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門技巧的形成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理論概念體係做其基礎,推理力當然也不例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推理邏輯學的一些經典科學理論好比一把開山斧,將為我們敲開這個神秘又充滿誘惑的推理世界。
本篇主要為大家介紹如演繹推理、三段論、假言推理、歸納推理等一些與我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推理形式。由於本書的主旨在於提高廣大讀者的推理、觀察、決策能力,是一本實用大於理論的圖書,所以,那些專業性過強的科學研究推理理論不在本篇的介紹範圍之內。
本篇的理論概念內容將盡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現給大家,文字簡潔透徹,使讀者免於一頭霧水的困惑。簡單地說,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其作用是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主要有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類事物的全部對象,而隻根據部分對象做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
推理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
思維形式是人們進行思維活動時對特定對象進行反映的基本方式,即概念、判斷、推理。思維的基本規律是指思維形式自身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相互關係的規律,即用概念組成判斷,用判斷組成推理的規律。它有四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簡單的邏輯方法是指,在認識事物的簡單性質和關係的過程中,運用思維形式有關的一些邏輯方法,通過這些方法去形成明確的概念,做出恰當的判斷和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
1.推理及其語言形式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例如:
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
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
所以,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
這段話就是一個推理。其中“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是兩個已知的判斷,從這兩個判斷推出“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這樣一個新的判斷。任何一個推理卻包含已知判斷、新的判斷和一定的推理形式。作為推理的已知判斷叫前提,根據前提推出新的判斷叫結論。前提與結論的關係是理由與推斷,原因與結果的關係。
推理與概念、判斷一樣,同語言密切聯係在一起,推理的語言形式為表示因果關係的複句或具有因果關係的句群。
常用“因為……所為……”“由於……因而……”“因此”、“由此可見”、“之所以……是因為……”等作為推理的係詞。
2.推理的種類
推理按推理過程的思維方向劃分,主要有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1)演繹推理。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的推理,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形式。
(2)歸納推理。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它的推理過程與演繹推理是相反的。
(3)類比推理。它是從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的一種推理,也就是從一個對象的屬性推出另一對象也可能具有這屬性。
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既有區別,又有聯係。
二者的區別是:
1、思維進程不同。歸納推理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演繹推理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僅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演繹推理可以從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一切非正義戰爭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義戰爭都不是得人心的”;可以從個別到個別,比如從“羅吉爾·培根不是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推出“那個建立新的歸納邏輯學說的培根不是羅吉爾·培根”。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個別,比如從“這個物體不導電”和“所有的金屬都導電”推出“這個物體不是金屬”。還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一般,比如從“你能夠勝任這項工作”和“有誌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夠勝任這項工作”推出“有誌者事竟成”。在這裏,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歸納推理中的完全歸納推理其思維進程既是從個別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