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何為推理(2 / 2)

2、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演繹推理不要求前提必須真實,歸納推理則要求前提必須真實。

3、結論所斷定的知識範圍不同。演繹推理的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範圍,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範圍。

4、前提與結論間的聯係程度不同。演繹推理的前提與結論間的聯係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係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係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二者的聯係是:

1、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2、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例如,俄國化學家門捷列夫通過歸納發現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質隨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周期性變化.後用演繹推理發現,原來測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錯的.於是,他重新安排了它們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並預言了一些尚未發現的元素,指出周期表中應留出空白位置給未發現的新元素。

邏輯史上曾出現兩個相互對立的派別:全歸納派和全演繹派。全歸納派把歸納說成惟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演繹在認識中的作用。全演繹派把演繹說成是惟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否認歸納的意義。這兩種觀點都是片麵的。正如恩格斯所說:“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係著的。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隻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係,它們的相互補充。”

知識延伸: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所謂事物的屬性,就是事物具有的各種性質關係。如事物的形狀、顏色、體積、容積、動作、速度,以及和其他事物相比而表現出的大小、上下、左右、輕重、壓迫、反抗等等,都是該事物的屬性。例如:人有五官、四肢、有男女之別老少之分,這些都是人具有的性質。此外人與人之間,人與其他事物之間還存有很多關係,如父子、朋友、認識、喜歡等等。人的這些性質和關係就是人的屬性。而這一章中,我們主要為大家講的就是,什麼是推理,推理包括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