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俊三人回來之後自然而然的加入了高彥與秋穎對於這個案子的討論,雖然他們也不知道這樣做有什麼用,不過高彥說這也是一種推理的過程,於是他們就加入了。至於“秋欣悖論”的結果,三個人誰也沒開口。
“如果我是那個小偷,我肯定是那個群聊中的一份子,這樣在他們交流的時候我就能得到有用的信息了。其次,我肯定認識大部分的小偷,因為隻有這樣才不會被懷疑。最後,我覺得應該是個年輕人做的,如果是個老年人的話,技術上說得過去,但是不被發現太難了。”顏俊寫作文似得用了一個排比句,說完之後發現秋欣對著自己犯了一個白眼。
“很有道理。”高彥在本子上記錄著:“加不加那個論壇其實沒什麼關係,小偷的行為雖然不好監控,但是隻要知道他們的住址和犯罪習慣,很容易就能掌握所有信息。認識大部分的小偷不是一個好習慣,如果他們彼此都很熟悉的話,作案不太容易。因為熟悉才會產生猜忌,小偷有各自的作案手段,一般來說你是如何作案的,對方一看便知。對於你說的最後一點,我保留意見。”
“那你還說很有道理。”顏俊苦笑著。
“我們隻是在討論罷了,我說的不一定是真的。”高彥淡然道。
“那群覺得他很厲害的人會不會是他的幫手呢?我覺得小偷之間更多的應該是互相仇視吧,不會有人傻到去崇拜他的。本來就不是什麼好職業,如果還搞這種個人崇拜主義,那就亂套了。那個給他起名叫‘我來也’的家夥應該有問題,其他揚言是他粉絲的人應該也有問題。你想想看嘛,一個壞人,隻偷賊的東西,應該是所有賊的公敵,卻在某些人有意無意的煽動下變成了一位特別的賊。這不是顛倒黑白麼,我覺得小偷沒有一個不機靈的,如果他們連這種事情都無法分辨,自己就是賊還認賊作父,那是很奇怪的事情。”秋欣也說出了自己的觀點:“喂,你們幹嘛這麼看著我。”
“你的語文是跟誰學的?很有問題。”孫彪跟高彥對視了一眼,笑嗬嗬的調侃著秋欣。
“認賊作父不是這麼用的,還有,什麼叫個人崇拜主義,這個詞語也用詞不當。最後,你要知道,傻子在各個領域都有,沒頭沒腦的崇拜是不會被原則性的問題而阻止的。”顏俊又提出了自己的三段論。
“跑題了。”秋穎小聲提醒道。
“對,秋欣說的這個也很有建設性,我們過去之後可以好好查一下。”高彥匆匆總結道:“我覺得還有一個可能性,我們可以試著從,這個家夥偷走小偷的東西之後為什麼不歸還給失主這一點來考慮。”
“高彥你瘋了?”秋欣睜大眼睛看著高彥:“為什麼要還給失主?”
“因為那些東西本來就是失主的,高彥的意思不是被他偷走的那些小偷,而是被那些小偷偷走東西的人。看吧,你自己的心裏失主都是那些小偷,你剛才還跟我強詞奪理,說什麼那些東西不屬於小偷們。”孫彪不依不饒。
眼看秋欣站起來就要跟孫彪打架了,秋穎氣鼓鼓的跑上去把她拉回到座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