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質教育理論
素質教育
素質教育“素質教育”一詞,是80年代中期在中小學整體改革過程中,從事中小學整體改革的實踐者和研究者,在總結本地區或學校以素質教育為主題的改革與實驗的研究論文和經驗總結中提出並使用。它是針對基礎教育的弊端“應試教育”,並與“應試教育”相對立而使用的。其涵義是:素質教育把教育作為培養人的社會活動,既注重教育的社會功能;也注意教育的本體功能,並把二者辯證的統一起來,以提高國民素質,為培養跨世紀人才奠定基礎作為基礎教育的價值取向,為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使學生全麵和諧的發展。素質教育承認人與人之間的個性差異,它既從社會發展需要也從學生自身發展需要來規範教育,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弘揚學生的主體精神,因材施教,它不是選拔適合教育的適齡兒童,而是創造條件使之適合於每個受教育者的個性都得到生動活潑主動地發展。素質教育從方法論思考,認為:人是一個生命的整體,它是由若幹要素組成的一種獨特的身心組織,諸要素呈現互為區別又互為滲透的綜合組織,學生全麵和諧發展的根基來源於整體發展。素質教育本身也是由諸要素互為作用與影響的呈現層次結構的整體,人的素質與素質教育的整體性不單是教育的目標,而首先是教育的依據。
素質教育的基本涵義原國家教委主任朱開軒同誌指出:“素質教育從本質上說,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質為宗旨的教育。素質教育是為實現教育方針規定的目標,著眼於受教育群體和社會長遠發展的要求,以麵向全體學生、全麵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為根本目的,以注重開發受教育者的潛能、促進受教育者德、智、體諸方麵生動活潑地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教育。也就是說,素質教育要麵向全體學生,而不是麵向少數學生,要促進學生全麵發展,而不是單純應付考試,要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而不是讓學生被動地、機械地接受知識。”
素質教育的理論基礎素質教育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麵發展的學說。人的全麵發展,包括個性的全麵發展,還包括身體素質等多方麵的發展,二者的結合即馬克思所說的智力和體力的全麵發展。人的個性是一個多層次的有機組織的整體,它表明個體在社會實踐所持的態度和行為的綜合特征。個性的全麵發展也就是人格的全麵發展,即指個人心態(心理麵貌)的全麵發展。發展個性的實質就是發展每個學生的特點。教師必須承認每個學生的個別差異及其兩個基本特征,即獨創性和個別性。因此,教師既要充分發展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的才能,又要幫助學習困難、成績較差、社會適應性弱的學生,揚其所長,補其所短,為每個學生的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