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這個問題倒是提得好些,值得當成個問題進行討論。城市社會是那麼的不同於非洲部落和與世隔絕的山區;在城市社會,尤其全麵商業化了的城市社會,若非立足於體麵的物質水平之上,“生活得更有尊嚴”是一句空話。一戶人家若連菜都買不起了,撿菜市場的菜葉以佐三餐,或孩子看到別人家吃肉便流口水,所謂尊嚴是沒法自保的。前幾年這樣的人家還是有的,近年“低保”實行得較好,已少有所聞。“尊嚴”不僅僅與物質生活水平有關,其他方麵姑且省略不談,多談談“尊嚴的勞動”。讓我們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勞動者,特別是做那種髒、累、掙錢又少的活兒的體力勞動者,如果僅僅被視為勞力,甚或命該如此的苦力,而不被當成也必須友善而禮貌地對待的一個人,則他或她根本不能感受到勞動者的尊嚴。這不應是一個向他們自身提出的問題,而主要應是對社會平等的叩問。幾年前,我的眼多次見到類似《包身工》的勞動者,其中不乏少男少女;也見過類似“勞改苦工”的襄·阿讓似的勞動者;還見過仿佛在中世紀奴隸作坊裏幹活的勞動者;甚至見過仿佛古埃及奴隸在建金字塔的大勞動場麵。聽說監工對他們的態度十分惡劣。他們的人身安全幾乎無保障,吃住條件也很差,甚至有打手嚴防他們逃跑。他們的身份證、手機往往也遭扣留,討要工資每被打罵……這等現象,何談“有尊嚴的勞動”?這分明是社會的醜陋,是犯法現象。必須要有嚴厲的法律消除那種醜陋,並確保那些勞動者不受非人對待。在這方麵,我們的法律和執法者實在是對那些被稱為“老板”的人太仁慈了;某些地方官員屁股坐歪了,缺乏對勞動者起碼的感情立場,聽而不聞,視而不見,麻木不仁,直至鬧出人命來,或被看不過眼去的人曝了光,才不得不作為一下。嚴厲的法律一經向社會公布,有膽敢挑戰者,當像打擊黑惡勢力一樣予以打擊!
總而言之,“有尊嚴的勞動”也罷,“有尊嚴的生活”也罷,公休日的休息內容和質量也罷,如你所言,首先應立足於對政府對社會的建言,而不是反過來“教化”需要關注和關懷的勞動者,仿佛全是由於他們勞動得太愚鈍生活得太乏情趣似的。啟蒙他們的自我意識是必要的,啟蒙社會良知則更必要。我們的社會太缺少人文情懷。“利益最大化”的貪欲法則侵向社會各個方麵,使人與人,人與社會的一切關係似乎全都利益化了,有利而喪天良,無利而見死不救,這樣下去是萬萬不可的!當今之中國,應大講特講“利益人文化”——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不管有些人多麼煩,另外一些人也還是要講,必須講!
四、這首歌我聽到過。極有情懷的一首歌。《賣火柴的小女孩》不是寫給賣火柴的小女孩們看的!她們得賣掉多少包火柴才買得起一本安徒生的童話集呢?安徒生是多麼善良的一個人啊!他不啻是兩百年前整個歐洲的人道主義烘爐,他一個人就是一所“人文主義學校”。《賣火柴的小女孩》《小天使》《快樂王子》等等童話,主要是安徒生、王爾德們寫給不至於在大冬天裏賣火柴的男孩女孩們看的,而後者們大抵是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或是貴族家庭的孩子。安徒生們往他們心靈裏播人文的種子,以使他們長大後成為一個“具有人文情懷”的人。這樣的人多了,於是“良知社會”可以實現。
《春天裏》既是為農民工兄弟姐妹們創作的,首先當然也是唱給他們聽的。由他們自己唱來,感染力更強了。這首歌同時也感動了許許多多不是農民工的人,這一點更重要。否則,豈不成了農民工們自己感動自己了嗎?
我們的社會還能被一首這樣的歌所感動,這是我們對社會仍抱有不泯之希望的充分理由。我們的社會很需要這樣的歌,這樣的戲劇,這樣的文學作品和電影電視劇;甚至,包括攝影和繪畫……
在此時代,文藝不僅要彰顯它的商業能動性,還要弘揚自身的人文情懷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