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以語言暗示。貞觀十二年正月,禮部尚書王珪奏請:三品以上公卿途遇親王時下馬拜見,不符禮法規定,要求取消這一儀式。唐太宗當即以言脅之:“人生壽夭難期,萬一太子不幸,安知諸王他日不為公輩之主!何得輕之!”胡三省對此深刻地分析說:“時太子承乾有足疾,魏王泰有寵;太宗此言,固有以李泰代承乾之心矣。”唐太宗為李泰奪嗣,千方百計抬高其地位,預先造成寵冠諸王的既成事實,好為其將來繼位作準備。他預言李泰將為君主,這是以語言暗示大臣立李泰為太子的作法。
第三步,以行動顯示。貞觀十四年正月,唐太宗臨幸魏王李泰宅第,赦免雍州長安縣囚徒死刑以下罪犯,蠲免延康裏當年租賦,賜泰府僚屬及同裏老人各有等差,這是一種特殊的恩寵。四年前,李泰生母長孫皇後身患重病,李承乾建議赦免囚徒以祁求福慶,唐太宗沒有照辦。此時此刻,唐太宗卻為愛子特別開恩,其榮寵隻有君主才能享有。對此有學者認為:“今止赦長安囚,蓋延康裏屬長安縣管。”很明顯,唐太宗赦免長安縣囚與免除延康裏的當年租賦,都沾上了李泰居地的恩澤。這是仿照漢高祖劉邦榮歸故鄉免除沛、豐徭役的作法。以皇子高攀皇帝的恩典是逾越禮製的,故舊、新《唐書》承乾本傳都說這是“典赦”。顯然,這是唐太宗以特殊行動顯示立李泰為太子的決心表現。
唐太宗出於他的廢立太子的願望,對承乾與李泰兩個同母所生的親子,待遇大相徑庭。僅就賞賜錢物來說,李泰年複一年地增加,貞觀十六年初,賞賜達到了高峰。二月,議諫大夫褚遂良上疏諫曰:“昔聖人製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臣伏見東宮料物,歲得四萬段,付市貨賣,凡直一萬六千貫文,是儲君料物,反少藩王。”既然儲君、藩王賞賜失序,厚此薄彼,當然有違禮製規定,這從側麵顯示了唐太宗的廢立太子的決心。難怪魏王及其僚屬如此放肆,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唐太宗處置失當造成的結果。
唐太宗為李泰謀立太子的態度如此鮮明,為什麼李泰最終沒有立成呢?關鍵是當時的重臣持反對態度。
早在貞觀十二年正月,唐太宗聲稱“設無太子,則母弟次立”,暗示魏王泰可以取代承乾。魏征當即表示不敢苟同說:“殷人尚質,有兄終弟及之義。自周以降,立嫡以長,所以絕庶孽之窺窬,塞禍亂之源本。為國家者,所宜深慎。”“立嫡以長”,這是皇位繼承的原則。唐太宗口頭上隻好表示同意,並批準了三品以上大官遇親王於途可以不下馬禮拜的建議。次年,又特地任命宰相房玄齡兼太子少師,表示自己對太子地位的重視。
貞觀十五年初,為了慶祝平定高昌的勝利,唐太宗賜宴於兩儀殿,與房玄齡等討論高昌滅亡的原因。魏征當場進諫說:“臣觀古來帝王撥亂創業,必自戒慎。”還舉出了漢高祖劉邦“將廢嫡立庶”,後經謀臣張良的勸告,卒以賴之不廢的曆史典故,希望太宗在廢立太子問題上要聽取大臣們的忠言。懾於大臣們的呼聲,唐太宗不久外出巡幸時,仍命皇太子“監國”,並留尚書右仆射高士廉輔佐。
貞觀十六年,由於唐太宗處置嫡庶的薄此厚彼的作法越來越明顯,肱股重臣議論紛紛,他們既對魏王泰“潛有奪嫡之誌,折節下士以求聲譽”的沽譽釣名作法進行非議,也對唐太宗的恩寵逾製表示不滿。例如,褚遂良上疏說:“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須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徒承機而動,私恩害公,惑誌亂國。”又如,因太宗令李泰居武德殿,魏征上書指出:陛下雖然疼愛魏王,但應該製止他的驕奢,不可讓他處在嫌疑之地。武德殿在太子東宮的西麵,過去李元吉居住過。魏征以史為鑒,目的是提醒唐太宗要預防宮廷流血事件。
由上可知,魏征、褚遂良等大臣是從封建正統立場出發、堅決反對李泰奪嗣的,當有合乎封建禮法、以息皇位爭奪的一麵。但是,他們堅持的封建嫡長製,並不顯得高明。須知唐太宗就是以嫡次子奪嗣繼位的。他由於本人的特異經曆,並不堅持嫡長子繼承製,是可以理解的,正如他所說的:“國家立太子者,擬以為君。人之修短,不在老幼。”所以不時打著廢太子、立魏王的主意,他的指導思想有合理的一麵。
然而,他堅持立泰,並非出於立賢,而是出於立愛。貞觀君臣廢立太子的分歧,僅是立嫡與立愛的分歧,而非立嫡與立賢的分歧。這與玄武門之變的性質是奪嗣立賢有所不同。李泰既沒有往昔秦王的功業,也沒有深孚眾望的美德,甚至還有恃寵、逞尊、驕奢、傲物等缺德之處,當然不可能在大臣中形成高大的形象。為此,唐太宗隻得依靠行政命令而樹立,由於有背名分,適得其反。承乾雖然不肖,然而沒有壞到被廢的地步。唐太宗的偏愛李泰,被重臣的堅持立嫡所抵消。貞觀君臣集團沒有在廢立太子之爭中,形成壓倒一方的絕對優勢,這是廢立太子陷入曠日持久的爭議的根本原因。
在重臣們堅持立嫡長子的輿論壓力下,唐太宗不得不放棄了立魏王泰的打算,這是一個重大的轉變。為了匡正承乾的君德,他誠心邀請“良佐”魏征出任太子太師,並向侍臣宣示:“方今群臣,忠直無逾魏征,我遣傅太子,用絕天下之疑。”太宗選用反對廢嗣態度最為堅決的魏征,雖然是表明自己立嫡不變的決心,同時借此消除大臣們在廢立太子問題上的疑慮。當時,魏征因病初愈,上表辭退。唐太宗特下手詔曉諭:“周幽,晉獻,廢嫡立庶,危國忘家。及高祖幾廢太子,賴四皓然後安。我今賴公,即其義也。”
所謂漢高祖賴四皓而存太子,即是魏征兩年前的諫語,那時太宗一點也沒有聽進去,而如今卻作為說服魏征的有力依據,這正說明了唐太宗立嫡不廢的決心。魏征不顧老病,最終接受了這個職任,說明他為了維護皇位嫡長製及預防爭立儲君的內亂,願意擔負起匡輔承乾的重任。
貞觀十七年正月,唐太宗針對李泰黨人散布的“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已有附會者”的流言蜚語,特對群臣申明:“太子雖病足,不廢步履。且《禮》,嫡子死,立嫡孫。太子男已五歲,朕終不以孽代宗,啟窺窬之源也!”至此,唐太宗已對眾明確宣布決不以庶代嫡,杜絕了李泰黨人的非分之想。同月,魏征病危,唐太宗派遣承乾心腹李安儼“宿其第,動靜以聞”;接著“上複與太子同至其第,指衡山公主欲以妻其子叔玉。”這個異常的舉動反映了唐太宗廢立思想的轉折。
太子黨人鑒於唐太宗重新堅定立嫡長製的信念,乘機發動了攻勢。貞觀十七年三月,李安儼上疏指出“皇太子及諸王,陛下處置未為得所。太子,國之本也,伏願深思遠慮,以安天下之情。”唐太宗答曰:“我識卿意,我兒雖患腳疾,猶是長嫡,豈可舍嫡立庶乎。”
由上可知,從貞觀十六年八月以後,唐太宗為防親子與大臣結成朋黨之爭,以便緩和矛盾、安定政局,開始放棄了醞釀達六年之久的謀立李泰作嗣的打算,重申了嫡長子或嫡長孫繼承製,並且一再強調“良佐”輔弼,以塞禍亂。所以李泰在承乾謀反案發前始終未能奪嗣到手,而且到次年四月的半年多時間內,也處於不利地位。
晉王李治
李治是長孫皇後的第三子,唐太宗的第九子。貞觀二年六月,生於麗正殿。五年,封晉王;七年,遙授並州都督。
貞觀十七年四月,李承乾被廢,李泰、李治作為長孫皇後親生的嫡次子,都有資格繼立儲君。李泰的條件比較優越,他比李治年長九歲,手下有一批黨羽,尤為有利的是獲得太宗的“寵異”。李承乾被廢後,他裝出一副殷勤侍奉太宗的媚態,又以肉麻的言辭博取太宗的好感,顯然是施展了不正派的手段,於是“帝陰許立泰”,消息泄露,宰相“岑文本,劉洎請遂立泰為太子”。李治雖然不利條件居多,卻有一個有利條件,即得到長孫無忌的大力支持:“長孫無忌固欲立晉王,帝以太原石文有‘治萬吉’,複欲從無忌。”
唐太宗素來重人事、輕迷信,這時卻迷惑於讖語之類的巫術,殊不可解。可能是李治朝修《實錄》、《國史》的史官,為了製造李治運應天命的把戲編撰出來的。實際上促使唐太宗重新考慮立嫡的決不是“石文”圖讖,而是長孫無忌的“固欲立晉王”的堅決態度。
李泰、李治既然都是無忌的外甥,為什麼無忌如此薄此厚彼呢?這與他想搞外戚專權有關。須知,貞觀晚年,他的權勢日隆,大有左右朝政之勢,他為了鞏固既得的權益,當然喜歡扶植一個懦弱聽話的外甥當儲君,以便將來操縱政權。為此,他極力美化李治,將李治的懦弱讚揚為“仁孝”。一旦“仁孝”的李治嗣位,他的擅權也就沒有問題了。
而李泰的情況就不同了。他於貞觀十一年置館收士,以後又有文武群官投靠門下,形成了一股政治勢力;加之太宗暗示立嫡,態度不夠謙恭,途遇三品以上公卿以其不下馬行禮,懷恨在心,居然到太宗麵前告狀。他既不把三品人員放在眼裏,也不爭取舅父的外援,說明大臣不支持他,無忌控製不了他。李泰如果嗣位,必會重用黨人,不會重用無忌。無忌不願失勢,就非扶立李治不可。
再者,這場爭立太子的鬥爭也有一定的政治背景。李泰班底以功臣子弟為主,如柴紹之子柴令武、房玄齡之子房遺愛、杜如晦之弟杜楚客等等。論地域既有關隴集團的貴戚與士族地主的子弟,也有關東庶族地主出身的勳官子弟,如支持李泰立嫡的岑文本是南方士族地主,崔仁師是山東士族地主,隻有劉洎是山東庶族地主,因此很難用庶族地主或普通地主階層來概括。而且岑文本,劉洎隻是揣測太宗立泰的旨意才提名的,他們並沒有直接參與李泰集團進行“窺伺”太子的活動;隻有功臣子弟才是直接參與者。
在唐太宗看來,這些人都是紈袴子弟,他曾對房玄齡發泄不滿說:“功臣子弟多無才行,籍祖父資蔭遂處大官,德義不修,奢縱是好。”李泰如上台,必然會重用自己的親信。不大可能會重用劉洎與岑文本,因為劉、岑與上述功臣子弟關係不深。可以想見,這些“德義不修,奢縱是好”的功臣子弟哪會代表庶族地主或普通地主的利益?盡管如此,這個集團與長孫無忌還是有矛盾的,因為這些功臣子弟年齡較輕、閱曆較淺、職位較低,要想自己掌權,必須把長孫無忌等元老重臣趕下台去。長孫無忌想鞏固自己的權勢,當然也要排斥這些功臣子弟。故李泰與李治爭立太子的矛盾,背後涉及功臣子弟與元老重臣的權力分配問題。
唐太宗麵臨兩子爭立,按感情來說,他一貫傾向李泰;從理智來說,他不能不擇取李治。因為他於前一年已經認識到“自古嫡庶無良佐,何嚐不傾敗家國”的道理,從而確立了嗣君需慎擇“良佐”的條件。所謂“良佐”,從政治涵義來看,主要是指保證“貞觀之治”的政策得以繼續貫徹的問題。
李泰的黨羽多為不肖的功臣子弟,非屬“良佐”之列;李治有長孫無忌輔弼,而長孫無忌是“貞觀之治”政策的積極讚助者與推行者。有長孫無忌這樣的元老重臣支持,這是李治擁有“良佐”的可靠保證。況且無忌周圍形成了一個以他為代表的有勢力的核心集團,其中有褚遂良、李等等,這對擁立李治也是有利條件,故雲李治背後支持的是關隴貴族集團也不盡然。眾所周知,褚遂良是江南士族地主,李是山東庶族地主。從成份來看,李治的“良佐”並非全是關隴集團;若從他們爾後執行的政策來看,更不能把他們說成是保守派。
唐太宗在議立太子過程中再次陷於感情與理智的矛盾之中,而這並不是馬上就能自拔的。他為了爭取李泰能獲得元老重臣的支持,曾故意放出空氣試探大臣的反映,敘述了魏王泰“自投我懷”的親密之情,還轉達了李泰乞求立為太子時的奇怪許願:“臣惟有一子,百年後,當殺之,傳國晉王。”此言一出,馬上遭到褚遂良的反對:“陛下失言。安有為天下主而殺其愛子,授國晉王乎?”駁倒這一虛偽許願是不難的,難以對付的是如何打消唐太宗感情的袒護,褚遂良幹脆提出含有隱憂的看法:“陛下昔以承乾為嗣,複寵愛泰,嫡庶不明,紛紛至今。若為立泰,非別置晉王不可。”這無異警告唐太宗,他百年之後,會有一場親子之間的流血鬥爭,還可能波及兩派大臣的火並,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了。故褚遂良先有“惟願審思,無令錯誤也”的警告。他當時操縱朝廷動議大權,相當於以往的魏征,發言能舉足輕重,促使唐太宗不得不慎重考慮。唐太宗權衡利弊,強行壓抑自己的矛盾心理,“涕泗交下曰:‘我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