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國棒球一二三(1 / 3)

國家聯盟於1876年成立,前期有8支球隊,後期則增為14支球隊,國家聯盟創始人為胡伯特,第一任會長為伯克來,第二任會長為密爾斯;而美國聯盟於1900年成立,前期有8支球隊,後期則增為14支球隊,美國職棒兩大聯盟發展至今,已有134年,以2005年計,每場比賽觀眾人數有25260人。

美國職業棒球發展與營運議題

一、曆史發展

國家聯盟於1876年成立,前期有8支球隊,後期則增為14支球隊,國家聯盟創始人為胡伯特,第一任會長為伯克來,第二任會長為密爾斯;而美國聯盟於1900年成立,前期有8支球隊,後期則增為14支球隊,美國職棒兩大聯盟發展至今,已有124年,以1995年計,每場比賽觀眾人數有25260人。

二、營運議題

球員涉賭

美國自1860年起職業棒球誕生,在職棒比賽過程中,場內、外賭博風盛行,尤其是在有「獎金」的推波助瀾下,許多球迷及球員都介入賭博,而最嚴重應屬1875年的棒球「黑襪事件」,此事件已危及棒球比賽的公平性,因此在1876年成立「國家職棒聯盟」(NationalLeagueofprofessionalBaseballClub)以後,創始人胡伯特堅持訂立「戒賭條款」,才肅清了賭風。1903年兩大聯盟在「辛辛那提會議」決定結盟,設立一個國家委員會,由瓊森、普利安、赫曼三人組成,這個國家委員會被賦予最高決策及仲裁權,有權隨時製止大聯盟間或兩大聯盟內的所有紛爭。但在此期間亦曾於1919年發生芝加哥白襪隊八名球員故意放水,輸球給紅人隊,而收取1萬元的津貼賄賂事件,史稱「白襪事件」,這個事件也造成了職棒運動的極大傷害,雖然法院以證據不足,而宣判八名球員無罪,但最高委員蘭迪斯,為使職棒運動起死回生,仍依其職權宣判芝加哥白襪隊八名球員「終身球監」。而二次大戰以後,整個美國的職棒運動由於電視的影響改變了職棒的結構,電視轉播權的販售,使職棒運動發展的更加快速;但相繼而來的問題也不少,如球員罷工(strike)事件,電視轉播金爭議、藥物介入球團、毒品濫用、球員嗜賭貪杯及1988年的彼得羅斯涉及球場賭博事件;以上發生的問題,美國職棒聯盟都能夠從製度麵與法規麵加以妥善解決。

製度麵

在國家聯盟成立時,對球員與球隊的要求有:

現役球員應與隊簽約。

比賽時各隊應有統一的製服。

設立規則,要求所有加盟的球團,應有一套養成製度。

建立各項製度如:

開啟棒球10人製上場規則。

規定75000人以上的城市才能組織棒球隊,一個城市隻準有一支職棒隊,各隊不準越區發展,每支職棒隊在申請加入時必須提出財力保證,並且必須擁有一個完整的統籌體係。

應建立所有比賽紀錄、維持比賽及規定球員紀律、製定比賽規則、監督裁判判決。

建立職業裁判體係,裁判不再是榮譽製,而是每名裁判付出場費5元。

為了更有效控製比賽,凡是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比賽賽程的隊伍,將取消參加聯盟的資格。

為整頓賭風,凡是涉及的隊伍或球員,立即開除會籍或判終身球監。

禁止球員跳槽,若球員跳槽,則接受的球團將被遂出聯盟。

不準球員喝酒,一經發現立刻開除。

球團不準在周日和晚上舉行比賽。

球場內不得賣酒。

其次在國家聯盟與美國協會相互約定有:

加強約束球員跳槽。

絕對不準旗下球隊與聯合協會作任何接觸。

在以上的約定下,致使聯合協會無法發展,而宣布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