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成親三年,琴瑟和鳴。”趙誼說到這裏,慘然一笑,“是不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但確然,在最初他待我是極好的。”

“兩年後,我收到家門急書,不得不回去一趟,不知為何,他就是不願意放我走。”

“我在一個晚上偷偷跑了出來。”

“回家辦完事後,才發現自己已經懷有身孕。家中父母憐我一人遠在他國,私下給我不少貼己。”

“返回途中,我被人劫走,後來才知曉,那是我娘家三叔,他本性不惡,饑荒的年月裏無非是看中了我的那些盤纏。”

趙誼頓了頓,下意識攥緊李醉墨的手臂,“在現在,我仍然相信,他並不是有意害我的。”

手臂緩緩撩起,露出一個已經結痂的傷口,“這裏曾經烙著一個印記,風塵之地,汙穢不堪。”

她被放時是丟在一座偏遠的城鎮,被強人所擄,賣到煙花之所。烙上終身印記。雖然時間很短,不過三五天,但注定了她被迫流掉了孩子,甚至,以後再也不能有孕。

終是尋了機會奔逃出來,被追來的龜公打了個半死,魂牽一線時被一婦人所救。

養傷,治愈身體,她在那些日子裏,想過種種去處,種種出入,唯獨沒有想過回家。家,何處是家,她這樣殘破不堪的身子,如何還能配得上那樣的夫君?

用炭火生生燙去手臂上的印記,就打算一輩子跟著伺候這戶人家時,變故突生。

那天晚上,悄無聲息,唯獨空氣中不知何時縈繞著淡淡的血腥氣,她睡得偏,睡得淺,噩夢連連中,一絲異動都能驚醒她。

當日救她的婦人一身鮮血,驚魂不定來到她屋中,懷中抱著的是一個剛滿百日的嬰孩。

她知道,這是這戶人家的掌上明珠。

那婦人已是強弩之末,仍撐了最後一口氣將她們送到地道中,臨行前,塞給她一個包袱,求她務必將這個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兒來對待。

她所能記得的最後一幕,是這個傷痕累累的婦人跪地,對著她深深一拜,地道門合上後,她帶著孩子離開。

一開始,孩子在夢中睡得十分香甜,似乎根本不知道外麵發生地一切,直到她行了大約百來米,屋外一聲巨響,地道抖了抖,孩子才在這聲音下大哭起來。

她慌不擇路,脫下衣衫將孩子裹了又裹,終將她的哭啼聲掩蓋了下去。

若是她一個人,總能想到法子養活自己,最多也就是過得貧苦點。但如今有了這個孩子,讓她跟著自己過苦日子,終是不忍,也覺得有負所托,思前想後,帶著她回了李家。

孩子的來路,她不敢交代,怕引起仇家上門,怕全家性命不保。

終是她將說成是自己的親骨肉,暫時瞞住了全家上下,包括李增。

“好了。”李醉墨打斷她的敘述,往事暗沉不可追,每每想起來都是最刻骨銘心的痛,是一遍遍剮肉般的煎熬,這點,她最是明白,“不說這了,後麵的我都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