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金聖歎因何被殺(1 / 1)

金聖歎,原名喟,蘇州長州人,明亡後,改名人瑞,字聖歎。他是我國十七世紀著名的文學批評家和文學理論家,評批了《水滸全傳》、《西廂記》、《史記》等“六才子書”,影響深遠,意義重大。尤其是他腰斬了一百二十回《忠義水滸全傳》的十二分之五,使全書內容更加精練,在最精彩的“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之處落了幕。受到了廣大讀者的歡迎。他寫的評語蘊含著機智與才情,極富感人的豐姿,被稱為“金評”;他的評改本成為風靡海內的傳世之作。可以說,他不愧是位文學批評大家。

然而,這位名聞遐邇的大才子金聖歎一生倜儻不群,佯狂傲世,不屑幹謁鑽營,竟三十年科場不得意,到死時仍是一介布衣。五十四歲那年,他因親自參與了轟動江南的“哭廟案”,命喪法場。一代奇才就這樣被斷送了。

《哭廟異聞》、《遭難自述》、《哭廟紀略》、《蘇州府誌》等都詳細記載了“哭廟案”的經過。

順治十六年,蘇州一帶發生災荒,收成大減,本為富庶之地的江南水鄉,變成了饑民遍地的災區。朝廷本應減免田糧,救濟災民,可是,江蘇巡撫朱國治和新任吳縣縣令任維初,卻不顧人民死活,照常催糧逼稅。誰要是拖欠不交,則以“抗糧”之罪論處。不論縉紳還是百姓,“受責者皆鮮血淋漓,俯伏而出,不能起立。”更為可惡的是,縣令任維初竟監守自盜,私吞公糧,中飽私囊,數額高達三千多石,而其虧空之額卻要災民悉數補償。百姓對任維初恨之入骨,倪用賓、金聖歎等諸多生員更是怒火中燒,決心把這些貪官汙吏趕走。遂暗中串連,等待時機。

這個機會不久就來到了。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一,清世祖福臨駕崩,哀詔傳到蘇州,蘇州府巡撫以下官員各在府堂設立奠幕,並按規定哭靈三天。倪用賓、金聖歎等人認為,正好借哭廟之機,控告任維初等人的貪汙殘暴,惹起眾怒,達到驅逐貪官的目的。據《哭廟紀略》記載:初四這天,“諸生百餘人至廟,鳴鍾擊鼓,即並至府堂”,一時從者上千人,號呼奔走,群情激昂,震動了整個蘇州城,釀成了一場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撫臣見報,不但不體恤民意,相反卻立即派兵捉拿。示威群眾經不住刀砍馬踏,嘩然而散,金聖歎等十一人被當場捉拿,下入獄中。當時的會審記錄稱:“姚剛、丁子偉、金聖歎稱鳴鍾擊鼓。伊等亦說,在倪用賓家聚會,丁子偉、金聖歎、姚剛為首,鳴鍾擊鼓聚眾倡亂是實。”江蘇巡撫朱國治見此案非同小可,害怕再審下去會牽連自己,於是連忙秘密塗改口供,並為任維初開脫罪責,接著就匆匆具文上報。他在參奏哭廟者的折子上,列舉了金聖歎等人的三大罪狀:

震驚先帝之靈,罪不容赦;扛打朝廷命官,目無朝廷;書寫匿名揭貼,違反大清律令。

他列舉的三條中的任意一條,都可置哭廟者於死地。朱國治恨不得馬上將他們處死。恰巧,當時反清鬥爭此伏彼起,鄭成功率領的抗清軍隊又一度連連攻克瓜州、鎮江等地,引起了全國震動。麵對這種嚴重局勢,清廷決定采取嚴厲的鎮壓手段,因此,就決定以“哭廟案”懲一儆百,禦旨定讞:金聖歎等八人斬決,家產籍沒,妻子充軍,其餘十人也處以死刑,淩遲斬絞於南京的三山街。金聖歎坦然引頸就戮。

人們對金聖歎的慘死非常惋惜,《菽園贅談》長歎曰:“所可惜者,以一卓犖不群之士,竟死於昏庸之夫;即謂天不忌才,安可得耶?”金聖歎死後,葬於蘇州城外五峰下。因為當時他是被砍頭的朝廷要犯,人們不敢憑吊他,三百多年來,他的墳丘隱於荒草野荊之中。有關他的生平身世也很少有人敢去撰寫,即使有人涉獵,也大都是一些傳說或趣聞,真是可惜可歎。不過,人們在欣賞他評批的名著時,還會記起這位白眼觀人、痛砭時世的名士來,對他獨具慧眼的才情讚美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