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後 記(1 / 1)

寫作是一種癮

在網上看嚴歌苓訪談,她說:“寫作之於我,是一種秘密的過癮。家人朋友都勸我,歇歇吧,寫那麼苦圖什麼?過去我和他們的見識一樣,也認為自己挺悲壯的,整天背對世界,背對許多人間樂事在那裏寫。現在我發現自己並不是這麼回事,其實是在偷著樂。”

頗以為然。寫字的人又不傻,怎麼可能日複一日,持續去做隻能帶給自己痛苦的事情呢?

拿我來說,自從踏上創作之路,在許多親戚朋友眼中,不過也是沒事找事,自討苦吃。是啊,白天要上班,回家還要洗衣做飯帶孩子,稿子隻能在夜深人靜時點燈熬夜完成。真是風也瀟瀟,雨也瀟瀟,瘦盡燈花又一宵。由於長時間坐在電腦前,頸椎腰椎都出了問題,甚至,眼睛也在一次連夜趕稿後患上了飛蚊症。

他心疼得直勸我:“別再熬夜了,你這樣根本得不償失!掙的稿酬,以後連支付醫藥費都不夠。”

可是,難道寫字單純是為了賺錢嗎?若是如此,世上比寫字賺錢的工作還有很多,大家為何還要年複一年,寫彎了腰,寫壞了眼睛,寫傷了身體,依舊義無反顧地一直在繼續?

原因隻能歸結到那個“癮”上。說實話,不寫字的人,永遠也無法享受到,一個又一個夜晚,當我打開word空白文檔,用五筆把它一行一行填滿,再逐字逐句地斟酌修改,最後把稿子發送給編輯時的那份快樂和滿足!不誇張地說,那種感覺,絕對不亞於一個母親平安生下孩子時的自豪與喜悅。

其實,真正的寫作,與發表無關,與獲獎無關。花盛自心。它是一種享受,是生命的一場又一場水流花開。正如作協主席鐵凝所言:我最大的幸福是喜歡寫作,我還能寫作,而且,也沒有人不允許我寫作。

阿富汗著名作家胡塞尼,為了寫小說,每天清晨四點起床,寫作四小時後,八點準時去醫院扮演醫生。正是因為他持續的堅持,我們才得以看到《追風箏的人》和《燦爛千陽》這兩部驚世之作。

台灣作家林清玄,雖被稱為文學大家,卻從不承認自己是天才。他說,如果我的文字寫得好看,那隻有一個原因,從十幾歲開始,我每天寫作三千字,從未間斷。這個習慣,他一直堅持了幾十年。記者問,如果生病了怎麼辦?他淡淡地答,生病也不例外。

我還稱不上真正的作家。寫作對我而言,隻是一種喜歡,一種習慣,一種與生活對話的方式。我隻是覺得,用筆表達內心,比用嘴更準確,更有意義。如同做一件刺繡,沉著而安詳,是自己可以掌控的節奏。

早春,喜歡去看湖。靜靜地,一坐一下午,看湖在遲到的春天裏,一點一點化開。也喜歡蹲在岸邊,看浪花迎麵撲來,一朵又一朵,開成燦爛。那一刻,自己仿佛重新變成了孩童,血液在身體裏一路歡暢,心像一棵開滿花的樹。

渴望溫暖,向往愛,所以,這一直是我所有作品的主題。

生命中的所有努力,都是為了遇見更好的自己。今世,唯願做一朵微笑的向日葵,麵向陽光,積極向上,盛開在自己的美好裏。

清心  2013年5月於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