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展開像個千瓣的花朵!
鮮妍是你的每一瓣,更有芳沁,
那溫存襲人的花氣,伴著晚涼……
那位多雨倫敦的林徽因已經從迷茫細雨中行出,披上披風奔馳如花地行過東北的暗夜,來到香山的林徽因,如流水遇見青山,秩秩斯幹,幽幽南山,鏗然出一支支好曲。
1931年,林徽因發表了第一首詩《那一晚》,詩情從她行船離那岸上的詩人遠去開始,離去後,她遇見了很多風景,也遇見了自己終生托付的人,可是心底裏卻依然忘不了那個在岸上耕種的詩人,於是那些情緒都成了她閑寂時的詩。
在這一期刊上還發表了《仍然》。兩首詩林徽因都用了“尺棰”作筆名發表。尺棰取自《莊子》“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尺之棰即一尺之杖。這個筆名最初用於1923年,林徽音在《晨報》增刊上發表的第一部翻譯王爾德的作品《夜鶯與玫瑰》。
《夜鶯與玫瑰》講的是一個青年學生想要得到一個女子的愛情,需要獻上一朵紅玫瑰,青年在花園中哀歎:“呀!幸福倒靠著這些區區小東西!古聖賢書我已讀完,哲學的玄秘,我已徹悟,然而因為求一朵紅玫瑰不得,我的生活便這樣難堪。”
夜鶯聽見了,感歎:“真情人竟在這裏。以前我雖不曾認識,我卻夜夜的歌唱他:我夜夜將他的一樁樁事告訴星辰,如今我見著他了……我所歌唱,是他嚐受的苦楚:在我是樂的,在他卻是悲痛。‘愛’果然是件非常的東西。比翡翠還珍重,比瑪瑙更寶貴。珍珠,榴石買不得他,黃金亦不能作他的代價,因為他不是在市上出賣,也不是商人販賣的東西。”
但是玫瑰需要在月色裏用歌聲摧成花朵,然後用自己的心血染紅,將胸口頂著玫瑰的尖刺,徹夜歌唱,讓刺刺入心窩,直到唱死——
待月娘升到天空,放出她的光豔時,那夜鶯也就來到玫瑰枝邊,將胸口插在刺上。她胸前插著尖刺,整夜的歌唱,那晶瑩的月亮倚在雲邊靜聽。她整夜的,囀著歌喉,那刺越插越深,她生命的血液漸漸溢去。
最先她歌頌的是稚男幼女心胸裏愛戀的誕生。於是那玫瑰的頂尖枝上結了一苞卓絕的玫瑰蕾,歌兒一首連著一首的唱,花瓣一片跟著一片的開。起先那瓣兒是黯淡得如同河上罩著的薄霧---黯淡得如同晨曦的腳跡,銀灰得好似曙光的翅翼,那枝上玫瑰蕾就像映在銀鏡裏的玫瑰影子或是照在池塘的玫瑰化身。
但是那樹還催迫著夜鶯緊插那枝刺。“靠緊那刺,小夜鶯。”那樹連聲的叫喚,“不然,玫瑰還沒開成,曉光就要闖來了。”
於是夜鶯越緊插入那尖刺,越揚聲的唱她的歌,因她這回所歌頌的是男子與女子性靈裏烈情的誕生。
如今那玫瑰瓣上生了一層嬌嫩的紅暈,如同初吻新娘時新郎的絳頰。但是那刺還未插到夜鶯的心房,所以那花心尚留著白色,因為隻有夜鶯的心血可以染成玫瑰花心。
那樹複催迫著夜鶯緊插那枝刺,“靠緊那刺,小夜鶯,”那樹連聲的叫喚,“不然,玫瑰還沒開成,曉光就要闖來了。”
於是夜鶯緊緊插入那枝刺,那刺居然插入了她的心,但是一種奇痛穿過她的全身,那種慘痛愈猛,愈烈,她的歌聲越狂,越壯,因為她這回歌頌的是因死而完成的摯愛和塚中不朽的烈情。
那卓絕的玫瑰於是變作鮮紅,如同東方的天色。花的外瓣紅同烈火,花的內心赤如絳玉。
夜鶯的聲音越唱越模糊了,她的雙翅拍動起來,她的眼上起了一層薄膜。她的歌聲模糊了,她覺得喉間哽咽了。
於是她放出末次的歌聲,白色的殘月聽見,忘記天曉,掛在空中停著。那紅玫瑰聽見,凝神戰栗著,在清冷的曉風裏瓣瓣的開放。回音將歌聲領入山坡上的紫洞,將牧童從夢裏驚醒。歌聲流到河邊葦叢中,葦葉將這信息傳與大海。
那樹叫道,“看,這玫瑰已製成了。”然而夜鶯並不回答,她已躺在亂草裏死去,那刺還插在心頭。
青年帶著紅玫瑰去見姑娘,說:“這花便能告訴你,我怎樣的愛你。”
可是那姑娘卻隻愛珠寶不愛玫瑰,將玫瑰擲在街心,掉在車轍裏,讓一個車輪軋過。
青年這才醒悟:“愛好傻呀,遠不如倫理學那般有實用,它所告訴我們的,無非是空中樓閣,實際上不會發生的,和縹緲的虛無不可信的事件。在現在的世界裏存在,首要有實用的東西,我還是回到我的哲學和玄學書上去吧。”
19歲的少女,剛從一場熱情如火的愛戀中遁逸出來的她,翻譯這部作品,其中的意味有諸多的曖昧。愛情撕心裂肺,卻不能給人生安分。林徽因感動於這種杜鵑啼血的愛,但這種愛隻能被當作紀念碑一般被歌頌和紀念,而不是落到伊的手心中,凋零。
幾年後,林徽因夜鶯的啼血之愛,被徐誌摩寫成了《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