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教學方法與思維杜威(1859—1952)出生於一個小商人家庭。是美國著名哲學家、教育家、心理學家,一生從事教育活動和哲學、教育學與心理學的著述,對美國乃至世界現代教育的發展都起過重要作用。
關於學校中培養學生優良思維習慣的重要性,杜威認為在理論上是沒有人懷疑的,但在實踐上並沒有得到承認。他認為教學方法的改進,應集中到促進兒童思維的發展上。
杜威說,思維就是明智的學習方法,這種學習要使用心智,也使心智獲得酬報。正如胡適說的,杜威哲學的最大的目的,是怎樣使人類養成那種“創造的智慧”,也就是說,怎樣使人有“創造的思維能力。”
杜威認為“一切學習都來自經驗”。凡“有意義的經驗”,總是在思維的活動中進行。“思維的功能就是將經驗到的模糊、疑難、矛盾和某種紊亂的情境,轉化為清晰、連貫、確定和和諧的情境。”思維就在這兩端之間進行著。在這兩端之間,包括五個步驟:一是疑難的情境;二是確定疑難究竟在什麼地方;三是提出解決問題的種種假設;四是推斷每個階段所含的結果,看哪個假設能夠解決這個困難;五是進行試驗、證實、駁斥或改正這個假設”。同時他指出,這五個步驟的順序不是固定不變的。
杜威認為教學法的要素與思維的要素是相同的。這些要素是:
①學生要有一個真實的經驗的情境要有一個對活動本身感興趣的連續的活動;
②在這個情境內部產生一個真實的問題,作為思維的刺激物;
③他要占有知識資料,從事必要的觀察,對付這個問題;
④他必須負責一步一步地展開他所想出的解決問題方法;
⑤他要有機會通過應用來檢驗他的想法,使這些意義明確,並且讓他自己去發現它們是否有效。
在教學過程中,應怎樣具體運用上述教學法的要求,以培養學生思維的能力,杜威作了以下的論述:
①為了激發學生的思維,必需有一個實際的經驗的情境,作為思維的開始階段。他認為:“凡是兒童忙著做事情,並且討論做事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的地方,即使教學的方式比較一般,兒童的問題卻是自己提出的,問題的數量是很多的,他們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先進的,各種各樣的,而且有獨創性的。”
②必須掌握資料,提供對付出現的特殊困難所需要的種種考慮。思維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各種行為、事實、事件和事物的種種聯係。他認為目前學校中過分重視學生積累知識、以便背誦和考試照搬,不僅錯過思維的機會,而且損害了思維的能力。
③所謂創造,就是用別人沒有想到的方法,應用於日常習見的事物。新奇的是操作,不是所用的材料。由此在教育上得出一個結論是:一切都設想到從前未曾領悟過的事物的思維,都是有創造性的。
④凡教育改革家都批評傳統教育的注人式教學,但是要創造一種條件,使學得的觀念應用於實際,實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積極的措施是學校裏設置實驗室,工場和園地,並充分地運用戲劇、遊戲和運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學習,即“從做中學。”
剔除杜威主觀唯心主義的體係,其思維與教學方法也包含有合理的因素。
凱洛夫的教學理論及方法凱洛夫(1893—1973)於1893年出身於一個教育家庭。是前蘇聯著名的教育家。四五十年代蘇維埃教育學的主要代表。他為中國教育界所熟悉,對新中國建立後的教育理論與教育實際產生過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