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這篇文章作於慶曆三年(1043年)王安石做淮南判官時。作者認為方仲永是一個聰明的、有天賦的孩子。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後來,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和培養,退步了,成了一個平凡的人。說明有天賦並不一定能成才;有天賦,還要後天教育培養、自身努力提高,才能成才。作者強調了後天教育培養的重要作用,對我們現在仍有借鑒意義。
【原文】
金溪[1]民方仲永,世隸耕[2]。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3],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4]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5],或以錢幣乞之[6]。父利其然[7]也,日扳[8]仲永環謁[9]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10]中,從先人[11]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12]前時之聞[13]。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14]眾人矣。”
王子[15]曰:“仲永之通悟[16],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17]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注釋】
[1]金溪:今江西省金溪縣。[2]世隸耕:世代耕田。隸,屬於。[3]書具:書寫工具,即紙、筆、墨、硯等。[4]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團結。收,聚、團結。[5]賓客其父:以賓客的禮儀來對待他的父親。[6]乞之:討取他的詩。乞,討取。之,他的詩。[7]利其然:貪利於此。[8]扳(bān):領著。[9]環謁:四處拜訪。[10]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年)。[11]先人:指作者已死的父親。[12]稱:符合。[13]聞:名聲。[14]泯然:消失。[15]王子:王安石自稱。[16]通悟:通達聰慧。[17]受於人者不至:未能受到後天的教育。受於人,指受教育。不至,不到。
【譯文】
金溪縣有個人叫方仲永,他家世代都是種田人。仲永五歲那年,他還不認識紙、筆、墨、硯這些書寫工具,有一天他忽然哭鬧著要這些東西。他父親很驚異,就近借來給他。
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取了個名字。這首詩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傳出去後,一鄉的秀才都來看他。從此,人們指著一件東西叫他作詩,他就能立即把這件東西寫成詩,而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裏的人對他很驚奇,就稍稍以賓客的禮儀來對待他的父親,有的拿錢討取他的詩。他的父親就貪這點利益,每天領著仲永四處拜訪縣裏的人,不讓他去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已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著先父回家,在舅父家中看到了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他作的詩已不能與以前傳播的名聲相稱了。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還鄉,再次到舅父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方仲永的才能已經消失,已同普遍人一樣了。”
我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天賦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但終就成為了一個平凡的人,顯然是因他沒有受到後天良好教育造成的。他的天賦是那樣聰明,後天沒有受教育,尚且成為一個平凡的人;現在那些沒有天賦,本來就是一個平凡的人,後天再不接受教育,隻怕做一個普通人都不可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