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腐敗就是今天的國恥、黨恥(1 / 2)

王曾瑜

中國古代大致從秦漢開始,就建立了禦史和言官製度,作為帝製下製約腐敗的特殊機構和製度。但是,專製和腐敗是一對雙生子,專製必然滋生腐敗,腐敗也必然依賴專製。監察權根本不能獨立於皇權,古代法製雖然詳密,卻不能真正以法治代替人治,監察權既是皇權的附庸,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製約腐敗。

盡管如此,古代監察製度不僅給今人留下了失敗的教訓,也留下若幹可資借鑒的經驗。第一,從製度的規定看來,古代的台(禦史台)官和諫官不但可以論事,也可以論人,不但可以糾劾百官,也可以批評皇帝。“文死諫,武死戰”,文官以諫、武官以戰而死曆來被視為最高的道德標準。第二,古人雖然有很強的等級觀念,但在監察製度下,卻能做到低品的台諫官糾劾高官,直接批評皇帝。凡是剛直不阿、直言無諱者,反而得到輿論的稱讚,被視為台諫官的楷模。第三,允許風聞言事,即所論的人和事即使與真實情況有出入,也不以言為罪。事實證明,如以風聞不確而治罪,就等於杜絕了糾劾和諫諍之路。古代開明的皇帝,如宋太祖,曾立下不殺上書言事人的秘密誓約,這當然是旨在保證言路通暢和監察權實施的重大措施。

以下不妨以1959年的廬山會議作一個簡單的對比。彭德懷的上書,其實隻是對毛澤東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措施做了十分溫和的批評,不僅對事不對人,而且自己也主動承擔了一部分責任,但是,毛澤東卻不能容忍。不能容忍彭德懷上書的直接後果,是華夏大地出現了幾千萬餓殍的慘劇。黨內最早是陳雲提出黨風是生死存亡的問題,已經有十多年了。然而時至今日,腐敗並無懸崖勒馬之勢。腐敗的積累,社會矛盾的積累,正是社會不安定的前提條件。老百姓平時受腐敗之害最深最廣。我個人懷著危機感,並真誠地期望用服藥的方式逐步根治腐敗這個社會毒瘤,而避免給百姓帶來更大的痛苦。

根治腐敗,當然可以有許多方案。從根本上說,腐敗的產生,正是權力的腐蝕,人們常引用一位西方學者的話,絕對的權力絕對地腐蝕人。任何的權力得不到有力的監控,是不得了的。

陳希同名義上應是北京的頭號公仆,但是,北京的任何一名號稱當家作主的社會主人,又有哪一個能對他進行絲毫的監控,這正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基本條件。

從治本的角度說,根治腐敗的思路,則是應當按照一百三十年前就已提出的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的巴黎公社原則——建立社會主人對任何公仆全麵的、嚴格的、有效的監督體製。目前法治的口號喊得很響亮,但是,對法治具體內容的理解,隻怕是有分歧的。按我個人的意見,是應當以巴黎公社的原則和理想為核心,建立足以保證任何社會主人實施對任何公仆全麵的、嚴格的、有效的監督的社會主義法治體係,這當然也應是政治改革的核心問題。恩格斯說,“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巴黎公社“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以求“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一百多年前恩格斯的話,還是說中了今日的中國時弊。一些人對一官半職如此迷戀,說穿了,還不是為了撈實惠。按照馬克思主義,每個社會主人對任何公仆應當擁有直接選舉(恩格斯所說的普選當然是指直接選舉)、批評、彈劾,以至罷免的神聖權利。如果說,古代的台諫官尚能批評皇帝的政績和私生活,難道現代的公仆,居然應當擁有隻準百姓歌功頌德,不準批評、彈劾以至罷免的特權?公仆的地位愈高權力愈大,社會主人對他的監督就應愈加有力,愈加嚴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李長春說,在廣東,全省人民第一個就應當監督他。這句話說得好,表明他願意履踐巴黎公社原則,具有無產階級政治家的雅量和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