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入關後,由於各種政治勢力的對比發生了急劇的變化,清政府又實行了高官厚祿收買的政策,亡明官僚紛紛歸降清朝。吳三桂也放棄了擁立明太子的主張。作為降清的漢族地主階級的代表,吳三桂和清政府之間仍有著相當大的距離。首先,吳三桂之乞師擊李,打的是“複君父之仇”的旗號。
吳三桂在降清之初,仍與明朝殘餘勢力保持著一定的聯係。對南京福王政權,甚至表示:“不忍一矢相加遺”。再次,和其他降官不同的是,吳三桂還擁有一支由自己獨立統率的部隊。因此,在入關之初,清政府對其外示優寵,內存疑忌,並未授之以事權。除在政治上對其嚴加防範之外,在軍事上,也隻是利用他對李自成起義軍的仇恨,使其率兵擊李。六月,吳三桂師出山東,平定李自成餘部,九月,又從英王阿濟格西征李自成。
順治二年(1645年)八月,在李自成主力基本被消滅之後,清政府將其從前線調回,“出鎮錦州”。對於清政府的這種安排,吳三桂了然於心。從此以後,他再也不提什麼“複君父之仇”,而是望風轉舵,稱崇禎帝為“故主”,反複表白自己“矢忠新朝”了。
順治四年(1647年),清政府又調吳三桂入關,與八旗將領李國翰同鎮漢中,剿殺西北地區的抗清義軍餘部。在此期間,吳三桂為了表示自己清朝的忠誠,不但對農民軍殘部進行殘酷的鎮壓,動輒屠城,而且,對一些起兵抗清的朱明後裔,他也不遺餘力地去斬盡殺絕。吳三桂思想和行動的轉變使得清朝中央政府對他更加倚重,西北地區抗清義軍殘部被剿殺殆盡。
順治八年(1651年),清政府又命吳三桂和李國翰一起率軍入川,攻打張獻忠義軍餘部。幾年之中,先後平定重慶、成都等兩川重鎮。順治十四年(1657年),吳三桂又以平西大將軍職,南征雲貴,攻打南明最後一個政權桂王永曆政權。
順治十六年(1659年),吳三桂攻下雲南。攻下雲南後,即委其開藩設府,鎮守雲南,總管軍民事務。順治十八年(1661年),師出緬甸,擒殺桂王。十幾年間,吳三桂率部從西北打到西南邊陲,為清朝確立對全國的統治建立了特殊的功勳。因此,清朝對他由原先的控製使用改為放手使用。不但在李國翰死後,讓他獨承方麵之任,而且在一切軍事活動中也“假以便宜,不複中製,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財,戶部不得稽遲”。同時,在職務上,也一再升遷。
康熙元年(1662年)十一月,又以擒殺桂王功,晉爵親王,兼轄貴州。其子吳應熊也選尚公主,號稱“和碩額駙”,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吳三桂開藩設府,坐鎮雲南,權力和聲勢都達到頂點的時候,他與清朝中央政府的矛盾卻開始激化起來。在雲貴,他想做清朝的沐英“世鎮雲南”的平西王。對於吳三桂的這些想法,清朝洞若觀火。因而在吳三桂殺死永曆帝後,便著手裁抑吳三桂的權勢。
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即以雲貴軍事行動已經停止為理由,收繳了他的平西大將軍印信,接著,又“截其用人題補之權,遷除悉歸部選”。康熙六年(1667年),又乘其疏辭總管雲貴兩省事務之機,下令兩省督撫聽命於中央。同時,還剝奪了他的司法特權,“平西藩下逃人,俱歸有司審理,章京不得幹預”。吳三桂則以“構釁苗蠻,借事用兵”,擴軍索餉相報複。吳三桂和清政府之間的矛盾更加尖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