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鬆下重才求發展(10)(3 / 3)

就在大功告成之時,鬆下對那位副董事長說:“副董事長,我公司和貴公司的交易能夠成立,我非常高興。我認為這宗交易的成立,使鬆下電器公司從今天起在美國新開了1700家店鋪。剛才您讓我看的那些一流的鋪麵,我認為今後都是屬於我的。除了這些鋪麵以外,那裏還有董事長和您,以及其他優秀的幹部和訓練有素的員工。我認為,這數萬名優秀人士,都是我的從業人員。這樣看來,我當然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產品交給貴公司了。”

鬆下的這種想法是非常出人意外的,他也不知道對方是否同意自己的意見。

那位董事長說:“我生意做了很久,這種話還是第一次聽到。仔細一想,您說的確實有理。交易的雙方既然是合作者,那麼我的公司就是對方的公司,對方的公司也就是我的公司。我非常讚同您的說法。就請您以後把我們的公司全部當作是您自己的公司來照顧吧!”

剛才鬆下所說的一度話,瞬間使遍及美國各地的1700家優秀店鋪成了自己的分公司,美國董事長的慷慨“贈與”也使他的店鋪找到了源源不絕的優質貨源。

兩顆動了愛情的心,對人生,對幸福,對自己都抱著無窮的信心,都抱著無盡的希望。

——[法]羅曼·羅蘭

鬆下認為:對於那些出售自己製品的商店,不能隻是一般地認為“他們是替我銷售的”,而應該把他們全都當成是自己的商店,加以很好的利用。自己把對方當一家人看待,對方也會盡力推銷自己的產品的。

鬆下先生在談到企業經營的使命時,這樣說:“通常有人認為企業的目的在追求利潤,我認為利潤確實是推行健全事業所不可欠缺的工具,但決不是最終的目的。因為企業的根本使命在於謀求人類生活品質的提高,也唯有努力達成根本使命時,利潤才會變得更重要,這一點千萬不能誤解。”

實際情形也是如此。一個負有提高社會生活品質使命的企業,應該是社會的公器;如果它經營的事業不能產生任何成果,這是不可原諒的,而它也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我們經常談“企業的社會責任”,縱使其內容會因社會時勢的變遷而不同,但是,不管處在哪個時代,基本的社會責任可以說都是在透過其經營的事業以貢獻並提高社會大眾的生活。

企業是屬於所有的人的,任何企業都屬於全體國民所有。從事企業經營的人,隻是適合於擔任這種任務而已。如果不適合的話,就必須依照全體國民的願望更換。

企業與社會是合為一體的。因為全體國民的參與合力,才能隨時隨地創造出企業,並選出適當的人來經營。其後,企業所獲得的成果,也適當地分配給全體國民。

隻有站在這種立場上,才能允許企業的存在。此外,政府和國民也應有上述的認識。假如政府和國民都缺乏這種認識,則企業界應率先倡導此主張。

經營者雖然與大眾之間沒有正式訂立契約或有什麼口頭的約束,但實際上彼此之間已經有一種無形的契約存在。一個企業如果能夠正視本身的使命,就不難理解這種無形契約存在的事實。為了達成任務,鬆下先生認為平常就要著手作萬全的準備,這是社會加諸於產業界的重大責任。

企業活動依靠各種形態直接或間接地以社會大眾為對象來進行。因此,如何了解社會大眾所思所為,在企業經營上相當重要。如果你認為社會是沒有秩序、不值得信賴的,經營時就會順著這種心態來作;如果你認為社會是正確的,就會順著社會的要求去經營。關於這一點,鬆下先生認為社會大眾的判斷基本上是非常公正的,而他也一直基於這個信念來經營事業。

既然社會大眾認為什麼事是正確的,然後朝大眾所讚同的正確方向努力。這樣做,一定會被社會接受的。因此我們要信賴社會大眾,去做受大眾了解和支持的事,再沒有比這更好的經營方法了。這樣經營,就像走在平坦的大道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