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 2(1 / 3)

第4章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 2

第四節 少陽病類似證

一、瘧病主脈及其主證特征

【仲景原文】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弦小緊者,下之差;弦遲者可溫之;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第四1)

【釋疑解惑】

(1)怎樣理解“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數者風發也”?

答:①根據脈象理論,可以通過診脈以判定瘧疾病變屬性。結合筆者臨床診治體會,必須脈證合參,僅憑脈象形態,欲得出可靠診斷結論還是比較困難的。②脈“弦數”,因弦主瘧疾,數主有熱,提示瘧疾病變屬性是熱證。③“弦數者風發也”的病變證機是熱邪為主而肆虐肌膚營衛氣血,治療方藥既要清熱,又要疏風。

(2)怎樣理解“弦遲者,多寒”、“弦遲者可溫之”?

答:①脈“弦遲”,因弦主瘧,遲主寒,提示瘧疾病變屬性是寒證。②“弦遲者可溫之”的病變證機是寒邪夾風而肆虐肌膚營衛氣血,治療方藥必須選用溫陽散寒藥。

(3)怎樣理解“弦小緊者,下之差”?

答:①脈“弦小緊者”,因弦主瘧,小主邪鬱經脈,緊主營衛氣血鬱滯,提示瘧疾病變屬性是邪氣內結。②“下之差”,即病變證機是邪氣鬱結不通,其治可用通下方法,使鬱結邪氣從下而去。③“下之”有兩重含義,一是用瀉下方藥治瘧疾;二是凡是具有疏達通暢作用的方藥,均可稱為下法。

(4)怎樣理解“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

答:①這句話提示疾病的病變證機是邪鬱營衛比較重,其治可酌情配伍發汗藥,使邪從汗出而解。②另外“弦緊者可發汗”也可以指瘧疾病證與太陽病相兼,既要治瘧疾,又要治太陽。③運用“針灸”方法治療瘧疾,偏於熱者可用針刺瀉熱,偏於寒者可用灸法溫陽散寒。

(5)怎樣理解“浮大者可吐之”?

答:①脈“浮大”,脈浮提示病變部位在上,脈大主邪氣盛實,在上邪氣盛實可用吐法,以使病邪從上而出。②運用吐法辨治瘧疾主要針對病變證機以痰結為主者,非痰則不能隨意用之。

(6)怎樣理解“以飲食消息止之”?

答:“以飲食消息止之”,強調辨治瘧疾,除了用藥治療外,還要合理調配飲食結構,才能促進方藥更好地發揮治療作用,即寒證宜用溫熱食物,熱證宜用寒涼食物,而痰證宜用化濕和胃食物等。

二、瘧母證的證治

【仲景原文】病瘧以月一日發,當以十五日愈;設不差,當月盡解;如其不差,當雲何?師曰:此結為癥瘕,名曰瘧母,急治之,宜鱉甲煎丸。(第四2)

【釋疑解惑】

(1)怎樣理解“病瘧以月一日發,當以十五日愈”?

答:①“病瘧以月一日發”,指出瘧疾在特定的情況下每月發作1次,而病證發作未必1天即止,可能持續1周,也可能持續2周等。②“當以十五日愈”,即辨治瘧疾既要堅持治療,又要按瘧疾內在演變規律以15日為1治療周期,然後可根據病變證機與病證表現再決定治療周期。

(2)怎樣理解“設不差,當月盡解;如其不差,當雲何”?

答:①“設不差,當月盡解”突出瘧疾在其演變過程中因人不同而有不同表現,即有的瘧疾以15日為1周期,而有的則以30日為1周期,周期不同則決定治療方法也不完全相同。②“當月盡解”是強調治療瘧疾30天才能完全緩解病情,但不能理解為治療30天瘧疾即會痊愈。③“如其不差,當雲何”,又強調有的瘧疾因病變證機沒有明顯演變規律,所以病證表現也沒有明顯緩解日期,因此用藥治療30天也未必就能使病情得以緩解。即有治療效果應堅持服藥,若沒有治療效果,應重新辨證,應重新考慮用藥,但要在變化中確立最佳治療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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