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勒川,陰山下,天似穹廬攏蓋四野。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現牛羊。”一首詩把草原的風光描繪的淋漓盡致。
大草原水清草綠,牛羊肥碩。狼之家族千百年來一直生存在這大草原的深處,他們依循自然規律,繁衍生息,過著主宰草原的日子。
一隻狼過膩了每天喝羊血,吃羊肉的生活。為此,他突發奇想,披上羊皮,攜著羊兒流浪草原。
狼的長輩們唾棄他,說他沒骨氣,丟了狼族的臉,侮辱了狼的美名;可小一輩的狼卻打心眼裏羨慕,與其他動物結伴該是件多麼美妙的事情啊。人類不是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最勇敢的嗎?這隻披上羊皮的狼第一個打破了狼族的婚姻製度,爭取了婚姻自由,他應該是狼族的英雄。
機會終於來了,狼族的長輩死的死了,老是老了,小一輩的逐漸成長。沒有了長輩們禮法的約束,狼族的婚姻製度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一些膽大的狼開始打破傳統觀念,出門獵奇。
一隻母狼偷偷地愛上了獅子,獅子的雄壯威武征服了她,為了公獅,她茶不思,飯不想,夜夜癡坐,聹聽雨聲碎。於是,她開始頻頻向公獅傳遞愛的訊號。最後,她終於鼓起勇氣,走到公獅身旁表白:“我......”可那個“愛”字她還沒來的及說出口,就被公獅撕成了碎片。
另一隻公狼愛上了草原上的小灰兔,在他的眼裏,那隻灰兔就是維納斯的化身,她的身軀是那樣的靈動,相貌又那樣可愛。他曾經努力地想靠近那隻灰兔訴說心裏的相思,可是灰兔一見他就飛快地逃進了洞裏。有一天,他在遠處偷偷地窺視那隻灰兔,卻見灰兔花容失色地跑了回來,原來灰兔正被一隻獵狗追殺。為了保護心中的最愛,公狼來不及多想,箭一般衝了過去。公狼和獵狗的這番搏鬥可謂是驚天地,泣鬼神,每一次攻擊,他們都會在對方的身上增加一道深深的血痕,最後公狼拚命咬下了獵狗的一隻耳朵,才趕走了獵狗,公狼也累得精疲力盡,跌倒在草地上。打這以後,公狼隨時擔心獵狗會對灰兔造成威脅,他日日夜夜地守護在灰兔的身邊,渴了喝口露水,餓了嚼口嫩草,為了愛,他不再是凶殘的惡狼。
可是公狼成天守在灰兔洞口,灰兔也害怕得不敢出來覓食,活活被餓死在洞裏了。
這,並沒有讓其他的狼退縮。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狼各自尋找著屬於自己的幸福,費勁了努力,一次次地接觸、觀察,他們發現狗才是最可愛的,最溫順、最忠誠的,於是有一些公狼打起了母狗的主意。
天長地久,鬥轉星移,從此以後,草原上再也找不到狼了,而狗多了一些驃悍和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