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世有些狗血,不過是這朝常信大將軍的外室子,娘親是個韃子女人,當時作為戰俘被常信的屬下送給常信紓解用的。
韃子女人身體柔韌又狂野熱情,雖然不是處子,床上功夫卻不是燕京那些養在閨中的大小姐能及得上的。常信當時年輕,食髓知味,就壞了規矩,班師回朝時悄悄將她藏在送貨的牛車裏,帶回了燕京,買了外宅,將那韃子女人安置下了。再之後,女人十月懷胎,好不容易生下了常春,那時候他還不叫常春,叫狗雜種。韃子女人和大周人語言不通,日子過的艱難,時不時就對著孩子拳打腳踢。而常信,重新回到了他所中意的觥籌交錯之中,自然亂花迷眼,早就忘了自己在軍中寵愛過一時的女俘虜。
事情的轉折在他十三歲那年,他已經流落街頭很久了,至於他那個狠心娘,早就因為酗酒死了不知多少時候,沒人在乎他身體裏還流有這朝裏那位常信將軍的一半血液。
一個長相嫵媚討巧的女人在一群流氓的窩裏找到了他,帶他去了一間大屋子,給他吃了許多好東西,讓人幫他洗澡,換上新衣服,讓那屋子裏的許多人叫他二少爺,有個中年人來見了他兩次,最後給他起了名字叫做常百戰。渾渾噩噩了數月,他才醒悟,原來自己是被抓回來做常大少爺的墊背,要代替他作為常信的兒子去戍邊。他不過見過那氣勢威武的中年人數麵,吃了他幾碗米飯,就要代替他最心愛也最扶不上牆的兒子上戰場去了。
他也想過要逃,被抓了兩次之後,也就老實了。
直到他終於站到戍邊的行伍之中,和一群吃不飽穿不暖沒有辦法才參軍的人一起,反而覺得自己自由了。有個人拍了拍他的肩,他轉過頭一看,那人長相平平,衝他笑的燦爛,露出了一口大白牙:“嘿,我□□生,你叫什麼?”
那之後,他們在邊疆守了許多年,期間學會了騎馬射箭,吃喝嫖賭。春生看著憨厚,卻很厲害,甚至混成了百夫長,至於有名無實的常二少爺,雖然年紀小,但天生神力,也混成了個十夫長。他們隻要再熬上一年,就能回鄉了。
一年後,常百戰牽著兩匹瘦馬,趁著天黑,逃出了預備回朝的軍營。他麵無人色,咬緊了牙關一路跑。
“你那時候為什麼要逃呢?”
常春一笑,說道:“你是讀書人,比我聰明的多,怎麼會不明白呢?我那時也算了立功了,要是回燕京,他們是不會讓我自由自在的過日子了。”說著就自嘲一聲:“那時候我可還是常二少爺呢。”
張銘總覺得中間缺了些什麼,又問:“春生呢?他和你戰友情那麼深厚,知道你逃了,不是會著急麼?”
常春喝了一口酒,歎了一聲,“六年前的寰邊之戰你大概不清楚,春生就是在那場戰役中死的。我那時候年輕,想著掙頭功,就殺的太猛,他為了救我突圍,才會葬身邊疆。”
“我從小到大,隻有春生一個兄弟,他對我最好不過,我無以為報,就將自己名字改成常春了。”
“他才是真心愛國之人,卻因為我抱負盡毀。”
“春生是孤兒,隻知道自己從前家在滄州,我就想替他跑一趟,路過這裏的時候被裏長救了,這才在他家安定下來。”
張銘聽了這樣一段往事,心情頗不平靜,最後靈光一顯:“你那兩匹馬,莫不是……”
常春笑笑:“是的,正是我和春生當年騎過的戰馬。春生的屍首在亂中遺失了,我隻能給他立個衣冠塚,當時偷了那兩匹馬算留個念想。”
張銘替自己倒了碗酒,又給常春倒了一碗,他喝了一口,隻覺得辣口又苦澀,又開口道:“我委實沒想到,你竟然有這樣一段往事。”
“不過是戍邊軍中最尋常的事罷了,是我逃出來,你才覺得不尋常。”
兩人又喝了些酒,張銘已覺得昏昏沉沉,卻聽到一陣急促的叩門聲音,他看常春伏在桌子上睡了,就起身去開門,隻見一個矮個子小孩兒站在門外,撐了把傘,凍的瑟瑟發抖,她抬頭看著張銘,眼圈兒通紅,“姐姐不好啦。”
張銘一下子酒醒了大半,將常春家門關上,連忙問道:“什麼?琳娘怎麼了?”
青青拽了張銘就往家跑,“下午姐姐就說不舒服,去睡了,剛剛起床時,床上全是血。”
張銘一聽這話,大概猜到是什麼,但他關心則亂,且聽青青的描述知道琳娘那恐怕動靜不小,就有些急了。
待他們跑到家裏,張銘急匆匆去房間看琳娘,隻見她白著臉在喝熱水,看到青青就罵道:“我都說了沒什麼事的,你倒是跑的比兔子還快呀。”
青青從沒被她這樣罵過,將頭一縮,反而躲到了張銘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