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組織製定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標,黨員提出參加活動的具體打算,采取適當方式向群眾公布並作出承諾,接受群眾監督,以後每年都要按時進行公開承諾。

黨員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應公開承諾四個方麵的內容:

一是要公開承諾活動為什麼要這樣。就創先爭優活動而言,基層黨組織製定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意見、活動方案、年度工作目標、具體措施等等,黨員提出參加活動的具體打算,都要向群眾公布並作出承諾,接受群眾監督。

二是要公開承諾活動內容、項目保證達到什麼樣程度。這是公開承諾的關鍵,也是群眾最關心最關注最期待的。麵對群眾雪亮的眼睛,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諾、量力而行,嚴格把關,不使“劣質”“漂浮”的虛假承諾出台,不以空承諾忽悠百姓。說白了,做不到的,你就別說了;否則,淨是些無關痛癢的,群眾百姓不會關心關注,還不如不承諾。凡涉及到推動科學發展重大事項、促進社會和諧重要舉措、服務人民群眾的重點項目、加強基層組織的重點工作,都應列為本年度創先爭優活動的主要工作向群眾公開承諾,隻有這些涉及發展和民生的事由成為“公開承諾”的內容,群眾百姓才會發自內心地信你服你跟你。

三要公開承諾假如沒做到會怎樣。承諾能否兌現,是權衡誠信的重要標尺。組織、紀檢等部門,也不妨把公開承諾納入單位和個人的績效考評體係,使公開承諾成為幹部評價的標準之一,並向社會予以公開。如此一來,群眾也可以更好地監督,更好地行使手中的評議權。同時為避免承諾打折,要建立踐諾督查機製,對承諾事項必須一督到底、一抓到底,全過程予以監督把關,還要建立健全首問負責製、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製等一係列製度,公開曝光一批沒兌現的承諾,對於不踐諾的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四要承諾采取什麼方式讓群眾知道。最大限度地讓人民群眾知曉,這是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應該履行的職責,更是人民群眾擁有的基本權利。要采取會議、電視、網絡、報刊、公告、專欄等形式,盡量讓最多、最大、最廣泛的群眾知道,這樣群眾才有最大可能參與到創先活動中來,而使創先爭優活動成為凝聚民心、惠及民生、推動發展的活動。

需要注意的是,黨組織、黨員“創先爭優”要慎重對待公開承諾。

公開承諾的要求,目的是為了使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認真履行職責,更好地通過創先爭優活動為基層群眾、為中心工作提供服務,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如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活動中真的能敢於主動公開承諾,敢於接受監督,這樣的做法,這樣的勇氣,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值得叫好,值得肯定和推廣,但也有群眾擔憂和質疑:公開承諾的是什麼?能不能兌現?

這種擔憂和質疑不無道理。因為從以前的公開承諾及兌現情況來看,確實存有承諾形式流於表麵、承諾內容無關緊要和承諾結果不得而知等頗令人遺憾的現象。

俗話說“言必行、行必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向人民群眾作出承諾是極其嚴肅認真的事情,如果鄭重的承諾變成了空洞的口號,成了擺樣子、走過場的作秀,那就會使黨組織和黨員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創先爭優活動也將偏離中央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期望,失去活動的本質意義。因此,對“公開承諾”要慎重對待,使之真正能夠兌現於民。

其實,群眾百姓真正關注的,是承諾了什麼、怎樣做到以及假如沒做到會被怎樣問責。承諾不是兒戲,唯有一諾千金才能贏民心。期待我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都要慎重對待“公開承諾”,更期待每一個“公開承諾”都能真正踐諾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