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丐外有樂丐。牛津街見過一個,開著話匣子,似乎是坐在三輪自行車上;記得頗有些堂哉皇也的神氣。複活節星期五在冷街中卻見過一群,似乎一人推著風琴,一人按著,一人高唱《頌聖歌》——那推琴的也和著。這群人樣子卻就狼狽了。據說話匣子等等都是賃來;他們大概總有得賺的。另一條冷街上見過一個男的帶著兩個女的,穿得像剛從垃圾堆裏出來似的。一個女的還抹著胭脂,簡直是一塊塊紅土!男的奏樂,女的亂七八糟的跳舞,在剛下完雨泥滑滑的馬路上。這種女乞丐像很少。又見過一個拉小提琴的人,似乎很年輕,很文雅,向著步道上的過客站著。右手本來抱著個小猴兒;拉琴時先把它抱在左肩頭蹲著。拉了沒幾弓子,猴兒尿了;他隻若無其事,讓衣服上淋淋漓漓的。
牛津街上還見過一個,那真狼狽不堪。他大概賃話匣子等等的力量都沒有;隻找了塊板兒,三四尺長,五六寸寬,上麵安上條弦子,用隻玻璃水杯將弦子繃起來。把板兒放在街沿下,便蹲著,兩隻手穿梭般彈奏著。那是明燈初上的時候,步道上人川流不息;一雙雙腳從他身邊匆匆的跨過去,看見他的似乎不多。街上汽車聲腳步聲談話聲混成一片,他那獨弦的細聲細氣,怕也不容易讓人聽見。可是他還是埋著頭彈他那一手。
幾年前一個朋友還見過背誦迭更斯小說的。大家正在戲園門口排著班等買票;這個人在旁背起《塊肉餘生述》來,一邊念,一邊還做著。這該能夠多找幾個子兒,因為比那些話匣子等等該有趣些。
警察禁止空手空口的乞丐,乞丐便都得變做賣藝人。若是無藝可賣,手裏也得拿點東西,如火柴皮鞋帶之類。路角落裏常有男人或女人拿著這類東西默默站著,臉上大都是黯淡的。其實賣藝,賣物,大半也是幌子;不過到底教人知道自尊些,不許不做事白討錢。隻有瞎子,可以白討錢。他們站著或坐著;胸前有時掛一麵紙牌子,寫著“盲人”。又有一種人,在乞丐非乞丐之間。有一回找一家雜耍場不著,請教路角上一個老者。他殷勤領著走,一麵說剛失業,沒錢花,要我幫個忙兒。給了五個便士(約合中國三毛錢),算是酬勞,他還爭呢。其實隻有二三百步路罷了。跟著走,訴苦,白討錢的,隻遇著一次;那裏街燈很暗,沒有警察,路上人也少,我又是外國人,他所以厚了臉皮,放了膽子——他自然不是瞎子。
1935年10月26日作。
(原載1935年12月1日《中學生》第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