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法律文書(3)(3 / 3)

對×××的起訴,本院不予受理。”

(2)管轄權異議民事裁定書寫為:

“本院受理……(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後,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寫明異議的內容與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為,……(寫明異議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據與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被告×××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處理(若異議不成立的則寫:駁回被告×××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3)訴訟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寫為:

“本院在審理……(寫明當事人名稱或姓名和案由)一案中,×告×××於××××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寫明請求具體內容)並已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不寫此句)。(法院依職要采取保全的,不寫×告×××……一段,接寫需要采取財產保全的事實依據。)

本院認為,×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職權保全的,則寫本院為了……(寫明需采取財產保全麵的理由)]。依照……(寫明采取財產保全的具體內容)”

(4)準許或不準許撤訴民事裁定書寫為:

“本院在審理……(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中,原告×××於××××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準許或不準許撤訴的理由)依照……(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撤回起訴(或不準許原告×××撤回起訴,本案繼續審理。)”

(5)中止或終結訴訟民事裁定書寫為:

“本院在審理……(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中,……(中止或終結訴訟的事實根據)依照……(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訴訟(或本案終結訴訟)。”

3、尾部

需交納訴訟費用的,應寫清費用的負擔情況;允許上訴的,應交代上訴權;允許複議的,應寫清複議權和複議期限及裁定書的效力;再審裁定書,應由院長署名;中止或者終結執行及經其他法律文書的裁定,應寫明“本裁定書送達後立即生效”。

(1)交代有關事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因此,對上述裁定,在尾部應寫明:“本裁定書送達後,可以向本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對於不予受理或裁定、管轄權提出異議的裁定,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在尾部應寫明:“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10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上訴於××人民法院。”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裁定和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裁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於實行的是一審終審製,故上述裁定書的尾部應寫明:“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準許或不準撤訴、中止或終結訴訟、補正裁判文書筆誤的裁定,不存在有關事項的交代,故“準話撤訴”的或“終結訴訟”的隻需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即可。

(2)署名、日期與用印

審判庭人員署名、書記員署名、日期、用印等與民事判決書相同,可參照。

(二)填空式模板

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______]___民___字第__號

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

被執行人: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

(以上為民事裁定書的首部,包括標題、編號和當事人身份概況等內容)

本院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執字第_號____________的裁定,查封(或扣押、凍結等)了____________,現因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45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解除(或撤銷)對________的查封(或扣押、凍結等)。

本裁定送達後立即生效。

(以上為民事裁定書的正文,一般由案由、事實、理由和裁定結果四項內容組成)

執行員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