩項貸款,烏拉圭600萬美元,秘魯80萬美元。【66】

美國對拉美國家農業的援助當然不是這種簡單的數字化的資金輸入,還需要協助拉美國家進行農業改革。拉美各國的情況不同,其農業改革的方案也不一樣。以智利為例,埃瓜多·佛雷(Eduardofrei)總統1964年上台之前,智利已經有一個農業法案提出建立"農業改革社團",這一法案要求智利政府對沒收的土地進行賠償,尤其是免除生產量較高的一些土地的稅收。但是這一法案沒有涉及土地的灌溉權問題,土地價值體係是對地主有利的。因此,這一法案沒有獲得佛雷的政黨——基督教民主黨的同意,佛雷當選為總統以後,基督民主黨發動智利900萬人實行"自由革命",這個革命包括一個農業改革計劃,即將把近10萬農民安置在他們的土地上。土地改革的建議者認為,目前智利的土地體製存在嚴重的效率不高問題,租地製度剝削著農村勞動力。雖然1965年智利已有1020萬畝土地得到了開墾,但是仍不斷地需要增加對糧食的進口。在1967年,智利需進口11500萬美元的糧食,占整個國家進口總額的20%。佛雷認為:"當整個土地製度的基本結構、信貸和市場借貸趨於停滯時,當收入和機會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中時,產量和生產率不可能得到提高。"【67】基督教民主黨的《農業改革法》要求征收土地超過192畝農業家庭的灌溉地,對土地的購買價格按照傳統上地主對土地稅收付款的最低價格,把灌溉係統國有化。智利的財政部長揭露,這一農業改革要在10年的時間裏安置98000戶農民,需要10億美元的投資,其中一部分投資將由農民付土地貸款的資金來還,剩下的需要農業改革協會每年預算撥款承擔。這個法案通過了三年的鬥爭才得以在國會通過。同時,農業改革協會從願意賣土地的地主手中購買了土地資產。到1968年7月,農業改革協會組建了279個農業改革組織,安置了9313戶農業家庭。

另一個新的政府機構"農業和牲畜發展協會"和其他一些小農一起,組織了農村勞工聯盟。在三年的時間裏,他們組織了超過10萬農業工人,勞工聯盟就農業工人的工資等問題進行了有關勞動協議的談判,要求農業工人的工資不低於城市無技術工人的工資。"這使10萬個農業工人受到協議的保護,這一改革的重要性超過了農業改革本身的重要性。"【68】在1968年,美國贈予智利的糧食為80萬個兒童提供了每天的在校午餐,大約有190萬人(占智利人口的1/4)通過誌願機構接受了美國的糧食援助。糧食貸款也是補救智利糧食產量不足的一個重要措施。爭取進步聯盟對智利的農業援助大部分來自於美國每年的8000萬美元的貸款項目,包括對農業發展的投資。爭取進步聯盟對智利農業改革的援助是通過美洲開發銀行,它為"農業和牲畜發展協會"提供了1000萬美元的貸款以監督對小農的貸款計劃,貸款800萬美元給農業改革社團以幫助安置農民。1968年,美洲開發銀行還授予1000萬美元的救濟幹旱貸款以幫助智利建設農村公共事業和灌溉係統,這對促進智利農業改革的順利進行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美國對拉美國家的農業援助措施中還包括人才的輸入和培養。1966年,美國農業部派遣了21位關於市場、價格、信貸和資源調查的技術專家去巴西,這是美國農業部最大的一次對外援助任務。在美國的資助下,三所巴西大學通過來自美國普魯敦大學的援助改革了他們的農業學院,普魯敦大學還派教員去巴西大學授課,並接收巴西的研究生,這些研究生將最終構成巴西現代農業學校的主要師資力量。美國還資助了聖保羅、巴西利亞和東北部的"土壤和植物研究中心",以促進巴西的農業開發和荒地的開墾。

雖然並不是所有的拉丁美洲國家都順利通過了土地改革和農業改革,但是,美國對拉美國家的農業援助使拉美大多數國家的大片土地得到了灌溉,農業生產有所增加,緩解了拉丁美洲國家的糧食產量不足的壓力。而且,拉丁美洲農業機械化發展較快,到20世紀60年代末,該地區已經成為第三世界農業機械化程度最高的地區。

拉丁美洲國家大多數是農業國,除巴西、阿根廷等國家有較為發達的工業以外,其他國家的工業起步晚、技術力量薄弱,因而工業發展相當緩慢,基本上沒有大型、先進的基礎工業。例如,二戰以後,海地的工業仍極端落後,除在首都太子港有一些較大的糖廠以外,隻有一些小規模造船、紡織和水泥等工廠。洪都拉斯除了木材加工和製糖業以外,隻有一些小型的造紙、化工、煙草、紡織和皮革等工業。但是,拉丁美洲國家有豐富的礦藏資源,雖然有些礦產資源沒有得到充分的開采,但是這為工業發展特別是采礦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例如,秘魯就是一個礦產極為豐富的國家,"地下蘊藏著相當多的石油、銀、金、銅、鉛和鋅;銀產量居世界前列……鉛和鋅的產量也很高。稀有金屬中鉍和礬的蘊藏量,占資本主義世界中的第一位。"【69】這為大規模地發展礦業提供了廣闊的前途。玻利維亞的礦產資源也相當豐富,是礦砂原料的出口國,其錫礦和銻礦的產量居世界前列,還有豐富的鎢、石油、鋅、鉛等礦藏。"智利的國民經濟以礦業為主,工礦業占工農業生產總值的60%。"【70】智利的銅產量很高,被稱為"銅的王國"。美國對拉丁美洲的工業發展沒有像對拉丁美洲的農業那樣過多地投入精力,而隻是直接對拉丁美洲的工業進行資金輸入,或是輔助發展一些重工業和礦產開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