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至於地方不同,聲音即因之而異,這種情形,現在交通很便利了,還是如此;那麼,周朝的時候,尚在封建之世,彼此一定是“言語異聲,文字異形”,不會一致的。但是那時候,彼此交際的事——如朝、聘、會、盟——是常常有的。交際的時候,一定有一種通用的語言文字。這種通用的語言文字,就是那時候的標準語言文字;標準語言文字所用的,自然就是那時候的標準音了。大約那時候的人,除了懂得他本國的語言文字以外,還須懂得這種彼此通用的語言文字;仿佛現在的人,除了懂得他自己本地的方言以外,還須懂得官話一般。這種通用的語言文字大家既然都能懂得,則作到詩歌文章,自然大家就去用他了。既然用通用的語言文字作詩歌,自然《國風》所用的韻,彼此都能一致了。章炳麟先生對於《國風》用韻的彼此一致,有一段議論,現在把他引在後麵,以備參考:
或疑古韻不同於今韻;就古韻言,亦必有方音不同;何以十五《國風》韻皆一律?且古時未有韻書,而用韻皆能一致,此最不可解者。答曰:古無韻書,即以官音為韻書。今之官音,古稱“雅言”。《論語》雲“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雅言者,正言也。謂造次談論,或用方言;至於諷誦《詩》、《書》,臚傳典禮,則其言必一出於雅正。《國風》異於謠諺,據《小序》說,大半刺譏國政。此非田夫野老所為可知也。其他裏巷細情,民俗雜事,雖設為主客,托言士女,而其詞皆出於文人之手。觀於漢晉樂府,可以得其例矣。田夫野老,或用方音,而士大夫則無有不知雅言者。故十五《國風》不同,而其韻部皆同。亦猶今時戲曲,直隸有京腔,山、陝有梆子腔,安徽有徽調,湖北有漢調,四川有渝調,江西有弋陽調,雖各省方言彼此異撰,而戲曲則無不可以相通,大概皆以官音為正。特其節奏有殊,感人亦異,此所以各成其腔調也。今之官音,豈有韻書規定?而演唱者皆能相合,則何疑於十五《國風》乎?
按,章君這一段話,說得有道理。不過他相信那《偽毛亨序》的話,以《國風》諸詩為文人刺議國政之作,這話是不對的。至於他引現在的戲曲用官音,以證《國風》諸詩用“雅言”,這實在是很精確的比喻,發前人之所未發。
7.那時候既然有標準語言文字,有標準音,這標準音就是《論語》所謂“雅言”;那麼,這“雅言”究竟是什麼地方的音呢?原來就是周室的音。“雅言”這個“雅”字,本是“夏”字的假借。劉台拱的《論語駢枝》裏說道:
雅之為言夏也。孫卿《榮辱篇》雲:“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錯習俗之節異也。”又《儒效篇》雲:“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然則雅夏古字通。
張行孚的《說文發疑》裏說道:
雅知當為夏者,按《說文》雲,“夏,中國之人也。所謂中國者,以天下言之,則中原為中國,以列國言之,則王都為中國。”劉氏所謂:“王都之音最正,故以雅名。”是也。
據此所說,可知“雅言”本作“夏言”。“夏”指周室,則“夏言”就是周室的音。周室的音,在當時認為最正的音,所以就是當時全國的標準音。
8.據了《詩經》中用韻的字,固然可以考見周音之大概。但是,單據了這若幹用韻的字來假定周音的韻部,實在很嫌不夠。此外還有一部漢許慎的《說文解字》(簡稱則曰《說文》)。這部《說文》,卻是考證周秦古音極重要的書。《說文》有九千三百餘字,其中,“形聲”字幾乎占了八千。這形聲字所從的“聲”,自來都稱他為“聲母”。凡同從一個“聲母”的字,在當時都是同音字。如——
“江”、“扛”、“項”、“紅”、“貢”,——這些字同從“工”聲,即同讀一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