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那麼,為什麼人多了,反而會讓事情變得更加糟糕了嗎?不是有句話說“人多力量大”嗎?在這裏怎麼不合適呢?
你是否曾在繁忙的街道上看見過車禍,或者說當車禍發生不久你恰好到達了出事地點?你很可能駕車駛離現場,並認為現在一定已經有人叫了警察或救護車了,所以你不覺得自己有責任也要這樣做。但是,假設你在荒郊野外,周圍沒有其他人,你遇到了同樣的事件,此時你會有不同的反應嗎?一定會的!
當汽車在偏僻的道路上拋錨時,往往能夠得到比在繁忙的道路上拋錨時更多的幫助。這是為什麼呢?在偏僻的地區,每一個路過故障車的司機都清楚,如果自己不幫忙的話,這麼偏僻的地方也沒有別人來幫助;而在繁忙的道路上,可能沒人願意上前搭救,因為周圍還有那麼多車嘛!幫助別人的責任被平分給了所有的司機,而結果是:沒有人來幫忙修車。在場的目擊者越多,他們提供的幫助就越少或越晚,目擊者的數量決定了自己是否需要幫助他人。
正如“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一樣,一個和尚獨自生存的時候,他知道自己如果不去挑水,就可能會渴死;兩個和尚一起生活的時候,挑水的責任就是兩個人的了,於是兩個人均攤;而三個和尚一起生活的時候,他們彼此之間就會覺得自己不應該承擔挑水的全部責任;結果就會造成“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狀況。
心理學家把這種現象稱為“責任擴散效應”。關於“責任擴散效應”是這樣闡述的,即“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感到自己應對一起事件負唯一的責任,都在觀察他人的舉動,希望是別人首先站出來。如果這件事是屬於某一個人自己的,他會盡他所能去完成,做不好他會自責。一旦有別的人來插手這件事,他就不再覺得是他個人的事,如果事情沒做好,他會認為這不是他一個人的錯。”
《聖經》中說撒瑪利亞人冒著被欺騙的危險,無私地幫助那些陷入困境的人。撒瑪利亞人的行為對博愛作了最好的注解,即使現代撒瑪利亞人也無法再想出更好的例子來闡釋什麼是樂於助人和為人善良。然而遺憾的是,現代社會,越來越多的人失去了責任感。很多人甚至認為“責任”,那是別人的事情。有這麼一個試驗,有效地說明了這一點:
如果有2個人目擊了一起事件,那麼100%的人會報告這一事件,平均用時是52秒。
如果有3個人目擊,那麼有85%的人會報告,平均用時是93秒。
如果有6個人目擊,那麼隻有62%的人會報告,而且平均用時是166秒。
可見“責任擴散”現象證明了:在場的目擊者越多,受難者得到的幫助就越少越遲。
1964年的一天,吉諾維斯在她經營的曼哈頓酒吧營業結束後返回公寓,她的公寓在皇後大街的一個安靜的、中產階層居住區內。當她下車朝公寓方向走去的時候,她遭到一個持刀男人的惡意襲擊。那男人刺了她數刀,她大聲喊救命。一個鄰居在窗口大聲警告那男人:“放開這個女孩。”歹徒正欲逃走,但後來他又返回來將吉諾維斯擊倒在地,再一次刺殺她。她繼續呼救直到最後有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