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過一屆北京市政協委員,兩屆全國政協委員(包括這一屆);還當過兩屆海澱區人大代表,目前也仍在屆中。
實事求是地說,我參加區人大的會議、活動,多於參加全國政協的會議和活動。主要因為兩點:一、我作為區人大代表,會議、活動由學院路街道委員會組織,而該街道委員會距我任教的北京語言大學僅幾分鍾的路,我直接從學校趕往街道委員會的會議室,時間衝突性自然變小。二、人大代表是要被選舉的,我的選舉是“北語”;不但要被選,一經被選為候選人了,還要競選。我又一次成為候選人後,就曾和另一位候選人共同坐在台上,當眾回答台下選民代表提出的問題。而且,競爭的氣氛還幾乎可以用熾熱來形容。故,在我的頭腦中,要“對得起選民”這一種意識,一直是保持著的。我常覺得,榮譽感和責任感之區別,也便是由“海選”的或不是“海選”的來決定看了……若以五分為滿分,由我自己來給自己的政協委員角色和人大代表角色打出履職分數的話,那麼我毫不猶豫地給自己打三分。非是我不認真對待,而實在是有時顧此失彼,分身乏術。分身乏術是許多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的委員或代表的共同苦惱。在我這兒,還常是慚愧和內疚。
我的體會是——當人大代表也罷,當政協委員也罷,是基層的,比如省的市的,參政議政之事,相對具體得多。隻要誰說得對,可操作,一般情況下,建議或正式提案,大體是會被采納的。然一旦成為全國委員或全國代表,所議所提,便有了“國是”的意味。基層的、地方的具體之某事,往往夠不上是“國是”。而夠得上是“國是”之事,往往是錯綜複雜的事,改變起來落實起來絕不簡單。那需要翔實的調研成果作為前提,需要高瞻遠矚的眼光,有時甚至需要有專家般的見解水平……
也實事求是地說,我至今沒有提出過那麼一份有水平,有分量,可納入“國是”範圍來言說的提案。
作為海澱區人大代表和北京市政協委員而參政議政的事,就不說了吧。那都是很具體的事,每具體到一條髒亂差的街道該怎樣治理,哪一條馬路上空該架一座過街天橋,哪一個單位門前該設公共汽車站或交通信號燈,哪一家飯店屬違章占地,該拆除……
單說我當選全國政協委員以來,所關注的那些問題吧,歸納起來如下:“三農”問題,城市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問題,中國人看病難、看病貴、假藥多的問題,教育資源分配是否合理、受教育機會是否均等的問題,貧富懸殊問題,野蠻執法問題,司法公正問題,官僚腐敗問題,國企老板最高年薪及獎金限額問題……等等。
一言以蔽之,在環保方麵、文化遺產及文物保護方麵、文藝單位體製改革方麵、所謂高科技及創新型產業發展方麵、股市監管方麵、國防安全方麵、石油煤炭及其他能源儲備等諸方麵,我幾乎沒發表過什麼看法。因為在全國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中,不乏以上方麵的專家。
他們是內行。而在他們中,一屆兩屆委員或代表下來,往往會專執一念地關注、調研某一方麵的情況。他們更有發言權。讀他們的提案,傾聽他們的大會發言,我當成是了解“國是”的機會。
但,即使在第一方麵,我以個人名義寫的提案也是不多的。這是因為,我是中國民主同盟推薦的全國政協委員,關注那些方麵,一向是我們“民盟”的傳統。以一己之名義諫言,肯定不如以“民盟”這一黨派的名義形成提案更能引起高層重視。所以我認為,隻要我坦率地發表了我的看法、意見,在我們“民盟”的黨派提案中被吸納了,我認為也就等於實際上參政議政、建言獻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